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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吞食魔果的人》小说原文

  吞食魔果的人

  陆谷孙 译

  多数世人,甚至可以说天下芸芸众生,都过着随遇而安的生活。纵然有人愤愤然以为自己似方凿圆枘,只要换个环境,可能更有作为,多数人若不是对各种遭际安之若素,也只有得过且过地认命。这些人像有轨电车,永远在同样的轨道上运行,倒回去再开出来,周而复始,一成不变,直到爬不动了被当做废铁卖掉。在这世上,你难得找到一个勇于掌握自己人生轨迹的人。倘若果真找到,那就值得好好看看此人了。

  正是出于这个缘故,我怀着好奇心遇上托马斯·威尔逊。他做的事既有意思,又很大胆。当然,故事尚无结局,而且不到实验结束,不可能就说成功。只是从我当时已经听说的种种,此人似乎确实与众不同,所以我就想认识他。别人告诉我,他为人矜持内向,可我认定,只要有耐心,再加上一点手腕,自己可以说服对方对我推心置腹。我要从他本人嘴里听到那些事实。人嘛,都会夸张,都爱浪漫化,所以他的故事或许一点也不像别人要我相信的那么奇特,对此我心中有数。

  这种印象在我终于结识他时果然得到印证。那是在卡普里岛的露天市场,当时我在朋友的别墅里消暑过八月。时间是日落前一刻。不管是当地人,还是外来客,大家都聚在这儿闲聊乘凉。那儿有一个俯瞰那不勒斯海湾的露台,从这儿可以看到缓缓西沉的太陽和金光四射背景前伊斯基亚岛的剪影。这是世间最令人心旷神怡的美景之一。我和我的朋友兼房东正站在那儿观看,只听得他突然说:

  “瞧,那就是威尔逊。”

  “哪里?”

  “坐在矮墙上、背朝我们的那一位。穿了件蓝衬衫。”

  我只看见一个模糊的背影和小小的头颅,头发灰白,短而稀松。

  “但愿他转过身来。”我说。

  “马上就会。”

  “请他到莫甘诺餐馆来跟我们喝一杯。”

  “好吧。”

  摄人魂魄的美景一刻已然不再,太陽像个橙子的顶部,正沉往红酒一般颜色的海水中去。我们转过身来,背倚矮墙,看着漫步来回走过的行人。他们全都在不停地说话,那兴高采烈的声音,听着不由得让你也兴奋起来。接着,那口已裂了好几道缝的教堂大钟鸣响,送来悦耳的洪亮声音。在卡普里岛的露天市场,钟楼矗立,下方是从港湾拾级而上的步道,再上一段台阶就是教堂。真是个多尼采蒂歌剧的理想场景。你甚至会觉得,这说话滔滔不绝的人众,随时都可能突然放声来个大合唱。好一派引人入胜又带些虚幻意味的景象!

  我是过于专注地看着周围,而没注意到威尔逊已从矮墙攀下,朝我们这边走来。他刚走过我们身边时,我的朋友叫住了他。

  “喂,威尔逊,好几天没见你下水了。”

  “换换感受,我去了另外那一边的海里。”

  朋友这时拿我作了介绍。威尔逊跟我握手,虽说彬彬有礼,态度总有些淡漠,毕竟有太多的生人来到卡普里,待上几天或几周。我敢说他老是在结识那些来而复去的过客。朋友接着便邀请他跟我俩一起喝一杯。

  “我这正要去吃晚餐呢。”

