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古者学士之于六艺,射能弧矢之事矣,又当善其揖让之节;御能车马之事矣,又当善其驱驰之节;书非能肆笔而已,又当辨其体而皆通其意;数非能布策而已,又当知其用而各尽其法。而五礼之威仪,至于三千,六乐之节文,可谓微且多矣。噫!何其烦且劳如是!然古之学者必能此,亦可谓难 。
然习其射御于礼,习其干戈于乐,则少于学,长于朝,其于武备固修矣。其于家有塾,于党有庠,于乡有序,于国有学,于教有师,于视听言动有其容,于衣冠饮食有其度,几杖有铭,盘杆有戒。在舆有和鸾之声,行步有佩玉之音,燕处有《雅》《颂》之乐。而非其故,琴瑟未尝去于前也。盖其出入进退,俯仰左右,接于耳目,动于四体,达于其心者,所以养之至如此其详且密也。
孔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盖乐者,所以感人之心而使之化,故曰“成于《乐》”。昔舜命夔典乐,教胄子,曰:“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则乐者非独去邪,又所以救其性之偏而纳之中也。故和鸾、佩玉、《雅》《颂》琴瑟之音,非其故不去于前,岂虚也哉!今学士大夫之于持其身、养其性,凡有待于外者皆不能具,得之于内者又皆略其事,可谓简且易矣。然所以求其放心,伐其邪气,而成文武之材,就道德之实者,岂不难哉!此予所以惧不至于君子而入于小人也。
夫有待于外者,余既力不足,而于琴窃有志焉久矣,然患其莫余授也。治平三年夏,得洪君于京师,始合同舍之士,听其琴于相国寺之维摩院。洪君之于琴,非特能其音,又能其意者也。予将就学焉,故道予之所慕于古者,庶乎其有以自发也。同舍之士,丁宝臣元珍、郑穆闳中、孙觉莘老、林希子中,而予曾巩子固也。洪君名规,字方叔,以文学吏事称于世云。
(选自《曾巩集》,有删改)
译文:
古代求学之人对于六艺,射要能做好射箭之事,还应当擅长那些作揖谦让的礼节;御要能做好驾驭车马之事,又要擅长那些策马快跑的礼节;书法不是能纵笔就可以了,还应当能辨别它的体式并都能做到通达其中的意蕴;数术不是能布列算筹就好了,还应当知道它的用处并完全掌握其中的方法。五礼之类的重要礼仪,绵延三千年,六乐之类的礼节规定,可说是极其细致繁多了。呀!多么烦杂且令人操心操劳到如此地步!然而先贤学者必须能够一一做到,也可以说是很难的了。
但他们在“礼乐”的基础上学习那些射御、干戈等军事作战事宜,那么他们年少时学习知识,年长后入任工作,他们对于军事作战等知识的领悟本来就已经(慢慢)修习好了。先贤学者们受过家整、乡校、国学等良好教育,受过老师的教导,在言行举止上懂得仪容,在衣食住行上懂得节制,他们的书桌和随身手杖上刻有自励的铭文,他们的日常饮食器具上刻有自省的戒文。他们坐车的时候(行车有礼)和鸾相应,他们行走时佩环叮咚(令人赏心悦目),他们工作之余日常生活中亦喜爱“雅”“颂”正音。不是特殊原因,琴瑟不会离身。我想他们待人处事,一言一行,其礼仪规范皆发自内心,这就是他们礼仪修养达到如此细致入微的原因。
呀!先贤学者,他们用被内外(因素)限制的方式来保持自己的心性,涵养自己的品格,(竟)到达这种程度。这就是君子能够自爱的理由,每天自强不息,以求达到这种途径的极致。这样他们学习外在知识的时候把这当作本来就应该做的平常事,自省内心时也具备虔诚的心,那么找到他们丢失的本心,祛除他们不良的习气,从而具备文武双全的才能,实现道德的实有,又可说是很容易了。
孔子说:“人的修养,入门于学《诗经》,确立于学《礼》,最终圆满于学《乐》。”乐,是用来摇动内心从而内化于心的,所以说“成于《乐》”。先前舜任命夔掌管音乐事务,负责教导年轻人,说:“(让年轻人)为人正直而温和,宽容而谨慎,性情刚正不阿而不盛气凌人,态度磊落而不傲慢。”那么乐不仅仅能够祛除不良习气,还可以用来矫正一个人偏狭的性情然后使他们进入中正的状态。所以行车时和鸾相应,行走时佩玉叮咚,《雅》《颂》琴瑟之音,没有特殊原因不会离身,这些需是先意义的啊!现在的学士大夫对于修身养性这件事情,凡是对外在知识不能具备边力学习追求极致的学习状态,对自省内心又简略其事(偷工减料),可以说是偷懒简陋,无礼轻视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去寻找他们丢失的本心,祛除他们不良的习气,从而形成文武双全的才能,实现道德之实有,简直是不可能的!这就是我担心自己无法成为君子反而沦为小人的原因啊!
对于外物有所倚靠 (外在知识的学习) ,我已经能力不足,而对于弹琴我心里很久之前就想学了,只是担心没有人教我。治平三年夏天,在京师遇到洪君,开始与共居一舍的士人一起在相国寺的维摩院听他弹琴。洪君对于琴,不仅仅擅长琴音,还能够表达其中意蕴。我将向他学习,所以说出我所仰慕先贤的故事,希望拿这些故事来激励启发自己。共居一舍的士人,有丁宝臣元珍、郑穆闳中、孙觉莘老、林希子中,我曾巩子固。洪君名叫规,字方叔,凭借文学吏事著称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