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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在路上读后感2016

也许《在路上》根本就不是一本小说,它所有的激动之处在于它的真实,在于年轻人心中的共鸣,“远走高飞”这个词,总是对年轻的心有太大的诱惑,再没有什么比“为所欲为”更令人神往的事情了。

永远在路上读后感一:

1951年4月,在路上奔波了七年的杰克 .凯鲁亚克用了三个星期的时间打完了一卷一百二十英尺长的单杯行距打字纸,这就是《在路上》一书的手稿。凯鲁亚克不会料到,这本书会成为世俗叛逆与抗争者历久弥新的圣经、“垮掉的一代”灵魂人物的心灵自传,更不会想到这本书在半个世纪后遥远的中国还会掀起热潮。

《在路上》一书本身就像一次在路上的驾车旅行,行文流畅、节奏明快,作者写得淋漓,我们读者读得也是爽快。书中各种情节如窗外的风景纷至沓来又飞速驶去,个人邂逅纷繁复杂,“车”在不停地腾跃转拐,我们这些“乘客”眼花缭乱手足失措气喘吁吁,直到最后“车”嘎然而止,我们方得大呼过瘾。

1957年,《在路上》出版后,美国售出了亿万条牛仔裤与百万台煮咖啡机,并且促使无数青年人踏上了漫游之路,也拉开了“垮掉的一代”登上历史舞台的大幕。《在路上

一书刻画了“垮掉的一代”面貌状态,反映了那些不甘世俗勇于抗争者的心声,并“启蒙”指引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

这本书的价值首先在于它的时代意义。美国二战后歌舞升平、一边繁荣,但物质的富裕却常会带来精神上的贫瘠。在大多数人们自满自得的同时,总有一些人不甘堕落红尘不愿坠人流俗,“垮掉的一代”于是应运而生。“垮掉的一代”不是要垮掉,而是恰恰相反,他们想抗争想寻求自我。“寻求,他们寻求的特定目标是精神领域的。虽然他们一有借口就横越全国来回奔波,沿途寻找刺激,他们真正的旅途却在精神层面;如果说他们似乎逾越了大部分法律和道德的界限,他们的出发点也仅仅是希望在另一侧找到信仰。”即使他们吸毒、大搞同性恋无非也是希望能在与上帝的直接接触中找回自我。“在路上”便是对他们这种生活方式、这种精神状态最佳形容。是的,他们一直在路上,一直在寻找精神家园的路上。他们目光如炬,心胸炽热,风雨不懈,义无反顾,即使疯疯癫癫跌跌撞撞也仍然值得我们这些俗人尊敬。而如今时空转换到了正逢盛世的中国,此书的流行风靡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路上》是时代的、美国的,更是永恒的、普世的。一本书如果能够称得上经典能够不朽,那往往是因为它触及到了我们人类的根本。《在路上》一书正是如此,它不仅仅是一本游记一本自传,更涉及到了人生的一个根本命题——人生的状态,即人是怎样活着的,应该怎样活着。

人生其实就是一段旅程,我们都是这个世界的行人、过客。“我们在看风景,看风景的人也在看我们。”用《在路上》书中的原话说,“道路就是生活。”每个人都会有各自的道路,“你的道路是什么,老兄? ——乖孩子的路,疯子的路,五彩的路,浪荡子的路,任何路。 那是一条在任何地方,给任何人走的任何道路。到底在什么地方,给什么人,怎么走呢?”书中的主人公迪安如是问。他走的是一条疯狂冒险的路,虽然一路颠簸流离却是兴高采烈。而我们的路在哪,目的地何方,应该怎么走?这是《在路上》一书迫使我们思考的问题。

从这个层面上讲,我们每个人都在路上,都在寻寻觅觅、停停走走。《在路上》这本书不仅是一个时代的路标,更应是每个人人生的指南。它其实也已经告诉了我们上述问题的答案,即听从内心的召唤,坚定地走自己的路。个人如此,一个国家也应当如此。

永远在路上读后感二:

听痛仰(痛苦的信仰乐队)的歌《再见杰克》,里面有两句歌词:“再见杰克,再见我的凯鲁亚克。”我很好奇杰克是谁,凯鲁亚克又是谁,于是去百度了一下,发现杰克和凯鲁亚克是同一个人。这个人的全名是杰克*凯鲁亚克,他写了一本书叫《在路上》,于是我就读了这本书。

书中讲的是一个疯狂的故事。讲作者搭车畅游美国的往事,故事里的都是一堆疯子,干着各种疯狂的事情。读这本书我感觉总是乱糟糟的,读的也没来感。后来想到了一句话“真正拥有国土的人,一个是国王一个是流浪汉”。想想还真是对的。我天性里没有疯狂的基因,所以在这本书里找不到共鸣点。但是这本书倒引发了我的另一个思考,关于怎么样回归大自然。