  “不能推迟一会儿?”我问。

  “我想可以吧。”他微笑着说。

  他的牙齿长得并不好看,但那笑容挺可爱,温馨且充满善意。他身穿一件蓝色棉布衬衣和一条褐色长裤。裤子皱巴巴的,一点都不干净,质地是薄帆布。脚上穿的是一双平底旧凉鞋。这身打扮足可入画,与周围的地理环境和气候都十分契合,只是同他的尊容绝对不配。他的脸很长,布满皱纹,给晒成了深棕色,唇薄,灰色的小眼睛并拢着,显出紧凑又轮廓分明的器官。灰白头发经精心梳理。这可不是一张平常的脸,年轻时的威尔逊甚至可能是个俊男,所以至今相貌仍不失端庄。蓝衬衫敞着衣领,灰色的帆布裤看上去真不像是他的衣物,倒像某次沉船事故发生时,见他穿着睡衣睡裤,好心的陌生人不管匹配与否,随手拖来给他穿上的。虽说穿着随意,他看上去还是像个保险公司某家分店的经理,按理说该穿黑色上装,配上黑白条纹的西裤,白领下系一条并不惹人反感的领带。我很自然地设想着,自己因为丢了一块表,跑去向他索取保险金,而他显然对我印象不佳,所以我在回答他一个又一个问题时,他的神色弄得我方寸大乱。虽说他礼数周到,可索保的人不是笨蛋就是恶棍。

  提起脚步,我们慢悠悠穿过露天市场,沿街往莫甘诺餐馆走去。我们在餐馆花园里坐定。四周的人说各种语言:俄语、德语、意大利语和英语。我们点了饮品。老板娘卢西亚太太一摇一摆地走过来,用她那甜美的低嗓门跟我们互致问候。虽说已是发胖的半老徐娘,这女人身上还留有三十年前大美人儿的余韵。须知当年的她,曾是画家争相拙劣描摹的对象。老板娘长一双天后赫拉似的水汪汪的大眼睛,笑起来亲切又殷勤。我们三个说了一会儿闲话,因为卡普里这地方总有各式各样的丑闻八卦,供人作为谈资。但特别有意思的事一件也没有,于是过了一会儿威尔逊便起身辞去。过后不久,我们信步走回朋友的别墅去进晚餐。回去的路上,朋友问我对威尔逊有什么观感。

  “没什么观感,”我说,“我不信你讲的故事有一丝一毫的真实性。”

  “为什么没有?”

  “他不是做那种事情的那种人。”

  “谁说得准一个人有多大能耐?”

  “在我看来,他绝无超乎寻常之处,一个生意人罢了,靠着金边优质证券有项不错的退休收入。我看你的故事只不过是卡普里一般的街谈巷议而已。”

  “随你怎么想吧。”朋友说。

  我们习惯在一个名叫“提比略大浴场”的海滩游泳。我们乘坐出租马车沿公路来到某一地点,然后在阵阵蝉噪声中,冒着火辣辣的刺鼻日晒,步行穿过柠檬矮林和葡萄园,直抵峭壁崖顶,这儿有一条陡危的羊肠小道通向大海。一两天后某日,正当我们准备下崖时,朋友说道:

  “哦,又是威尔逊。”

  咔嚓咔嚓,我们踏过海滩,浴场唯一的短处在于这儿布满砾石而非细沙。当我们行近时,威尔逊看见了我们,并挥了挥手。他站着,口衔烟斗,只穿一条泳裤。他的躯体呈深棕色,精瘦,但也并非瘦骨嶙峋。鉴于他布满皱纹的脸和灰白头发,这副体格还算保留着年轻人的强健。我们走得热不可耐,赶快脱了衣服,一头扎进海水。游出海岸才六英尺,这儿已是三十英尺清澈见底的深水。水温虽高,仍给人通体有劲的舒泰。

  待我离水登滩,威尔逊伏卧在一方浴巾上看书。我点燃一支香烟,走去坐在他的身旁。

  “游得痛快?”他问。

  他把烟斗夹在书本里,标示自己读到的地方,然后合起书,把它放在身旁的碎石上。显然,他愿意说说话。

  “妙不可言,”我说,“世上最好的浴场。”

  “当然,人说这就是古罗马皇帝提比略的大浴场,”他指指那一半入水一半留在陆地上的大片砖瓦狼藉,“可那全是胡扯。知道吗,这儿只是皇帝当年的别墅之一。”

  这我知道。可是别人想说什么,由他们去说,你听着就是了。你任由他们赐教,他们会对你产生好感的。威尔逊咯咯一笑。

  “好玩的老家伙,提比略。可惜眼下大家都说,关于这位皇帝的所有故事,没有丝毫的真实性。”

