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①古之州从事①,皆自辟士,士择所从,故宾主相得也。如不得其志,去之可也。今之州从事,皆命于朝,非惟守不得择士,士亦不得择所从,宾主岂尽相得哉!如不得其志,未可以辄去也。故守之治,从事无为可也;守之不治,从事举其政,亦势然也。议者不原其势,以为州之政当一出于守。从事举其政,则为立异,为侵官。噫!从事可否其州事,职也,不惟其同守之同。则舍己之是而求与之同,可乎不可也?州为不治矣,守不自任其责,己亦莫之任也,可乎不可也?则举其政,其孰为立异邪?其孰为侵官邪?议者未之思也。虽然,迹其所以然,岂士之所喜然哉!故曰,亦势然也。
②今四方之从事,惟其守之同者多矣。幸而材从事,视其政之缺,不过室于叹、途于议而已。脱然莫以为己事。反是焉,则激。激亦奚以为也?求能自任其责者少矣。为从事乃尔,为公卿大夫士于朝,不尔者其几邪!
③临川蔡君,从事于汀,始试其为政也。汀诚为州治也,蔡君可拱而坐也;诚未治也,人皆观君也。无激也,无同也,惟其义②而已矣,蔡君之任也。其异日官于朝,一于是而已矣,亦蔡君之任也。可不懋③欤? 其行也,来求吾文,故序以送之。
【注释】①从事:州郡长官之僚属。 ②义:同“宜”,适宜。 ③懋:勤奋。
译文:
古代的州从事,都是由州太守自己聘请读书人担任,读书人也可以自己选择他要跟随的太守,所以上下级关系是很融洽的。如果从事觉得不顺心,离开他的上司也是可以的。现在的州从事,全部由朝廷任命,不仅太守不能选择读书人,读书人也不能选择他要跟随的太守,上下级之间怎么能相处融洽呢!如果从事觉得不顺心,也不能立即离开。因此太守把地方治理好了,从事就无事可干;如果太守治理得不好,从事只得把政事掌管起来,这也是形势所迫啊,(不得不)这样。好发议论的人不推究这种形势,认为一州的政事应当由太守一人作出决定;如果从事把政事掌管起来,那就是另立政治标准,侵犯长官的权限。唉!从事对本州的政事表示赞成或反对,这是他的职责,不应该只是附和太守所赞同的意见。那么,放弃自己的正确意见,而只求与太守的意见保持一致,这是应该还是不应该呢?一州没有治理好,太守不承担自己的责任,(而这个作从事的),自己也不主动把政事担当起来,这是应该还是不应该呢?那么,从事主动把政事担当起来,这怎么是另立政治标准呢?这又怎么是侵犯长官权限呢?(可见),好发议论的人并没有想过这些问题啊。虽然如此,推究一下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难道是做从事的读书人喜欢多揽事吗!所以说,这也是形势所迫,不得不这样啊。
现在全国各地的从事,只知道对上司的意见随声附和的人实在太多了。幸而有个有才干的从事,看到当地政事上的漏洞,也不过在家里叹气,在路上发牢骚罢了,他那种轻慢超脱的样子,根本就没把政事当自己的事。(如果)与这种态度相反,就会激化与上司的矛盾。而激化矛盾,又有什么用呢?要想找一个主动承担责任的人实在太少了。在地方上当从事是这样,在朝廷上当公卿士丈夫的人,不这样的又有几个呢!
临川蔡元振君,到汀州去作从事,开始尝试着进行政事活动。汀州如果被太守治理得好,蔡君就可以合抱两手闲坐无事了;如果治理得不好,人们就看蔡君你的了。你既不要激化与上司的矛盾,也不要一味随声附和,凡事只要做得适合分寸就好,这是蔡君你的责任啊。如果将来有一天到朝廷上做官,全都照这样办就行了,这也是蔡君你的责任啊。你怎么能不自勤自勉呢?蔡君临行前,来求我写一篇文章,所以写了这篇赠序送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