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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子《卷十七说林训》原文及鉴赏

  〔题解〕 木丛生曰林,说万物承(烝)阜,若林之聚矣,故曰“说林”,因以题篇。

  〔要略〕 参见前一卷《说山训》的《要略》部分①。

  〔一〕 以一世之度制治天下,譬犹客之乘舟,中流遗其剑,遽契其舟桅②,暮薄而求之,其不知物类亦甚矣③!夫随一隅之迹,而不知因天地以游,惑莫大焉,虽时有所合,然而不足贵也。譬若旱岁之土龙,疾疫之刍狗,是时为帝者也④。曹氏之裂布⑤,蛷者贵之⑥,然非夏后氏之璜。

  〔二〕 鬻棺者欲民之疾病也,畜粟者欲岁之荒饥也⑦。

  〔三〕 以兔之走,使犬如马⑧,则逮日归风⑨;及其为马,则又不能走矣。

  〔四〕 为客治饭而自藜藿⑩,名尊于实也。

  〔五〕 人有盗而富者,富者未必盗;有廉而贫者,贫者未必廉。蔐苗类絮⑪,而不可为絮;黂不类布⑫,而可以为布。

  〔六〕 出林者不得直道,行险者不得履绳⑬。

  〔七〕 尝一脔肉而知一镬之味⑭,悬羽与炭而知燥湿之气,以小见大,以近喻远。

  〔八〕 十顷之陂可以灌四十顷,而一顷之陂可以灌四顷,大小之衰然⑮。

  〔九〕 渔者走渊,木者走山,所急者存也。朝之市则走,夕过市则步,所求者亡也⑯。

  〔十〕 蝮蛇不可以为足,虎豹不可使缘木,马不食脂,桑扈不啄粟⑰。

  〔十一〕 汤沐具而虮虱相吊,大厦成而燕雀相贺⑱,忧乐别也。柳下惠见饴曰“可以养老”,盗跖见饴曰“可以黏牡”⑲。见物同而用之异。蚕食而不饮,二十二日而化⑳;蝉饮而不食,三十日而脱㉑;蜉蝣不食不饮,三日而死㉒。人食礜石而死㉓,蚕食之而不饥;鱼食巴菽而死㉔,鼠食之而肥。类不可必推。

  〔十二〕 扬堁而欲弭尘,被裘而以翣翼㉕,岂若适衣而已哉?