  他开始对我讲述有关提比略的一切。可本人也读过苏埃托尼乌斯的恺撒众皇考,还有早期罗马帝国的各种史书,因此他说的对我而言并无十分新鲜的内容。不过,我也就此注意到此人并非阙学之辈。我说出了这点感想。

  “哦,这个嘛,我来此定居以后,自然而然发生了兴趣,何况又有充裕的读书时间。住在这样一个地方,浮想联翩,好像历史都会变成真事,甚至可能觉得自己就生活在历史中的古时。”

  我真该在这时插话提醒,现在是一九一三年;世界既便捷又舒适;谁也无法想象会发生什么严重的事情,来干扰人生安意其中。

  “你来此多久?”我问。

  “十五年。”他向蔚蓝而平静的大海投去一瞥,薄薄的嘴唇上流连着一种出奇温馨的笑影,“我与这地方是一见钟情。我敢说,你一定听说过业已变成神话的那个德国人[1],乘坐那不勒斯渡船来此,本来只为吃顿午餐,看看蓝洞,不料就此留下,一住就是四十年。呃,我不能说自己跟他完全一样,但到头来我也会这样。只是,在我,一待就是四十年不可能了。二十五年吧。不管怎样,总是胜于‘眼睛一亮,到此一游’吧。”

  我等他继续往下说,因为方才的话里似乎终于含有某些涉及我曾听说的故事的内容了。可就在这时,我那朋友浑身湿漉漉的上岸来了,因为游了一英里而非常自傲,谈话也便扯到其他方面去了。

  那次以后,不在露天市场,便在海滩,我又数次邂逅威尔逊。他亲切有礼,总是乐于与人交谈。我发现,他不仅对这座岛屿,即使对邻接的大陆,都是了如指掌。他通读百科,阅书无计,专攻的是罗马史,对此博闻而致精。他似乎想象力有限,聪敏不过常人;他爱笑,但并不失态;简单直白的笑话就可激发他的幽默感。常人一个而已。我不曾忘记我俩单独短暂闲聊那次他说过的一句奇怪的话,只是之后他再没有去接近过那个话题。那次,我和朋友从海滩回来,在露天市场下了出租马车,吩咐车夫五点钟来接上我们去阿纳卡普里。我们准备去攀登索拉罗峰,在我们特别中意的一家小酒馆进餐后,披一身月光下山。那是个月圆之夜,夜景特别美妙。我们给车夫下指示的时候,威尔逊正站在一边。我们带上他乘车是免得他一路挨晒,从扬尘的路上走回。主要是出于礼貌而非其他,我问他愿不愿意同我们一起夜游。

  “我请客。”我说。

  “不胜荣幸。”他答。

  谁知到了出发的时间,我那朋友觉得不舒服了,说是在水里泡得太久,再去受累走长路,力有不逮。结果我只好独自与威尔逊结伴去了。我们爬上山,眺望万里云平的胜景,薄暮时分回到客栈,又热又饥渴难当。晚餐是事先订好的。食物不错,因为店主安东尼奥厨艺出色,酒更是他自己葡萄园的佳酿。酒味很淡,简直可以当水喝,所以在吃通心面的当儿,一瓶已经下肚。待到喝完第二瓶,我们已经醺醺然觉得人生无憾。我们坐在花园里,头顶是果实累累的葡萄藤。清风漻然,夜静人孤。侍女给我们端上“丽乡”牌乳酪和一盘无花果。我点了咖啡和斯特雷加橙味甜酒,后者是意大利产的最佳酒品。威尔逊谢绝雪茄,而是点燃了他的烟斗。

  “上路前还有充裕的时间,”他说,“等月亮爬上山还得一个小时。”

  “有没有月亮无所谓,”我心情轻松地说,“不错,我们有的是时间。这是卡普里令人愉快的特色之一,就是说,从来无须奔忙。”

