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李翱,字习之,贞元十四年登进士第,授校书郎。元和初,转国子博士、史馆修撰。
十四年,太常丞王泾上疏请去太廟朔望上食,诏百官议。议者以《开元礼》,太庙每岁礿、祠、蒸、尝、腊,凡五享。天宝末,玄宗令尚食每月朔望具常馔,令宫闱令上食于太庙,后遂为常。由是朔望不视朝,比之大祠。翱奏议曰:臣等以为《贞观》、《开元礼》并无太庙上食之文,以礼断情,罢之可也。至若陵寝上食,采《国语》、《礼记》日祭、月祭之词,因秦、汉之制,修而存之,以广孝道可也。如此,则经义可据,故事不遗。大礼既明,永息异论,可以继二帝三王,而为万代法。与其渎礼越古,贵因循而惮改作,犹天地之相远也。”知礼者是之,事竟不行。
翱性刚急,执政虽重其学,而恶其激讦,故久次不迁。翱以史官记事不实,奏状曰:臣谬得秉笔史馆,以记注为职。夫劝善惩恶,正言直笔,纪圣朝功德,述忠贤事业,载奸臣丑行,以传无穷者,史官之任也。今之作行状者多是其门生故吏莫不虚加仁义礼智妄言忠肃惠 。和此不唯其处心不实,苟欲虚美于受恩之地耳。故为文则失《六经》之古风,纪事则非史迁之实录。臣今请作行状者,但指事实,直载事功。假如作《魏徵传》,但记其谏诤之辞,足以为正直;若考功视行状,不依此者不得受。依此,则考功下太常,牒史馆,然后定谥。伏乞以臣此奏下考功。”从之。
翱自负辞艺,以为合知制诰,以久未如志,郁郁不乐。因入中书谒宰相,面数李逢吉之过失。逢吉不之校。翱心不自安,乃请告。满百日,有司准例停官,逢吉奏授庐州刺史。太和初,入朝为谏议大夫,寻以本官知制诰。
初,谏议大夫柏耆将使沧州军前宣谕,翱尝赞成此行。柏耆寻以擅入沧州得罪,翱坐谬举,左授少府少监。俄出为郑州刺史。九年,转户部侍郎。七月,会昌中,卒于镇,谥曰文。——《旧唐书·李翱列传》
译文:
李翺,字习之。贞元十四年考中进士,授予校书郎一职。元和初年,转任国子博士和史官修撰等职。
贞元十四年(819年),太常丞王泾上疏请求取消朔日望日在太庙献食的礼仪,皇帝下诏叫百官商议。议论的人依据《开元礼》,认为太庙每年只有礿、祠、蒸、尝、腊礼,共五次祭祀。天宝末年,唐玄宗命令掌管膳食的尚食局在每月朔日望日准备好平常食物,又命令宫闱令到太庙去进献食物,以后这便成为常制。从此朔日望日皇帝便不临朝听政,和大型祭祠一样。李翺启奏说:我认为《贞观》《开元礼》都没有提到到太庙进食的记载,按礼断情,罢免这种仪式是可以的。至于像到陵寝进食,根据《国语》《礼记》关于日祭和月祭的记载词语,沿袭秦汉的旧制,修改并保存继承下来,主要用来弘扬孝道是可以的。像这样子,是有经义可查,旧例不遗失。大礼(君臣准则)已经形成,就可以平息不同的议论,可以延续下去,成为万世之法。这跟亵渎礼制和违背古制,只重守旧而害怕改变相比,好像天地之间相隔遥远。知礼的人同意他的看法,这事最后没有成功。李翺性情刚烈,宰相虽推重他的学识,但厌恶他的偏激直言,因而他也长时间得不到升迁。李翺认为史官记载史事不真实,上奏状说:“臣虽无才却在史馆执笔,其职责是记录皇帝的言行。劝善惩恶,正言直笔,记录本朝的功德,叙述忠贤之人的事业,记载奸臣的丑行,使其流传万世,这是史官的责任。如今撰写行状的人,大多是死者的门生故吏,所以没有不虚加仁义礼智,表忠肃惠和的。这不只是居心不实,而且还有对自己的恩人乱加赞美的成分。所以作的文章已失去《六经》的古风,而纪事业不像司马迁的如实记录。臣现在希望作行状的人,只指称事实,并公正地记录功业。比如说《魏徵传》,他的谏诤言辞,这就足够说明他的正直;如果掌管考核官吏的考功郎在查看行状时,对未按要求撰写的就不要接受,对合乎要求的由考功郎发送给太常寺,再通报史馆,然后议定谥号。请求把臣这个奏章发给主管考核官吏的部门备案。”皇帝听从他的建议。李翺不久暂时掌管职方员外郎事。李翺自认为有文学才华,觉得应该担任知制诏一职,因长期不能如愿,所以闷闷不乐,于是在入中书省褐见宰相李逢吉时,当面列举了李逢吉的过失,虽然李逢吉没和他计较,但李翺自己心中感到不安,于是请求休假。休假时间已满一百天,有关部门按照先例停了他的官职,而李逢吉又上奏举荐他为庐州刺史。大和初年,被召入任谏议大夫,不久以本官知制诰。当初,谏议大夫柏耆在即将出使沧州并到军前宣谕时,李翺对此行也表示赞成。不久柏耆因擅自进入沧州而获罪,而李翺也因错误举荐而受到牵连,降任少府少鉴。不久又被外任为郑州刺史。九年(835年),转任户部侍郎。七月会昌年间,逝于方镇任上,谥号应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