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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弃智愚民·老子》原文及鉴赏

  [十九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十八章]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三十八章] 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六十五章]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三章]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也。

  〔鉴赏〕 “智”来自儒家思想的五常“仁义礼智信”之一,并且是先秦诸子百家中的多数学派所尊崇的;然而,作为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老子却一反常态地提出了“绝圣弃智”(《十九章》)的主张,而且认为“善为道者”对于民众应当“愚之”(《六十五章》),使其“无知”(《三章》)。老子这种弃智愚民的思想非常突出地表明了他的反智主义倾向,构成了道家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为了对老子的“反智”有更为确切的了解,我们必须先辨明“智(知)”在老子处的两种涵义。

  首先,不得不强调的是,在老子那里,“智(知)”其实是有着一种非常积极的意义的,如老子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三十三章》);“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五十三章》);“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五十六章》)。在这些言论中,老子显然都是站在一种肯定的立场来说“智(知)”的,但是这种“智”的指向也是十分明确的,那就是合于“大道”的“智”,因为只有具有了合于“道”的智慧,才能够“行大道”;并且,只有合于“道”的智慧,才是符合事物发生发展的“自然”状态的,因而也便不需要言说,只需要循顺着事物的自然之理,也即循顺着天地万物的“不言之教”而行即可,所以说“知者不言”。

  大概正是由于智者合于大“道”,“知者不言”,所以老子说:“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沌沌兮,如婴儿之未孩;儽儽兮,若无所归。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澹兮其若海,飂兮若无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似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二十章》)正是由于真正的有“智”之人能够合于“道”、合于“自然”,能够站在宇宙间古往今来、万事万物的全体性这一最高的视角来衡量一切,所以他的心智才能显得“澹兮其若海,飂兮若无止”,达到了常人所难以企及的广度与深度;但另一方面,也正是由于他站得高、看得远,对于眼前的芝麻小利不放在心上,所以与那些精打细算、锱铢必较的“俗人”相比,他反而显得“沌沌”、“儽儽”、“昏昏”、“闷闷”,然而,在老子心中,这样的人只是“似”鄙、“若”愚而已,并非是真的鄙陋、愚蠢,他们的智慧才是真正的“大智”。

  正是具有上述的这种合于“道”、合于“自然”的深邃的大“智”,人们才能树立一种正确的求知态度,正如老子所说:“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七十一章》)正是因为能站在“道”的高度,也即站在宇宙万物之“自然”发展的总体性的高度,真正的智者才能意识到自己所知的局限性,才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无知,树立起一种正确的、谦虚的求知态度,从而使自己的心智合于大“道”。其实,这样的观点不仅老子有,古代的许多大思想家也都有这种远见卓识,如曾问礼于老子的孔子就曾说过:“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为政》)又如,西方哲学的始祖苏格拉底也曾经认为自己很“无知”,但德尔菲神庙的神谕却说他是希腊最聪明的人;苏格拉底在得知这个神谕之后感到非常诧异,于是,苏格拉底开始四处寻找各方面的专家来证明自己的“无知”,以求证神说错了,神也有说错的时候;他找政治家谈论正义,找艺术家谈论美,找将军谈论勇敢……然而,令苏格拉底失望的是,这些人自认为自己有知识,而实际上却都经不起追问。这样一来,苏格拉底终于觉悟到神之所以说他是最聪明的人,不是因为他有知识,而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无知,所以才会谦虚地追求和探索知识。老子的哲学路向虽然与孔子和苏格拉底都有所不同,但就“自知其无知”这一点而言,他们是英雄所见略同的。正是由于“自知其无知”,所以老子能够以一种谦虚的态度,不固执于某一具体的小智小能,不自以为是,从而能够站在一个非常广阔而深邃的视野来看待万物,不至于“一叶障目不见泰山”,被一些假智慧、零碎的知识片段所蒙蔽。

  总而言之,“智”在老子处首先是具有一种积极的意义的,合于“道”、合于“自然”的智绝不是老子所要“反”、所要“弃”的“智”,反而是老子极力加以褒扬的“大智”。而老子所要“反”、所要“弃”的“智”,实际上指的即是我们上文所提到的假智慧、小聪明。