  “闲暇,”他说,“要是大家都懂得该有多好!这是人类能够拥有的最高无价之宝。可惜庸人太多,甚至不懂如何去争取闲暇。工作?他们为工作而工作。他们没有头脑去认知,工作唯一的目的其实就是获得闲暇。”

  对于某些人,几杯下肚就爱发表一点总结性的高论。他的这些话是对的,但没人敢说这些话又是独创见解。我什么也没说,只顾擦火柴点燃雪茄。

  “我第一次来卡普里就逢圆月,”他若有所思地说,“今晚可能是一样的月相。”

  “就是啊,你知道的。”我微笑着说。

  他笑了。花园里唯一的照明来自悬在我们头顶上方的油灯。借这点灯火进餐,光亮不足,可这会儿两人谈心,晦暝反增情调。

  “我不是那意思。我是说月圆可能在昨晚。十五年了。今天回首,像是才过去一个月。在那之前,我从未来过意大利。我是来度假避暑的。我从马赛乘船到了那不勒斯。又四处游览一阵,庞贝啦,帕埃斯图姆啦,以及类似的一两个去处,然后来到这儿过了一周。从海上,我就立刻喜欢上这地方的外观了。我是说,我眼看这地方渐行渐近,接着从轮船上放下小艇,把我们送到码头登岸。这儿的人叽叽呱呱围上来,要替你搬行李,还有替旅馆招徕顾客的,玛丽娜街上那些破败的房屋,徒步上坡去旅馆,在露台进餐——瞧,这一切顿时攫噬了我。真相就是这样。我不知道那会儿是不是神魂颠倒了。要知道,在这之前我从未喝过卡普里葡萄酒,只是听说过而已。这会儿想来当时准是醉了。别人都去睡觉了,就我还坐在露台上,看着海上生明月。还有维苏威火山喷出大团火红的浓烟。当然,我现在知道了,我喝的酒是劣质黄汤,天哪,还叫什么卡普里葡萄酒,可在当时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头。把我灌醉的可不是酒,而是这个岛的形状,这些叽叽喳喳的岛民,还有月亮、大海以及花园里的欧洲夹竹桃。这种植物我以前从未见过。”

  说了这么长一段话,他渴了,于是举起杯来,不料杯子已经空了。我问他要不要再来一杯斯特雷加橙味甜酒。

  “这是让人反胃的蹩脚货。咱们还是要瓶葡萄酒吧。葡萄酒喝着才叫棒,那可是纯粹的葡萄汁水,不伤人。”

  我于是又点了葡萄酒,上酒之后把两人的杯子斟满。他饮了一大口,发出惬意的感叹,过后又接着说下去。

  “第二天,我觅路去了我们现在去的那浴场。我发现在那里游水还不错。过后,我巡游全岛。说来有幸,在廷本利奥海岬人们正在过节,给我一头撞上了。我看到圣母像和教士队伍,侍僧们捧着香炉左摆右晃,还有大群欢笑着快乐而狂热的民众,其中不少人穿戴鲜亮。我碰到一个英国人,便问他这儿都在干什么。‘喏,这里在庆祝圣母升天呢,’他说,‘至少,按天主教会的说法,该是这个名目。而实际上只是岛民自己寻乐子。这是维纳斯节。你知道,这可是异教徒过节呀。什么美丽女神如芙蓉出水啦,以及诸如此类的瞎胡闹。’听他这么说,我顿时生出一种怪异的感觉,仿佛给带回到久远的过去,你明白我的意思吧。这次经历以后,某夜我下山借着月光去看法拉廖尼礁群。如果命运三姐妹要我继续当我的银行经理,她们就不应任我去作那次散步。”

  “你原来是银行经理啊?”我问。

  对他的身份,我猜错了,不过错得不算离谱。

  “不错,我是约克城市银行克劳福德大街支行的经理。上班方便,因为我住在亨登路北段,从家出发去银行只需三十七分钟。”