  〔十三〕 为酒人之利而不酤,则竭㉖;为车人之利而不僦㉗,则不达。

  〔十四〕 有以饭死者而禁天下之食,有以车为败者而禁天下之乘,则悖矣㉘。

  〔十五〕 或谓冢,或谓陇㉙;或谓笠,或谓簦㉚。头虱与空木之瑟,名同实异也㉛。

  〔十六〕 视书,上有酒者,下必有肉;上有年者,下必有月: 以类而取之。

  〔十七〕 尝被甲而免射者,被而入水;尝抱壶而渡水者,抱而蒙火㉜: 可谓不知类矣。

  〔十八〕 污准而粉其颡㉝;腐鼠在坛,烧薰于宫㉞;入水而憎濡,怀臭而求芳: 虽善者弗能为工。

  〔十九〕 铜英青㉟,金英黄,玉英白,黂烛捔,膏烛泽也㊱。以微知明,以外知内。

  〔二十〕 病热而强之餐,救暍而饮之寒㊲,救经而引其索㊳,拯溺而授之石,欲救之,反为恶。

  〔二十一〕 兔丝无根而生,蛇无足而行,鱼无耳而听,蝉无口而鸣,有然之者也㊴。

  〔二十二〕 刺我行者㊵,欲与我交;訾我货者㊶,欲与我市。

  〔二十三〕 巧冶不能铸木,工巧不能斫金者㊷,形性然也。

  〔二十四〕 以诈应诈,以谲应谲,若披蓑而救火,毁渎而止水,乃愈益多㊸。

  〔注释〕 ① 按: 《说林训》和《说山训》的内容和形式相近,故在总结各卷意旨时,《要略》将这两卷合在一起归纳了。 ② 一世: 某一时代。度制: 制度。遽: 迅速、赶快。契: 刻。桅: 王念孙认为应作“��”,指船舷。 ③ 薄: 靠岸。事见《吕氏春秋·察今》,即“刻舟求剑”的故事。 ④ 土龙: 土塑的龙,用于天旱求雨的祭祀仪式。刍狗: 用草扎的狗,用于祭祀仪式。帝: 主宰。 ⑤ 氏: 俞樾疑“氏”是衍文。曹: 俞樾认为通“褿”,《广雅·释器》曰“褿,褯也”。“褯”为小儿的垫屎、垫尿的布。裂: 通“烈”,即余布,用过的布。 ⑥ 蛷: 原注为“蝫蛷疮”。许匡一认为是“蛷螋疮”;被蛷螋疮爬过的人体处会生疮,用尿布烧成灰敷患处可愈。 ⑦ 鬻: 卖。畜: 同“蓄”。 ⑧ 犬: 是“大”字之误。 ⑨ 逮: 追及。归: 遗。高诱注“行速谓之遗风”。 ⑩ 治饭: 准备饭菜。藜藿: 两种野菜名称。 ⑪ 蔐: 一种形似芦苇样的草。“蔐”作“荻”。 ⑫ 黂: 粗麻。 ⑬ 绳: 直线。 ⑭ 脔: 切成块状的肉。镬: 古代煮食物的大锅。 ⑮ 陂: 池塘。可以灌四顷: 王念孙认为“当作‘不可以灌四顷’。此言以十顷之陂可以灌四十顷例之,则一顷之陂,亦可以灌四顷。然而不可以灌四顷者,十顷大而一顷小,大则所灌者多,小则所灌者少,故曰大小之衰然也”。 ⑯ 亡: 通“无”。 ⑰ 脂: 油膏,油脂。桑扈: 原注为“桑扈,青雀,一名窃脂”。《尔雅·释鸟》郭璞注:“俗谓之青雀,嘴曲,食肉,好盗脂膏,因名云。”桑扈习性与马相反,故曰“不啄粟”。 ⑱ 汤沐: 洗澡用的热水。虮: 虱子卵。吊: 吊唁。这里指悲伤,因为要洗头,这对虮虱来说是一大灾难,故互相悲伤。燕雀相贺: 指大厦落成可筑巢,所以燕雀互相庆贺。 ⑲ 柳下惠: 春秋鲁国大夫,名展禽,食邑于柳下,谥惠,故称柳下惠。饴: 糖膏。盗跖: 春秋时期的大盗,《庄子·盗跖》称盗跖为柳下惠之弟。牡: 锁簧。指锁中可以插入和拔出的部分,拔出则锁开。这是说盗贼无钥匙,用饴糖粘出锁簧。 ⑳ 二十二: 何宁认为应作“二十一”。《齐民要术》五引《春秋考异邮》:“蚕,阳物,大恶水,故蚕食而不饮。阳立于三春,故蚕三变而后消。死于七,三七二十一,故曰二十一日而茧。” ㉑ 脱: 通“蜕”,指蝉蜕皮去壳。 ㉒ 蜉蝣: 一种寿命很短的昆虫。 ㉓ 礜石: 一种有毒的矿物。 ㉔ 巴菽: 巴豆,是一种泻药。 ㉕ 堁: 尘土、尘埃。弭: 止。翣: 扇子。翼: 通“弋”,《说文通训定声》:“翼,假借为弋”,有驱散之义。 ㉖ 酒人: 卖酒人。酤: 买酒。竭: 渴。 ㉗ 僦: 租赁。这里指租车。原注对这两句作这样的解释:“皆一介之人物,思自守者,不欲使酒人车人得利,不酤僦而先自竭、先不达,犹以火投人,先自热烂也。” ㉘ 饭: 王念孙认为应是“噎”。《吕氏春秋·荡兵》说:“夫有以饐死者,欲禁天下之食,悖。”这里的“饐”同“噎”。悖: 荒谬、荒唐。 ㉙ 冢: 坟墓。陇: 通“垄”,也指坟墓。 ㉚ 笠: 斗笠,遮雨的竹帽。簦: 指有长柄的笠。王念孙认为在“或谓簦”下应有“名异实同也”五字。 ㉛ 原注为“‘虱’与‘瑟’音同,其实则异也”。 ㉜ 壶: 通“瓠”,即葫芦,成熟后晒干可做浮筒。 ㉝ 准: 鼻子。颡: 额。 ㉞ 坛: 庭院的台阶。 ㉟ 英: 通“瑛”,指光泽。 ㊱ 黂: 麻。黂烛: 麻秆点燃的灯火。捔: 昏暗不明、暗眛不明。膏烛: 用油脂点燃的灯火。泽: 光明、明亮。 ㊲ 暍: 中暑。 ㊳ 经: 上吊,自缢。 ㊴ 然: 原注为:“然,如是也。” ㊵ 刺: 原注为“刺犹非也”。这里指非议、讽刺。 ㊶ 訾: 诋毁、贬低。 ㊷ 工巧: 孙诒让认为应为“巧匠”,指木工。 ㊸ 蓑: 蓑衣,一种用草编成的雨具。渎: 河渠、河川。

