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王存字正仲,润州丹阳人。幼善读书,年十二,辞亲从师于江西,五年始归。时学者方尚雕篆,独为古文数十篇,乡老先生见之,自以为不及。
庆历六年,登进士第,调嘉兴主簿,擢上虞令。豪姓杀人,久莫敢问,存至,按以州吏受赇,豪赂他官变其狱,存反为罢去。治平中,入为国子监直讲。存故与王安石厚,安石执政,数引与论事,不合,即谢不往。
元丰元年,神宗察其忠实无党,以为国史编修官、修起居注。时起居注虽日侍,而奏事必禀中书俟旨。存乞复唐贞观左右史执笔随宰相入殿故事,神宗韪其言,听直前奏事,自存始也。
五年,迁龙图阁直学士、知开封府。京师并河居人,盗凿汴堤以自广,或请令培筑复故,又按民庐侵官道者使撤之。二谋出自中人,既有诏矣。存曰:“此吾职也。”入言之。即日弛其役,都人欢呼相庆。有建议罢教畿内保甲者,存言:“今京师兵籍益削,又废保甲不教,非国家根本久长之计。且先帝不惮艰难而为之,既已就绪,无故而废之,不可。”河决而北几十年,水官议还故道,存争之曰:“故道已高,水性趋下,徒费财力,恐无成功。”卒辍其役。蔡确以诗怨讪,存与范纯仁欲薄其罪,确再贬新州,存亦罢,以端明殿学士知蔡州。岁余,加资政殿学士、知扬州。扬、润相去一水,用故相例,得岁时过家上冢,出赐钱给邻里,又具酒食召会父老,亲与酬酢,乡党传为美谈。
召为吏部尚书。时朝廷朋党之论浸炽,存为哲宗言:“人臣朋党,诚不可长,然或不察,则滥及善人。庆历中,或指韩琦、富弼、范仲淹、欧阳修为党,赖仁宗圣明,不为所惑。今日果有进此说者,愿陛下察之。”由是复与任事者戾,除知大名府,改知杭州。
存性宽厚,平居恂恂,不为诡激之行,至其所守,确不可夺。司马光尝曰:“并驰万马中能驻足者,其王存乎!”
(选自《宋史•列传第一百》,有删改)
译文:
王存字正仲,润州丹阳人。从小喜欢读书,十二岁时,辞别亲人去江西跟从老师学习,五年才回来。当时的学者正崇尚雕琢文字,他独自做了几十篇古文,乡老先生看了,自以为不如他。
庆历六年,考中进士,调任嘉兴主簿,擢升上虞县令。豪族杀人,很久没有人敢过问这件事,王存来到后,以地方官吏收受贿赂为由查办,豪族贿赂其他官员改变他的案子,王存反而因为这件事被罢免离去。治平年间,进入国子监担任直讲。王存原先与王安石关系很好,王安石执政时,多次请王存来谈论政事,意见不合,王存就推辞不再前往。
元丰元年,宋神宗通过观察觉得王存忠直诚实不参与结党,让他担任国史编修官,修起居注。当时修起居注的官员虽然每日陪侍在皇帝的左右,如要上奏事宜必须禀报中书等候皇帝旨意。王存请求恢复唐贞观时左右史执笔跟随宰相进殿的旧例,神宗认为王存的建议有道理,允许直接在殿前上奏事宜,这是从王存开始的。元丰五年,升任龙图阁直学士,任开封知府。京城沿汴河居住的人家,偷挖汴河大堤来扩大住地,有人请求命令他们修筑大堤恢复原貌,又按照民房侵占官道的规定让他们撤离。这两个计谋出自宦官,已有诏令。王存说:“这是我的职责。”入朝上奏这件事。即日解除了劳役,京城的人欢呼庆贺。有人建议废除对京城内保甲的训练,王存说:“如今京师士兵逐渐减少,再废除保甲不加训练,不是国家的根本久长之计。而且先帝不怕艰难做这件事,既已就绪,无故废除不行,不可。”黄河决口而北流几十年,水官议论还归故道,王存争辨说:“故道地势已经很高,水的本性是向下流的,改回故道白白浪费财力,恐怕无法成功。”最终停止了这件事。蔡确写诗发牢骚表示不满,王存与范纯仁想减轻他的罪过,蔡确被贬新州,王存也被罢免,以端明殿学士的职衔任蔡州知府。一年多后,任资政殿学士、扬州知府。扬州和润州一水之隔,采用以前宰相的旧例,能够过年时回家上坟,王存拿出赏钱发给邻里乡亲,又准备酒食召会父老,亲自和他们敬酒应酬,乡党传为美谈。
征召为吏部尚书。当时朝廷朋党之论逐渐激烈,王存对哲宗说:“人臣朋比为党,确实不可助长,然而有时不加细察,就会滥及好人。庆历年间,有人指责韩琦、富弼、范仲淹、欧阳修结为朋党,仰赖仁宗的圣明,没有被迷惑。现在有进言这种说法的,希望陛下审察。”因此又与当时掌权的人相违背,除知大名府,改任杭州知府。
王存生性宽厚,日常生活恭敬谨慎,不做欺诈过分的事,对于他的职守,坚持职守不可改变。司马光曾说:“在万马奔腾中能够停住脚步的人,大概就是王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