  他呼哧呼哧抽烟斗,再次把它点着。

  “那是我的最后一夜。周一上午必须返回银行。当我看到月光下突起在海面的那两座巨礁,看到捕乌贼的星星点点渔火,海天清寂,如诗如画,我就对着自己说,呵,说到底,干吗非回去?没有妻孥靠我生活。太太四年前已死于支气管肺炎,女儿去跟外婆,也就是我妻子的母亲,一起过日子。岳母大人是个老糊涂,没有照顾好孩子。女儿患上血中毒,截去一腿也没把她救过来。她也死了,可怜的小乖乖。”

  “太可怕了。”我说。

  “是的,当时我痛不欲生,自然,要是女儿跟我一起生活,那打击会更大。可我要说老天还算仁慈,一个独腿女孩还会有什么出息。妻子的死也让我难过。我们夫妇相敬如宾,虽说我不知道这种和美日子能否永远维持下去。妻子是那种老在关注别人怎么想的女人。她不爱旅行。英格兰的伊斯特本就是她度假的理想地点了。知道吗,在她生前,我从未渡过英吉利海峡。”

  “在我想来,你总有别的亲戚,是不?”

  “一个没有。我没有兄弟姐妹。父亲有个兄弟,不过早在我出生前就去了澳大利亚。我看这世上难以找到像我这样孑然一身的人了。我看不出任何理由,说我不能随心所欲地生活。当年,我三十四岁。”

  他曾告诉我上岛已十五年,这么说来,他应是四十九岁,与我的估计相去不远。

  “我是十七岁开始工作的,所谓的前途就是日复一日做着同样的事情,直到退休领取养老金。我自问这值得吗。来个‘大撒把’,在这儿度过余生,有什么不对吗?这里可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地方。可是我接受过业务训练,生性又爱瞻前顾后。‘不行,’我说,‘不可这样忘我造次。要像自我告诫的那样,明天就回去,把事情想个透。也许回到伦敦,想法就全变了。’该死的笨蛋,不是吗?就这样,蹉跎了一年光陰。”

  “这么说,你还是没改主意?”

  “当然,初衷不改。我在工作的时候,老是想到这儿的海泳,这儿的葡萄园,这儿上山的路,这儿的月亮和大海,还有傍晚的露天市场,人人都在下班之后,出来四处走一走,找人唠嗑几句。只有一点顾虑,那就是别人都在工作,我有什么理由游手好闲呢?这时,我读到一本可算历史类的书,作者是美国人马里恩·克劳福德。他写到锡巴里斯和克鲁图纳两座古城[2]。前者的居民享受生活,成天作乐,而后者的居民吃苦耐劳,如此等等。有一天,克鲁图纳人跑来把锡巴里斯给灭了,而过了一段时间,来自别处的一批批其他人,又把克鲁图纳灭了。锡巴里斯没有留下遗迹,一块石头也没有;克鲁图纳呢,仅留孤柱一根。读书到此,我意已决。”

  “怎么讲?”

  “到头来结果一样,是不?回顾起来,谁是谁非啊?[3]”

  我没作答,他接着说。

  “钱是个问题。在银行,服务不足三十年是不给养老金的。到期之前提出退休,可得一笔遣散费。想靠这笔钱,加上卖屋所得以及先前辛辛苦苦的少量积蓄,买份年金保险打发余生,那是不够的。说来也荒唐,一方面为了过快活日子牺牲一切,另一方面又没足够的进项供你过快活日子。我想要座小屋,雇个仆人照顾我,还需要有钱买烟丝和马马虎虎过得去的食物,不时还能买几本书,留出一点应急的花费。自己到底需要多少钱,我清楚得很,最后全部财产只够我买下为期二十五年的一份年金保险。”

  “当时你三十五岁?”

  “是。年金可以维持到我六十岁那年。说到底,谁都不能保证自己必定可以活过那年纪。许多人五十几岁就死了。再说了,活满六十,人生的福禄康宁也都算享尽了。”

  “从另外的角度说,谁都不能肯定六十岁必死啊。”我说。

  “这个,我倒也没话说了。事在人为嘛,对不?”