  【鉴赏】 《说山训》下面就是《说林训》,两卷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十分相似,就连题篇的名称也类似,《说山训》取“山”,以“委积如山”的故事、寓言来喻说“道”理、哲理和事理;这里的《说林训》则取“林”,以“若林之聚”的故事、寓言来喻说“道”理、哲理和事理。《说山训》和《说林训》这对孪生兄弟就是想以这种“喻说”来打通人在百事上的“壅塞处”,从而达到提升人生境界的目的,为获得“道体”打下方法论的基础。

  本卷在提出其方法论之前,首先列举了大量经验与超验,以及逻辑(常理)与悖理的事情相比对,以为其提出“穿凿百事之壅遏”、“贯扃万物之窒塞”的方法作铺垫。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经验与超验。这里说的经验还包括常识。作者在《说林训》中说:“訾我货者,欲与我市。”这是说,经验和常识告诉我们: 贬低(訾)我的货物的人是想和我做生意的。作者还说:“鬻棺者欲民之疾病也,畜粟者欲岁之荒饥也。”这是说,经验和常识告诉我们: 卖棺材的(鬻棺者)希望大家都得不治之症,囤积粮食的希望闹饥荒。诸如此类的经验和常识,作者还说到不少,如“为客治饭而自藜藿,名尊于实也”。这是说,经验告诉我们: 给客人准备饭菜而自己却吃野菜,这种人一定是将名声看得比实际重要。作者又说:“出林者不得直道,行险者不得履绳。”这是说,经验和常识告诉我们: 要穿出林子的人不可能走直道,在险要地方行走的人不可能走直线。经验和常识还告诉我们:“渔者走渊,木者走山,所急者存也;朝之市则走,夕过市则步,所求者亡也。”这是说,因职业所需,渔夫必定在河边奔走忙碌,樵夫必定在山里转悠往返;同样,赶早市的人走得飞快,散集市的人则踱着方步,这是因为集市上已没有所需的货物了。诸如这样的经验和常识的事例在《说林训》中很多,限于篇幅,我们不能一一列举。

  与经验相对的是超验,所以作者又提到不少可能永远无法解释和认知,即超验的事和物。如作者提到“蝮蛇不可以为足,虎豹不可使缘木,马不食脂,桑扈不啄粟”,以及“兔丝无根而生,蛇无足而行,鱼无耳而听,蝉无口而鸣”。对此,作者认为这些是“有然之者也”,即就是如此,由性决定,就像“巧冶不能铸木,工巧不能斫金者,形性然也”一样。

  然后我们再来看看作者所列举的逻辑(常理)与悖理的事和物。作者在《说林训》中提到若干逻辑现象,如事物的“名同实异”之逻辑现象:“或谓冢,或谓陇;或谓笠,或谓簦。头虱与空木之瑟,名同实异也。”作者还说:“人有盗而富者,富者未必盗;有廉而贫者,贫者未必廉。”这是说,人有因“盗”而“富”的,但不能作逆向逻辑判断推理:“富”也就一定是“盗”的。作者还指出有些事物不是简单地逻辑相加或相减:“十顷之陂可以灌四十顷,而一顷之陂不可以灌四顷”,“百梅足以为百人酸,一梅不足以为一人和”。同时,作者还深刻地指出事物的功能有时也不是简单地按逻辑比例放大或缩小:“以兔之走,使犬如马,则逮日归风。及其为马,则又不能走矣。”这是说,按兔子奔跑的速度,如果让兔子长得像马那样大,其奔跑的速度也按此比例放大,那速度一定能追得上太阳、赶得上风;但实际情况是,如真使兔子变成马,说不定奔跑的速度还不及本来的兔。

