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汇编15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1
这本书主要讲了:金铃是个小女孩,今年11岁,在新华街小学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是50公斤,长的圆嘟嘟的,经常被人家揪,都就出老茧来了。学习还不错,语文写作比较好,数学一看到难题就头晕。英语由于太粗心,造成考的成绩不理想。
读后感:我觉得金铃还真可怜,经常被别人揪脸上圆嘟嘟的肉,都揪出茧来了。我也觉得有一次养蚕,金铃觉得蚕宝宝非常可爱,但是玩起来不能不学习,要想照顾蚕宝宝,可以1小时看他们一次,但20分钟太快了,非常影响你的学习,所以我认为你可以像我这样做。
主要人物:金铃,非常可爱。主角,喜欢养蚕,养过小妹妹。跟尚海一个同桌,尚海学习和金铃差不多。有一次小秘密,成绩考得越来越差。这件事不敢告诉爸爸妈妈,最后爸爸妈妈还是发现了,是妈妈扫地时才看见金铃的卷子在桌子上。
金铃妈妈:管的金铃很严格,有时也经常好好的对她。晚上经常给金铃辅导数学,但是金铃的数学却不见提高,妈妈经常为金铃的数学着急。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2
最近,我看了一本好书,它叫《我要做好孩子》。它是由作者黄蓓佳写的。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金铃”。她身高1。55,体重50公斤,是一个活泼可爱的重量级六年级学生。她的脸蛋肥肥的,从小到大被人揪过上千回,用她的话说,都快被揪出老茧来了。虽然她成绩永远考不到100分,但她经过不断的努力,终于自信地走进了考场,成了一个好孩子。
她和谁和谁都能“自来熟”,所以她有好多朋友。她还收留了一个小妹妹,叫“幸幸”,可见她很有同情心。别人扔掉的蚕宝宝她也捡回来;老师生病了,只有她送康乃馨给老师……她是一个好孩子吧!
我最喜欢的是《老师病了》这篇文章。那次金铃的老师病了,全班同学都开心极了,想着不用上课了。只有金铃去医院看望老师,还送了一束康乃馨给老师,还知道病人不能生气,把坏话说成好话。还写了篇作文,让老师眼角湿润了,不禁赞叹道:“ 你是一个外表平凡而灵魂伟大的人!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平凡女孩想要变成好孩子的故事。虽然她成绩不好,但她机敏、善良,是一个正直的女孩子。我要向金铃学习,不管成绩好坏,大家都要向她学习,做一个机敏、善良,正直,同情心的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3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金铃,金铃同学语文成绩不太好,英语还可以,可数学却是一塌糊涂。她一见到四则混合运算就头疼,一般要做错一半以上。后来,在孙奶奶每天的辅导下,金铃的数学有了很大的进步。我很喜欢也很佩服金铃努力学习的精神,我也想和她一样努力学习,长大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金铃有点幽默,她妈妈更幽默。有一次,妈妈去上班,临走时对爸爸说要中午陪金铃午睡。金玲说:“妈妈,你放心吧,我会照顾好爸爸的。”中午,爸爸和金铃一起睡着了。后来妈妈回家一看,差点笑破肚皮,因为,金铃梦中尿床了,还尿湿了爸爸的裤子。妈妈叫醒后,说:“金铃,你是不是在梦中带爸爸旅游,怕迷路,就先在床上画个地图啊?”我觉得和幽默的人在一起很开心。
金铃是个很善良,而且很有爱心,不计较的小女孩,她一直为做一个好孩子而努力。我想,我也要做一个好孩子,除了要认真学习外,还要积极为班级和集体做贡献,热心帮助别人,尽可能帮爸爸妈妈做家务,整理好自己的东西……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4
让我和同学们一起来读读黄蓓佳写的《我要做一个好孩子》这本书。
故事讲得是发生在学校、教师和家长之间的事情。小主人公金铃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她每天面对做不完的作业,没完没了的考试,看重分数的老师和家长。还有强化班、学钢琴、减肥等等。让人感觉到除了学习还是学习,一点快乐和自由都没有。她觉得还不如做一条蚕宝宝。
金铃其实是一个善良、正直、机灵有头脑的孩子。比如:为挨饿的蚕宝宝找桑叶而东奔西跑;自作主张地把一个没家的小女孩领回家……在“扔垫子”事件上受了冤枉,为自己讨回了公道。这件事激发了她争取做一个好孩子的上进心。不把分数、成绩看做衡量一个好孩子的标准。诚实、不自私怯懦,品学兼优才是最重要的。后来在老师和家长的帮助下金铃成了一个老师家长都满意的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5
