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俞康直字之彦丹徒人父希言始自歙之黟县来居用从祖太尉献卿恩补太庙斋郎主潮阳簿为杭州观察推官范公仲淹为守以政委之。杭之蜀山民冒鬻盐之利,刑不能禁。康直请设官置场,民喜速售而重犯法,公私便之。属泗州军事推官。民有清明日尽室出游者,盗乘间入其家。游者还,知盗未出,遂围之。盗计穷,纵火,幸火而逃。案具,将置极典。康直以为,尽室以出,非有人居止之室,幸火以逃,火非本心。具狱奏谳,执政者是之,得减死论。改秩,知舒之桐城,监广州市舶。代还,签书武家军节度判官所公事,通判睦州。所至皆有惠政。秩满,奉祠。丞相韩公缜宰钱唐日,与康直友善。缜既相,数以书招之。康直谢曰:“崇故旧以厚风俗,真宰相事。然吾志定矣,不可强也。”缜意不能夺。家世有田在钱唐,族人岁擅其利。康直置不问。会他族讼于官,归田于康直。不受,以与其弟,曰:“吾食粗给,以资汝。”弟曰:“吾父兄不之有,吾乌乎有之?”亦不受,卒以予族人。初奉祠,时年五十七。暨祠禄①再满,遂请休致。即所居东西为退圃、逸堂、遯轩、远楼,终日啸傲其间。苏文忠轼尝为赋四诗,今见集中。其《远楼》诗有“地偏心远似陶潜”之句,盖以属康直也。居闲几三十年,年八十三乃终。其恬于名利,固人所难能。其寿考康宁,得退闲之乐,亦人所不及也。葬丹徒县大慈乡汝山之侧,曰京岘原。 (节选自《宋史·俞康直传》)
〖注〗①祠禄:宋制,大臣罢职,令管理道教宫观,以示优礼,无职事,但借名食俸。
译文:
俞康直字之彦,丹徒人。他的父亲俞希言,开始从歙县到黟县来定居。因为祖父的亲兄弟官至太尉的俞献卿的恩惠,荫补做了太庙斋郎、潮阳县主簿,又担任杭州观察推官。范公仲淹担任杭州太守,把政事委托他处理。杭州蜀山的百姓因为私自卖盐利益诱惑而不顾法律禁止,刑法没办法禁止。俞康直请示并设置官方买卖盐的场所,百姓因为能够迅速卖出盐而高兴,不轻率犯法,官府和百姓都觉得这样合适。担任泗州军事推官。有个百姓在清明节全家都出游了,小偷趁机到他家入室盗窃。他们家出游回 来了,发现小偷在家里没来得及逃走,于是把小偷围困在家里。小偷想不出其他计策,就放了火,借着火 势得以暂时逃脱。等到案情侦破了,将对小偷处以极刑。俞康直认为,那个百姓全家都出去了,那就不是有人待着的房屋,想借着火势逃脱,放火也并不是他的本意。准备好案件的全部文卷并报请朝廷评议定案,朝廷认可了俞康直的看法,最终得到减除死刑的结论。俞康直得到提升,担任舒州桐城县知县,又管理广州地区的海外贸易。重新回到朝廷,之后又担任武家军节度判官所签书公事,任睦州通判,所到之处都有仁政。任满之后,管理道教宫观。丞相韩缜主管钱唐的时候,与俞康直交好。韩缜做了宰相后,几次写信召唤俞康直去朝廷任职。俞康直辞谢说:“推举原来的朋友来使得风俗变得醇厚,那是一个真正的宰相做出来的事情。但是我的志向已经确定了,不能够勉强了。”韩缜的想法没法改变他的志向。家族世代在钱唐有田地,族人每年都独占这些田地的利益。但俞康直置之不问。恰好有其他家族到官府诉讼,结果判决把田地归还俞康直。但俞康直不接受,把田地给了他弟弟,说:“我吃的大致能自给,这些田地就资助你吧。”他的弟弟说:“我的父亲兄长不想拥有它,我为什么要拥有它呢?”也不接受,最终还是把这些田地给了族人。开始管理道教宫观的时候,当时是五十七岁。等到任期结束,于是就请求辞官回家。就在所居住的东西两边命名为退圆、逸堂、遯轩、远楼,整天在期间享受逍遥自在,不受礼俗拘束的生活。苏轼曾经为俞康直赋诗四首,现在可以在苏轼的文集中看到。苏轼的《远楼》一诗中有“地偏心远似陶潜”的诗句,大概说的就是俞康直。俞康直居闲接近三十年,享年八十三岁才去世。他淡泊名利,确实是常人所难达到。他健康长寿,得以享受退休后休闲的乐趣,也是一般人所比不上的。死后葬在丹徒县大慈乡汝山的边上,叫京岘原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