  与逻辑常理相反的是悖理,所以作者在《说林训》中还指出不少悖理的事。如作者在表述中用了大量的“而”字来揭示悖理的事:“污准而粉其颡”,“入水而憎濡,怀臭而求芳”,“披蓑而救火,毁渎而止水”,“扬堁而欲弭尘,被裘而以翣翼”,“病热而强之餐,救暍而饮之寒,救经而引其索,拯溺而授之石”,等等。作者还说到两例悖理的事:“为酒人之利而不酤,则竭;为车人之利而不僦,则不达。”这是说: 为了不让卖酒者获利而不去买酒,使自己干渴着;为了不让驾车者获利而不去租车,使自己无法到达目的地,这就有悖常理。作者还说:“有以饭死者而禁天下之食,有以车为败者而禁天下之乘,则悖矣。”这是说: 如果因有人吃饭给噎着而禁止天下所有人吃饭,如果因有人坐车出车祸而禁止天下所有人乘车,这就显得相当乖悖情理了。

  上述这些,被作者用以“穿凿百事之壅遏”、“贯扃万物之窒塞”,由此便提出了许多思想方法。如针对经验和逻辑,作者提出要“以类而取之”:“视书,上有酒者,下必有肉;上有年者,下必有月: 以类而取之。”这“以类而取之”是说根据传统经验习惯,很多事情间有着内在联系,可归一类,如酒与肉(酒肉)、年与月(年月),等等。但是,由于除了经验与逻辑,还有许多超验与悖理的事和物,因而作者又指出有些事情不能简单地“以类取之”、“以类推之”。如“鱼食巴菽而死”,但“鼠食之”非但不死还会长胖(“鼠食之而肥”),同样“人食礜石而死,蚕食之而不饥”,所以作者指出“类不可必推”。因此,上述“以类取之”和“以类推之”的认知方式必须是建筑在对事物之“类”的归纳正确基础之上的,如归“类”都归得不对,那这“以类取之”和“以类推之”又何从讲起呢?所以,作者也就特别强调这归“类”的重要性,并反过来讥讽那些不知归“类”的人:“尝被甲而免射者,被而入水;尝抱壶而渡水者,抱而蒙火: 可谓不知类也。”

  也因为存在着大量超验与悖理的事和物,以机械的经验或逻辑归纳法难以准确地把握事物,所以《说林训》又提出“以微知明,以外知内”的思想方法:“铜英青,金英黄,玉英白,黂烛捔,膏烛泽也。以微知明,以外知内。”“以微知明” (见微知著)是说根据事物发展的内在趋势来推知事物,这在《说山训》中称为 “见霜而知冰”,在《人间训》中称为“见本而知末,观指而睹归”,在《诠言训》中称为“见所始则知终矣”;“以外知内”则是说建筑在经验基础之上,通过事物间的联系,根据事物的外表推知内涵,根据事物的显象推知隐情。

  而所谓“以微知明,以外知内”,其实也即作者在《说林训》中所说的“以近喻远”。这里所谓的“近”也即当前时空的具体情境。当我们作出一个判断时,必须根据当前的具体情境提出合时宜的实践方案;反之,如果不能从近处出发,而是凭空地固执于某个教条,则必然会造成不合时宜的后果。比如作者所举的一个例子:“以一世之度制治天下,譬犹客之乘舟,中流遗其剑,遽契其舟桅,暮薄而求之,其不知物类亦甚矣!夫随一隅之迹,而不知因天地以游,惑莫大焉,虽时有所合,然而不足贵也。”固执于某个朝代的制度来治理多变的社会,这就好像是刻舟求剑,不懂得事物的变化;真正的智者,应当是随天地万物之变动而优游,这才是真正的“以近喻远”。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以近喻远”也即是《氾论训》中的“权”,因而也即合于“道”。在此,我们可以看到,《说林训》以及《说山训》“窍窕穿凿百事之壅遏,而通行贯扃万物之窒塞”的思想方法的最终归宿仍然是“道”,也即包括人在内的天地万物所当行之路。基于此,我们也便不难理解一些重要的现代哲学家所提出的“哲学就是方法论,方法论就是哲学”的主张。也正是基于此,高诱在《说山训》的题解中下一“道”字,“说道之旨,委积若山”,是十分切合题旨的。

  总而言之,本卷《说林训》和上一卷《说山训》,因为是要喻说,“以领理人之意”,所以采取了“假譬取象”的方法,是想从“异类殊形”的事物中引申出“道”理来,以起到通俗易懂,使人明白的目的。这样使这两卷呈现出一种箴言体的形式,并由每个相对独立的语段组成全章,以解开人们思想上的“结细”和“抟囷”,从而使人们的思想得到提升,达到“道”的境界。而其中“假譬取象”的故事和寓言也相当精彩,语言也相当精妙,充分体现了中国古代思想中以象喻意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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