厌烦了城市生活的人们,周末开车去城市的郊区,在盘山路上跑一跑,在“农家院”里吃顿饭。那里天比城里蓝,空气比城里清新,还能看得见青山绿水。感觉与大自然亲近了,于是心满意足的开车回到城里,继续打开电脑看视频,拿出手机来聊微信。这最多算是出去看了看风景。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结伴在一起互相保护。虽然人与人之间已经变得相当冷漠,但当我们面对共同的敌人,比如外星人时,还是会团结在一起。我们建起了高楼大厦,围出一块地来作为城市。这隔绝猛兽,也隔绝了自然。人作为自然的产物,就在这样与自然隔绝的环境里进化下来。真正的回归自然的方式,应该首先如《荒野生存》(《Into the Wild》)一样,抛弃你身上除了衣服之外的东西,然后独自走上无人开拓的旷野。你必须时刻面对着死亡,这才是自然生活的一部分。你要应对自己的饥饿,疾病,寒冷,猛兽,毒物,你失去了所有的保护,只能靠自己。每时每刻的选择都是在赌博,你在水泥森林里所拥有的生活技能和经验,到了这里便一无是处了。忍受不了这些危险,就欣赏不到纯粹的自然。自然的本质就是竞争和淘汰。你到了那里,甚至无暇欣赏它所谓的美丽,因为可能就你停下来欣赏的那一会儿,你便被狩猎者紧紧的盯住了。这样的自然能带给你什么呢?如果你能生存下来,你身上所有的传感器和智商,将达到人类的极致,因为你经历了最残酷的磨砺,赤手空拳的活了下来。而且,你所感悟到的自然和生活,将远远超出美景的范畴,上升到哲学的高度。

永远在路上读后感三:

即使在时隔多年以后,我仍然记得昨日的那个冬夜,虽然寒风让人瑟瑟,内心却似一团熊熊大火在燃烧,只因整个下午和晚上,我都在看一本叫做《在路上》的小说。当我把书的最后一页轻轻合上,抬头望向窗外,虽是漆黑一片,但却想一头冲出去,永远不再回来。那个寒冷的夜晚,空气中漂浮着荷尔蒙的味道,那种味道,叫做年轻!

翻开杰克.凯鲁亚克的人生乐章,用年轻的眼光去读,或可称作完美。大学时期的杰克是个“桀骜不驯,事实上心里都是愚蠢的独立思想”的人。因为年轻,他无所畏惧,为了执着,他在所不惜。大学退学之后,杰克与“垮掉的一代”一样,过上了一种完全自由的生活,虽然贫寒,却不失激情,并开始从事他最热爱的事情——为自己的内心写作。然后,35岁的他发表了《在路上》,纽约时报给他的评价是:“杰克最后一次作为一个默默无闻的人躺下。第二天清晨,电话铃吵醒了他,他已经出名了。”从那以后,杰克经历了声名显赫与纸醉金迷的最后一段生活,就连他的死也似乎令人羡慕,47岁,他便离开了世界,没有像中年人的世故过,没有像老年人的迟暮过,恰似芳华绝代的梅艳芳与张国荣。

“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也许《在路上》根本就不是一本小说,它所有的激动之处在于它的真实,在于年轻人心中的共鸣,“远走高飞”这个词,总是对年轻的心有太大的诱惑,再没有什么比“为所欲为”更令人神往的事情了:半夜搭乘陌生人的汽车,陌生的城镇,新鲜的朋友,突如其来的性爱,彻夜的狂欢,酒精,眩晕,睁开双眼后看见的黎明,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不见尽头的公路......就算是将这一切记录下来,也要采取最激烈的方式,让满是荷尔蒙的即使在时隔多年以后,我仍然记得昨日的那个冬夜,虽然寒风让人瑟瑟,内心却似一团熊熊大火在燃烧,只因整个下午和晚上,我都在看一本叫做《在路上》的小说。当我把书的最后一页轻轻合上,抬头望向窗外,虽是漆黑一片,但却想一头冲出去,永远不再回来。那个寒冷的夜晚,空气中漂浮着荷尔蒙的味道,那种味道,叫做年轻!

翻开杰克.凯鲁亚克的人生乐章,用年轻的眼光去读,或可称作完美。大学时期的杰克是个“桀骜不驯,事实上心里都是愚蠢的独立思想”的人。因为年轻,他无所畏惧,为了执着,他在所不惜。大学退学之后,杰克与“垮掉的一代”一样,过上了一种完全自由的生活,虽然贫寒,却不失激情,并开始从事他最热爱的事情——为自己的内心写作。然后,35岁的他发表了《在路上》,纽约时报给他的评价是:“杰克最后一次作为一个默默无闻的人躺下。第二天清晨,电话铃吵醒了他,他已经出名了。”从那以后,杰克经历了声名显赫与纸醉金迷的最后一段生活,就连他的死也似乎令人羡慕,47岁,他便离开了世界,没有像中年人的世故过,没有像老年人的迟暮过,恰似芳华绝代的梅艳芳与张国荣。

“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也许《在路上》根本就不是一本小说,它所有的激动之处在于它的真实,在于年轻人心中的共鸣,“远走高飞”激情像钢水一样四溅,而年轻的冲动与热力,就像熔岩一样,从字句背后,从纸张之下,喷涌而出,年轻有什么不可以?!年轻就是用来放肆的!

杰克.凯鲁亚克的幸运之处在于他生活的年代给了他灵感,他执着的信念让他不用担心年轻过后的事情,看看《在路上》那淡淡忧伤的结尾:“......除了衰老之外,谁都不知道谁的遭遇......或者,我们不需要知道谁在年轻之后的遭遇,相比那种没有青春期,生下来就已经成熟,年纪轻轻却已经学会了圆滑世故的人,再激烈,再荒唐的青春也无需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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