  “换了我,宁可留在银行,直到有资格领取养老金的那一天。”

  “那我得干到四十七岁。到时可只能老态龙钟地到这儿来享受生活了。如今我已经年过四十七,说起享受生活,还跟任何时候一样来劲儿。可到底年岁不饶人,年轻人特有的乐趣不该再有我的份儿。你知道,到了五十岁你照样可以过三十岁时的舒坦日子,但舒坦的含义毕竟不同了。我当时的想法是,趁着自己年富力强,生趣盎然,过上完美无憾的生活。二十五年对我来说,似乎还是颇长的一段时间,为二十五年的逸游而付出相当的代价,好像也划得来。我打定主意等上一年,也确实等了。最后,我递上辞呈,待他们发下遣散费,我就买下一份保险年金,接着便到这儿来了。”

  “保了二十五年?”

  “是的。”

  “有没有后悔过?”

  “从来没有。迄今为止已经是钱有所值了,何况还有十年。你不认为度过二十五年完美的快活日子后,人应该死而无憾了?”

  “也许。”

  他并未用言语说出他以后的打算,但是意思非常明白。以上一切,我的朋友告诉过我一个大概,但是从他本人嘴里说出来,听上去自别有一番滋味。我偷偷看他一眼,实在看不出这人身上有什么非同寻常的地方。看着那张匀整又端庄的脸,没人能想象他会做出如此不同凡响的举动。我并未责怪他。以如此乖张的方式安排的毕竟是他本人的生命,至于为什么他不能以自己中意的方式打发生命,我也说不上来。尽管如此,我仍无法防止背脊一阵阵发冷。

  “有点凉意了?”他笑着问,“我们不妨开始下山吧。月亮这会儿该高挂天空了。”

  分手时,威尔逊问我,要不要哪天去看看他的小屋。过了两三天,问到他的住处后,我果然去了。这是一间小小的农舍,地处葡萄园内,离城很远,海景则可尽收眼底。门边长了一株欧洲夹竹桃,花浓如染。屋子里只有两个小房间,外加一个微型厨房,还有一个可堆柴薪的披棚。卧室陈设简陋,像修士的僧房。起居室倒是很舒适,透出好闻的烟草味儿。起居室搁两张宽大的扶手椅,那是他从英国带来的。另外,有一张卷盖式书桌、一架竖式小钢琴以及几个被塞得满满当当的书架。墙上镜框里是G.F.瓦茨和莱顿勋爵画作的拓片。威尔逊告诉我,这农舍是葡萄园园主的房产,房东现已住到山上更高的地方去了,他太太每天来打扫房间并做饭。首游卡普里时,他就发现了这小屋,回来定居时便租下了它,从此一直住在这里。看见钢琴和琴上摊开的乐谱,我问他愿不愿意弹上一曲。

  “呣,琴艺不行,不过我一向喜欢音乐,胡乱敲敲琴键可开心啦。”

  他在钢琴前坐下,弹出贝多芬一首奏鸣曲中的一个乐章。琴艺确实不怎么样。我看看他的乐谱:舒曼和舒伯特、贝多芬、巴赫,还有肖邦。在他进餐的桌上,有一副油腻腻的扑克牌。我问他玩不玩接龙之类的单人牌戏。

  “常玩。”

  从我亲眼所见,加上从别人那儿听来的细节,我给自己勾勒了一幅图画。这画面在我看来肯定是对他过去十五年来生活相当确切的描绘。他的生活无疑绝不损害他人。游泳,远足,虽说对卡普里了如指掌,从不丧失对她的爱美之心;弹奏钢琴,独玩纸牌,读书。每每有人相邀,他欣然前往,即使聚会有点无聊,他也总是乐呵呵的不失宾客之礼。别人冷落他,他不觉得委屈。他爱跟人交往,却又始终保持着某种孤傲,不使人际关系发展到熟稔的程度。他勤俭度日,可也不亏待自己。他从不欠人一个子儿。在我想象中,他不是那种嗜性如命的男子。如果说,在年龄稍轻的那几年,他偶尔还会同某位上岛旅游的异性有过短暂的艳遇,对方见到这里的氛围也会扭头便走,而他的感情,即使在关系尚未了断之际,我敢肯定,也一定是极有节制的。我想他是打定了主意,决不让自己精神的独立性受到任何干扰。他唯一的狂热激情都寄托于大自然的至美之中,他从生活赐予人的简朴而自然的事物中寻求快乐。你可以说这种活法再自私没有。此话有理。他对于其他人毫无用处。但是另一方面,他不损害任何人。他唯一的目标就是自得其乐,看来确实做到了。极少数人知道到哪里去寻找幸福,而找到幸福的人更少。他是个蠢人还是智者,我不知道。可他确知自己的心思无疑。此人在我眼里要说有什么特别,那就是他实在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常人。我若不知他的故事,就绝不会回过头想起他来,想到十年之后的某日——除非一场偶然袭来的病早早切断了生命的纽带——他必须蓄意告别这他深爱着的人世。我不知道,是不是这种经常萦绕在他头脑里的想法,给了他特殊的热情,让他尽情享受生命的每时每刻。