四月份的推荐书籍是《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的作者是黄培佳。
故事的主人公是小学六年级的金铃,她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作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有一回,期末体育考试50米跑。金铃摔了一交,李林没注意被金铃绊倒,两个人都摔了个“大马趴”。没想到,李林竟摔骨折了。金铃的妈妈卉紫知道了后,买了些奶粉水果什么的去探望李林,可是李林的妈妈态度非常不好。卉紫原想赔500块钱,而李林的妈妈要求金铃他们家赔3000块钱,并给他们算了比帐。金铃她爸爸觉得李林他妈不讲理决定不赔,卉紫比较现实,觉得不给一点怕是不行。就是不知道给多少合适,于是跟校长商量,校长也觉得李林他妈不讲理说,李林妈妈如果再不讲理就要李林妈妈去找他……我真同情金铃呀!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都要做个好孩子,好孩子不一定成绩要好,但一定要有爱心、善良、正直和宽容。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6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我要做好孩子》。我觉得不错,就写了读后感。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她出生于江苏如皋市,1984年成为江苏省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曾任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这本书获得了全行业优秀畅销品种,江苏省优秀图书奖,全国优秀畅销奖等等......
读完这本书,让我印象中印象最深刻的人是金玲。金玲是个小女孩,刚过11岁,在新华小学读书,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是个“自来熟”,数学成绩不好。
有一次,书里写到金玲爬别人家的墙来取桑叶,结果被别人一把抓住。这一章我看得苦笑不得,结果“自来熟”让他们交了个朋友,这本书主要写的是金玲的故事,每一章我看的都津津有味,每一章都有新的问题,幸幸的妈妈为什么大冬天穿超短小裙,金玲的.妈妈为什么不站在金玲的角度去想......
金玲有和我有差不多的童年,如:金玲和她妈妈说好了,考了90分以上,就让幸幸住这。我也和妈妈说好了,考90分以上就给我买我喜欢的书。金玲曾给棉花放钱包里,让钱包鼓起来。我是把和信用卡一样大小的卡片放在钱包里面,结果钱包弯不了了......
这本书结果,我看得很起劲,因为我看到了每个人的童年。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7
今天,我读了黄蓓佳写得《我要做好孩子》,使我感触很深。
文章中的主人公金铃,她的学习虽然中等,但她是一个遇到朋友就自然熟的女生。她虽然胖,但胖得很可爱,她很正直、机敏、善良,她为了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好孩子,她付出了许多,她始终保持着天真、纯洁的心,她尽管很需要钱,但她取财有道,用财有方,有一次,她把可爱的幸幸带回来,她对幸幸真的做到了一个“母亲”的责任,她如此的需要钱,就是为了给幸幸买心仪的礼物,可以说,她把幸幸当做了她的小妹,细心的照料幸幸,如此的呵护她,让我很受感动。
金铃让我们学到了要尊敬老人,爱护弱小,什么话只要你认为是对的,就大胆地说,勇敢地讨回公道,在生活中,也不能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让你跟别人吵架,人话在世界上,最重要的一点是乐观,不要什么事都愁眉苦脸的,面对任何事,都要以乐观的思想来想任何事,更重要是要有一颗真正纯洁的心。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8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金铃,虽然她的学习一般,但是她善良,友爱,还很爱护小动物,我奶奶还说长得胖很好,很有力气。
里面有一件事情,让我非常觉得感人。“邢老师病得很奇怪,好好的一个人,本来坐在办公室里改作文本的,忽然间天旋地转,人跟着咕咚一声跌倒在地上,把额角都磕破了一块。”这一段让我觉得刑老师摔得不轻。这一段我觉得金铃很关心老师,很重感情。“读后感·可刑老师一病,几天没在教室里露面,金铃心里还是很想她。况且刑老师是为了他们班级累病了的,金铃总觉得自己也有一份责任,心里不是滋味。”我觉得这段金铃是个好孩子,因为她关心老师。“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这一下六年级一班的学生可算是逮着机会了。