  对于这第二种老子真正要反的“智”,老子曾这样来论证他“反智”的缘由:“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六十五章》)这一章的思想常常被人们理解为老子“愚民之说”来加以抨击,然而老子之反“智”与“愚”民并不像人们所理解的那样,正如陈鼓应先生所说:“本章的立意被后人普遍误解,以为老子主张愚民政策。其实老子所说的‘愚’乃是真朴的意思。他不仅期望人民真朴,他更要求统治者首先应以真朴自砺,所以《二十章》有‘我愚人之心也哉’的话,这说明真朴(‘愚’)是理想治者的高度人格修养之境界”(《老子今注今译》)。也就是说,老子的“愚民”之“愚”与我们前文所提到的“大智若愚”的“愚”是一致的,他所强调的是一种素朴真醇的人格特质;因而,老子所反的“智”只是“智巧伪诈”之“智”,如果老百姓之间盛行一种机巧伪诈之智,则百姓自然难治,国家自然难安了。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智”的第二种涵义,也即老子所要反的那种“智”是与机巧伪诈联系在一起的,正如老子所说:“智慧出,有大伪”(《十八章》),智巧出现,便会产生伪诈。“智”原本是人类进步的标志,它不必一定产生“伪诈”;但一旦“智”与人的私心、贪欲联系在一起,它便会以“智巧”、“智谲”的面貌出现,成为有碍于人心向善、社会纯朴的东西了。

  同时,也正是由于这种负面的“智巧”的产生与人的私心私欲紧密相关,所以老子对人的私心私欲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十二章》)老子在此提醒人们,对于声色货利乃至口腹之欲,要加以节制,不可纵情任性、流逸奔竞而导致“目盲”、“耳聋”、“口爽”、“心狂”这些后果发生;一旦人的私欲导致了这样的后果,则必然就会产生各种智巧伪诈的手段,以至恣意妄为。正是由此,老子提出了“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三章》)的主张;在这里,老子将“无欲”、“不敢为”和“无知”、“智者”直接联系在了一起,非常鲜明地表明了它们之间的密切关系。

  至此,我们已经比较清晰地阐明了两种“智”:其一是合于“道”、合于“自然”,从全局、长远来考虑问题,遵循了事物之发展规律的大“智”;其二是人们出于自己的私心、私欲,为了个人或一个小团体一时的、局部的利益而贪图便宜、矫揉造作的机巧、算计或者片段性的知识,这在老子看来是一种小“智”。在春秋时期那个天下大乱的年代,“大智”陵夷而“小智”盛行,老子看到这种情况忧心忡忡,因而发出了“大道甚夷,而民好径”(《五十三章》)的慨叹。大道与小路的比喻非常生动地呈现出老子对于两种“智”的态度,他提醒人们要行走在光明的“大道”上,也即要有大智慧;而不要任私欲而行、耍小聪明,寻找阴暗的“小径”。

  总而言之,所谓“大智”即是合于万事万物整体、长远的自然和谐秩序,同时又令整体中的每一个个体自由舒畅、并充分发挥其潜能的大智慧;而“小智”则是为了一己私欲而生的智巧、机巧,它为了局部的、暂时性的利益而妨碍了全局的、长远的自然和谐秩序,因而是一种小聪明乃至阴谋诡计。老子主张人们要有一种“大智”,反对人们耍弄私己的“小智”;老子“绝圣弃智”之“智”只是指的第二种“小智”。正是基于对两种“智”的分别与思索,老子提出了“绝学无忧”的主张,“绝学”是为了“弃智”,更确切地说是“弃小智”,从而最终合于大道;与此相关,老子的所谓“愚民”也正是为了使民众舍弃一己之小智和私欲,也即河上公所说的“使质朴不诈伪”,最终同行于大道。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摆脱“格言至训熟烂于浮文外饰、功利之习泛滥于天下”(南宋陆象山语)的局面,变为一个光明的、和谐的、充满温暖和阳光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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