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上官均,神宗熙宁亲策进士,擢第二。元丰中,蔡确荐为监察御史里行。时相州富人子杀人,谳狱为审刑、大理所疑,京师流言法官窦莘等受赇。蔡确引猜险吏数十人穷治莘等惨酷无敢明其冤均上疏言之乞以狱事诏臣参治坐是,谪知光泽县。
元祐初,议者请兼用诗赋取士,宰相遂欲废经义。均言:“经术以理为主,而所根者本也;诗赋以文为工,而所逐者末也。今不计本末,而欲袭诗赋之敝,未见其为得也。”自熙宁以来,京师百司有谒禁。均言:“以诚待人,则人思竭忠;以疑遇物,则人思苟免。愿除开封、大理外,余皆释禁,以明洞达不疑之意。”遂论青苗,以为有惠民之名而无惠民之实,有目前之利而为终岁之患,愿罢之而复为常平籴粜之法。又言官冗之弊,请罢粟补吏,减任子员,节特奏名之滥,增摄官之举数,抑胥史之幸进,以清入仕之源。
又言:“治天下道二,宽与猛而已。宽过则缓而伤义,猛过则急而伤恩。术虽不同,其蠹政害民,一也。间者,监司务为惨刻,郡县望风趣办,不暇以便民为意。陛下临御,务从宽大,为吏者又复苟简纵弛,猛宽二者胥失。愿明诏四方,使之宽不纵恶,猛不伤惠,以起中和之风。”诏下其章。
蔡确弟硕盗贷官钱以万计,狱既上,均论确为宰相,挟邪挠法,当显正其罪,以厉百官。张璪、李清臣执政,与正人异趣,相继击去之。监察御史张舜民论边事,因及宰相文彦博,舜民左迁。均言:“风宪之任许风闻,所以广耳目也。舜民之言是,当行之;其言非,当容之。愿复舜民职。”不从。
时傅尧俞为中书侍郎,许将为左丞,韩忠彦为同知枢密院。三人者,论事多同异。均言:“吕大防坚强自任,每有差除,同列不敢异,唯许将时有异同。(苏)辙素与大防善,尽力排将。臣恐纲纪法令,自此败坏矣。”绍圣初,召拜左正言。
(选自《宋史·列传第一百一十四》,有删改)
译文:
上官均字彦衡,是邵武人。神宗熙宁年间皇帝亲自策试进士,选为第二名。元丰年间,蔡确推荐他为监察御史里行。当时,相州富家子弟杀人,案件的审理受到审刑、大理寺的怀疑,京城中谣传法官窦莘等人接受贿赂。蔡确安排猜忌阴险的官吏几十人,残酷地整治窦莘等人,没有人敢申明冤情。上官均上疏说明情况,请求下诏让大臣参与审理,但因此获罪,被贬谪为光泽县县令。
哲宗元祐初年,有谏官请示兼用诗赋来考试录取士人,宰相就想废除考试经义。上官均说:“经学以理为主,使人得到的是根本;诗赋以文为主,使人追逐的是末梢小节。如果不考虑本末(的区别),而要承袭考试诗赋的弊端,我看不到这么做可以得到什么。”从熙宁时期以来,京城众多官府禁止接待外人。上官均说:“以诚待人,别人就会竭力尽忠;用怀疑的态度待人接物,人们就会只想苟且免于罪罚而得过且过。”希望除了开封、大理之外,其它地方都取消禁令,以表明胸襟磊落,对人不疑之意。接着又评论青苗法,认为它只有惠及百姓的名声却没有惠及百姓的实际,虽有眼前利益但却成为常年的祸患,希望停止青苗法而恢复常平籴粜法。又进言说官吏冗多的弊端,请求停止入粟补官,减少任命子员,控制过多的“特奏名“,增加代理官职的数量。抑制办事人员做官,从根本上来整治冗官的现状。又进言说:“治理天下无非宽和猛两种方法,过于宽松则(好的)政令就会推行缓慢,太严厉就会过激有损德惠。方法虽然不同,但危害国家和人民是一样的。近来,监司(监察官吏)用法严酷苛刻,郡县等地方官员(也就)跟风催促办理(强行推行政令),来不及把便利百姓放在心上。陛下亲自主持朝政时,力求宽大为怀,官吏们就又草率简略,放纵松懈,(这样)政令在宽猛两方面都有所失。希望皇上明令诏告天下,使政令宽松而不纵恶,严厉而不失恩德,以此来兴起中正和顺之风。”皇帝按他的奏章之意下诏书。
蔡确的弟弟蔡硕非法借贷官府的钱币数以万计,他的案件呈上后,上官均抨击蔡确身为宰相,却伙同坏人犯法,应当揭露他的罪行,来告诫百官。张璪、李清臣等人掌权,与正直的人的志向不同,将正派的官员相继排挤出朝廷。监察御史张舜民议论边塞的事情,因为涉及宰相文彦博,张舜民被贬官。上官均说:“御史官员可以议论传闻的事情,这有利于增长见闻。张舜民的话正确,就应当听从;他的话不对,就应当宽容。希望恢复张舜民的官职。”但他的建议没有被批准。
当时傅尧俞任职中书侍郎,许将任职左丞,韩忠彦任职同知枢密院。这三个人论事多有不同意见。上官均说:“吕大防性格强势刚愎自用,每当任职官员,同僚都不敢表示异议,只有许将有时发表不同意见。苏辙与吕大防交好,尽力排挤许将,我担心国家的纲纪法令,从此败坏了。”绍圣初年,被任命为左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