好学生还能管得住自己,调皮的孩子简直快活得不知道本人名字怎么写的。”这一段我觉得就很像我们班,老师不在,我们就大声说话,老师一进来我们就鸦雀无声。如果让我说怎么做好孩子,我就会像金铃一样去做好孩子,选择金铃好的方面去学习,做一个正直的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9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男孩,只要我一有时间,手里就会捧着我心爱的书。
我平时没什么时间看书,就利用上厕所和睡觉前的时间看书,俗话说的好,时间是挤出来的,而我就把上厕所和睡觉前的时间挤出来看书。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小女孩金铃,她是一个机敏、善良、正直的好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和老师都满意的好孩子,她作了种种努力,虽然也和老师、家长作了许多“抗争”。但是最后,她还是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的走进了升学考试的考场。
我的妈妈也很爱看书,但是我看的书比她看的书还要多,懂的知识也比她懂的多。平常我经常会向妈妈提出书中看到的各种问题。妈妈经常会被我问的哑口无言。还要我这个“小老师”帮助她解答。妈妈非常支持我读书,给我买了很多书,这不。今天逛新华书店又给我买了六本书,只要是我爱看的书,妈妈都会帮我买。有时买不到还会拖人帮忙买。妈妈还开玩笑的说,给我买书买到她破产了。哈哈,我的妈妈可爱吧!
以后我还会读更多的好书,多积累知识。长大后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10
最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金铃的善良和爱心,收留了一位可怜乖巧的小姑娘幸幸。因为幸幸的父母离了婚,父母怕拖累自己就送到爷爷那里,爷爷死了以后,金铃收养了无家可归的幸幸,成了姐姐。帮幸幸买衣服、买玩具、买零食等等,还帮幸幸洗澡,陪她睡、玩、吃……,直到最后幸幸被送走,金铃泪流成河。最让我感动的是用自己的零花钱,买来芭芘娃娃送给幸幸。金铃有颗善良纯洁的心,她是一个好孩子,我要向金铃学习。
《老师病了》,邢老师好好一个人,办公室改作业忽然咕咚一声跌倒在地,额角磕破了一块,体育老师骑自行车把邢老师送到医院,结果邢老师有‘见字发晕病’,只有金铃一个人去看邢老师,邢老师不忘班级,关心同学成绩,决定让金铃当一回小老师,金铃在班级上布置作文,很多同学不服,跟金铃顶嘴,她说每个人作文不少于600字,少一个字就算不及格。晚上回家,金铃就开始改作业了,有的病语多,有的字不工整,还有的没写完……错误连篇,金铃专心致志,一字不落的批改到深夜。
我认认真真、津津有味的读完这本书,回味无穷的是金铃的这种精神值得我学习。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11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我已经看了一大部分,今后我还要继续看。反复看,深深领会。
我认为金铃是个好孩子,在学校是个好学生,书中描写金铃的事例很生动,我很受感动,金铃在学习上很用功,语文学习很好,是我学习的好榜样,我上课一定要听老师讲课,同时用笔写下来,认真复习老师布置的作业。
我认为金铃处人处事方面做的也很好,例如摆事实讲道理,正确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又如三个好学生让金铃与尚海被黑锅,金铃叫于胖儿说实话,结果三个好学生被处罚了,我要像她学习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每件事。如我每天做好作业,并要家长检查签字后才能把作业交给老师,决不能自己代签字,欺骗老师。在学校不会写的作业问老师或同学,决心把学习给搞好,做个好学生。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12
《我要做好孩子》这个作品着力刻画了的六年级小学生金玲,是我们似曾相识而又很有个性特点的一个普通女孩,她想是生活在我们周围的那群系着红领巾背着沉重书包的高小生中的一个。
金玲面对着做不完的作业,没完没了的考试,过于看重分数和名次的老师和家长,以及被逼着进强化训练班、学钢琴、减肥等,都是当代小学生的共同命运,她体能上、精神上承受着负担、压力,可说是烙有鲜明的时代印记。
作者紧紧抓住金玲那大大咧咧、天真烂漫的性格与一味追求高分、升学率的教育环境之间的矛盾,和她那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平平表现与家长、老师过高的期望之间的矛盾来编写故事情节,并从矛盾中突出展现主人公事与愿违的苦恼和不被大人理解、看重的委屈,揭示出她那单纯而有复杂的内心世界。