  如果我压下不表他忌谈自己的习惯,那是对他有失公允。我看跟我在一起的那位朋友是唯一听他把自己的故事和盘托出之人。我还相信,他之所以把故事告诉我,是因为他猜测我已经知道一切。再说,他讲故事的那一夜,他是喝高了。

  我的卡普里之行结束了,离岛而去。第二年,战争爆发。在我身上发生了好些事情,人生道路因而剧变。重返卡普里已是十三年后的事了。我那朋友已回来了一阵子,可他的家境不再殷实如前,换了居处,没有房间供我居住。这样我就只好住旅馆。朋友到小艇泊地迎接我,与我共进晚餐。进餐时我问他新居的准确地点。

  “你知道的,”他回答说,“就是威尔逊从前的小屋。我搭建了个阁楼,布置得很舒齐。”

  脑子里充斥着如许事情,多年来我不曾想到过威尔逊,而这会儿蓦地一惊,我记起了往事。我们结识时他还有十年的光陰,准保早就到期了。

  “如他所说,自杀了?”

  “十分可怕的故事。”

  威尔逊的计划原本不成问题,只有一个缺点,而我认为,恰恰是这缺点,他不可能预见到。那就是,他从未想过,在这幽遐之地,一无搅扰地得意尽欢二十五年以后,自己的性格会慢慢软化。意志要发挥力量就得有各种障碍去一一有待克服,一马平川式的顺溜,或者说不用费力就如愿以偿,因为一个人的愿望全在唾手可得的范围之内,那么意志只会变得软绵无力。倘若你老是在平地行走,用于爬山的肌肉准就萎缩。这些观点虽说陈腐,却说出了事实。威尔逊的保险年金到期时,他不再有决心自我了断,可那是他为这么多年以来逍遥平静的生活同意付出的代价。我从朋友还有其他人后来的叙述中断定,他并不缺少勇气。只不过下不了决心,于是就一天天往后推。

  他居岛这么多年,结账又如此准时,所以要贷点钱绝非难事。他一生不向人借钱,这时只好开口了,而且发现许多人愿意给他支几个小钱。多少年来,他从不拖欠房租,所以房东,还有那位侍候他的房东太太阿孙塔,愿意在几个月内保持现状不变。他跟人说有个亲戚过世,由于法律手续繁琐,死者留给他的钱一时半会拿不到,这才发生短时间的拮据。大家都相信他说的。他设法这样尴尬地拖过一年有余的时光。再往后,当地的商家再不给他赊账了,再也没人借钱给他,房东下了逐客令,除非在规定时限还清拖欠房租,不然就走人。

  大限前一天,他走进自己的小卧室,关上门窗,拉上窗帘,点燃了一火盆的焦炭。翌日早晨,阿孙塔来给他做早餐时,发现他已昏迷,但尚未断气。这个房间通风好,所以虽说他作好各种阻断新鲜空气透入的准备,环境并未彻底封闭。整个事情甚至暗示,尽管已经走投无路,他在最后一刻了断的决心似乎有所动摇。威尔逊旋即被送往医院。一度,他病得很重,最后却还是痊愈了。炭中毒或昏迷的结果是他不再能够完全自控精神官能。他不算疯子,至少没疯癫到非进疯人院不可的地步,只是脑子显然出问题了。

  “我去看过他,”朋友说,“我设法引他说话,而他却一味怪异地看着我,好像已弄不清曾在哪儿见过我。真可怜,他躺在床上那模样,花白的胡须一周没刮。不过除了那怪异的目光,人看上去还算正常。”

  “怎么个怪异?”

