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林训〕 太山之高①,背而弗见;秋毫之末②,视之可察。
〔注释〕 ① 太山: 即泰山。 ② 秋毫: 指秋天鸟兽身上新长的细毛,后用来比喻最细微的事物。
【鉴赏】 此语出自《说林训》。泰山虽然很高,如果背对着它,人就是有再好的视力也什么都看不见;秋毫的末端虽然很微小,如果盯着它,人们也还是可以看得清楚的。《淮南子》作者在这里试图告诉我们实践的重要性。再好的愿望,如不付诸于行动,也全无实际用处。
以往我们说西方文化重思辨,而中国传统文化重实践。而我们常常将实践与实际等同,认为中国人重实际,看重结果。因此,有不少人批评中国传统文化存在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机会主义倾向。这种批评固然有其合理的因素,但是毕竟实践不是实际。中国传统文化重实践,不是源自于这种对实际结果的算计或考量,而是源自于对人自身在世界之中的地位的理解。在中国人看来,人不是外在于这个世界的,而是自始至终“在其中”的;人的任何实践活动也不是与这个世界的整体运动相隔离的,而是以其实践活动“整体性地参与”到这个世界的运动之中的。在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传统文化重实践,其实它体现的乃是中国人关注自身对于这个世界的担当精神。例如中国先秦诸子百家学说的兴起,无不与当时的“礼崩乐坏”、“道术将为天下裂”等现实生活世界的问题相关,而且他们的理论也无不以“治理天下”为其思想宗旨。
另外,这段话中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不能”与“不为”的区别。人的视力可以看清秋毫之末,却不见泰山之高,不是人的视力有问题,而在于人的“背而弗见”,在于人的主观不作为,换句话说,这是“不为”,而不是“不能”。“不能”与“不为”的区别,《孟子·梁惠王上》载有孟子与齐宣王的一段对话。其文曰:“(齐宣王)曰:‘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何以异?’曰:‘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非不能也。’”背负泰山以越过北海,做不到也很正常,这是常人力量所不及的,这是“不能”;而为长者折取树枝,这是常人可以很轻易做到的,做不到就不太正常,这是主观的有意的不肯这样,这是“不为”。相对于人之力不足而“不能”,人之仅凭主观意愿而不愿、不肯的“不为”,则值得引起人们的注意。诚如老子感叹道:“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老子·七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