当我听到金玲不堪重负的发出“老鼠太可怜了,没有人喜欢的动物太委屈了!而我就是那可怜的老鼠。”“做人有什么意思啊?除了学习还是学习,一点点快乐都没有,还不如做一只毛毛虫呢?”沉重的书包压弯了孩子的肩膀,而且压迫着他们的整个心灵。
我读完了这本书,想为金玲说出他们的心里话,宣泄她内心的苦涩,愤懑的情感而得到满足。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13
国庆中秋小长假里,我看了一本叫《我要做好孩子》的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金铃。
金铃,是一个活泼可爱、天真善良、热爱生命、性格开朗、大方宽容、有爱心的小女孩。成绩虽然不是很好,但是却依然十分自信。
《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主要讲了女生金铃活泼可爱 、善良正直,可是却学习马虎、成绩平平,为了做个让爸爸妈妈和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真的付出了种种努力,可是结果总是和事先想好的不那么一样。同时,为了留住心中那份纯真,她也向大人们作出了许多“抗争”。在金铃的想像中,因学习好而被老师夸奖、受家长喜爱的“好孩子”就是猫,而那些学习一般、不被看重的孩子自然就是老鼠了,不幸的是,金铃就是这样一只老鼠,而且还是一只“胖老鼠”。金铃最后付出了种种努力,最后成为大人们眼中的“好孩子”了……”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强化班那个故事。金玲因为不小心说漏嘴,使得强化班的孩子越来越多,最后转移到张灵灵家学习。进而引起了扔垫子事件,开始老师冤枉了金玲和尚海,而最后金玲却能不凭借父母的力量自己解决这件事,使得老师向他们道歉。从此,金玲决定要做好孩子,一个学习好的好孩子。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我应该向金铃去学习。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14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我要做好孩子》。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金铃,她是一个六年级学生。是一位机敏、正直、善良的女孩子,为了成为老师、家长心目中的好孩子,她作出了种种努力,与老师和家长做过无数次“抗争”,最后,自信满满的走进了毕业考试的考场……
金铃还有一个多愁善感的妈妈,为了让金铃的成绩名列前茅,金铃的妈妈绞尽脑汁,想出了许多办法,可成效并不大。于是怀疑金铃脑子是不是有问题,就去了脑科医院,医生认为金铃很正常。妈妈又认为金铃因为胖影响了智力,于是就开始让金铃减肥,可效果并明显。虽然金铃妈妈做了许多错误的决定,但她为女儿不惜一切代价,令我很感动。
金铃从小就很善良,很有爱心。金铃看到幸幸没人照顾,自己当起了小妈妈,把幸幸照顾的无微不至。看到被人扔到地下的蚕宝宝,自己养了起来,还为了找到蚕宝宝喜爱的桑叶,跑了很久很久。金铃的善良又令我感动。
读了这本书,使我学到了很多。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15
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金铃有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的种种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
金铃的父母都是名牌大学毕业的。他们本以为女儿金铃会继承他们的聪明头脑,但是他们错了。金铃只是个普通的中等生,这让她的父母们大跌眼镜。金铃不愿让父母失望,便发誓一定要做一个好孩子。金铃经历了一系列的考验以后,她的父母终于明白原来女儿的心里是有很多很多委屈的——多年来不被看重、不被称赞的平淡无奇的生活深深地刺伤了她的心灵。金铃常常用快乐把自己掩盖起来,而实际上她的心里很在乎别人的看法和态度,盼望得到父母的宠爱和赞美。
作者黄蓓佳正是用小主人公“我要做好孩子”这一句话作中心语句贯穿整书的。读了这本书的人从此开始理解孩子并做孩子的知心朋友。我想,这应该也是众人喜爱这部作品的主要缘由吧!
我认为好孩子不单单只是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还要讲文明、懂礼貌、尊敬老人、帮助弱小。这本书让我获益匪浅,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要想成为好孩子,就要不断地改变自己,努力学习,天天向上,拥有一颗钻石般的心灵。我也祝愿全天下的孩子都能努力成为一个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