  “我不知道如何形容。迷惘。我的比喻可能牵强:你往上扔一块石头,石头不落下来,就这样停留在半空了……”

  “这可够玄乎的。”我笑着说。

  “跟你说,他的眼神就是这样。”

  怎么处理他是件棘手的事。他没钱,也没有挣钱的途径。财产都卖了,可远不够抵债。他是英国人。意大利当局绝不愿意负责接收他的事情。那不勒斯的英国领事没有钱来处理他的个案。当然,他可以被遣返回英国去,但是即便回国,看来也没人会管他。阿孙塔,他的仆人,曾说他是个好主人和好房客,只要有钱,总是随时付讫。她又说,他可以在她和她丈夫住处的木棚里住下,跟夫妇俩吃在一起。他听说了房东太太的好意,然而是不是真听明白,谁也说不上。阿孙塔来医院领他回去,他一声不吭跟着走了。他似乎丧失了自主意志。房东太太收容他迄今已有两年。

  “你知道,舒适是不用谈了,”朋友说,“他们草草给他搭了张东倒西歪的床铺,给了他几条毯子。小棚没有窗户,冬天滴水成冰,夏天就像火炉。吃的是粗茶淡饭。农家伙食你知道,礼拜天吃顿通心面,难得一尝肉味。”

  “那他怎么打发时间呢?”

  “他在山里到处乱跑。有两三次,我想见见他,可是没辙。他一见有人来,像只野兔撒腿便跑。阿孙塔有时下山来跟我闲聊,我会给她一点钱,让她替他买回烟丝,可谁知道他最终拿到烟丝没有。”

  “他们待他还好吗?”我问。

  “阿孙塔是好心肠,这个我有把握。她把他当做小孩。恐怕她老公就没有这份善心了,老是抱怨收留这么个人花销有多大。我并不认为房东生性残忍,或有诸如此类的弱点,可我看房东对他有些苛刻,要他提水,清扫牛棚,做这样那样的杂活。”

  “听上去够惨的。”我说。

  “他是自作自受。毕竟,种瓜得瓜嘛。”

  “我认为从总体上说,我们大家都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说,“话这么说,可他的经历真够骇人。”

  两三天后,朋友和我去散步,正走在地中海橄榄树丛中的一条小道上。

  “瞧,威尔逊,”朋友突然说,“别看他,那样你只会吓着他。一直往前走。”

  双目低垂着看路,我自顾自往前走,可眼角的余光扫到一个藏身在地中海橄榄树后的男子。我们走近时,他潜伏着一动不动,但我可感知他在紧盯着我们。待我们走过,我听见一阵噼噼啪啪狂奔的脚步声。像一头被追逐的猎物,威尔逊逃着找安全的藏匿处去了。那是我此生最后一次看到他。

  他于去年去世。那种潦倒的生活,他忍受了六年。某日早晨,山坡上发现了他的尸体。从安详的卧姿看,他像是在睡眠中死去的。从倒毙的地点,他完全可以看见那叫作法拉廖尼的两座拔海而出的巨礁。又是月圆之夜。他定是借着月光去看礁群了。也许他就死于月皎时分嵯峨之美。

  【注释】

  [1] 疑指德国作家奥古斯特·柯皮斯,其人曾于一八二六年发现“蓝洞”胜景。

  [2] 详见该作者一九〇〇年两卷本著作《南方的统治者:西西里,卡拉布里亚,马耳他》(The Rulers of the South:Sicily,Calabria,Malta)中的内容。

  [3] 原文“who were the mugs?”疑典出西方叠杯成堆最后终于倾倒责任何在的寓言。感谢我生张楠为我“谷歌”此一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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