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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峰再创业谈钱,因为音乐人太穷了

  汪峰又创业了,就在上个月,由他主导的“碎乐”音乐平台正式上线,它看起来像是一个音乐界的“自媒体平台”,不过具体产品形态待会再讲,因为我觉得,相较产品本身的布局和商业模式,这位摇滚巨星对这次创业缘起的陈述,或许是个更值得聆听的故事。

  我是在不久前汪峰在腾讯的一个演讲中听到他再次创业的消息的。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尽管依然穿着标志性的皮裤…但他的演讲主题和歌词中常出现的诸如“理想”和“信仰”等正能量大词没什么关系,而是一个赤裸的关于“音乐和钱”的现实问题:“不能饿死音乐。”

  汪峰用自嘲缓解观众对这一主题的不适,“当鲍勃·迪伦已经拿了诺贝尔文学奖,我作为一个摇滚音乐人,为什么这么俗,在这么重要的场合谈钱?”答案并没有在风中飘荡,而是掷地有声的砸在地上:因为“穷”。

  作为贫穷的经历者,18岁写歌到28岁十年间,生活给予汪峰一个多么痛的领悟是,“原来音乐作品是不赚钱的”,名气的提升与唱片收入并不对等,唯有靠商演赚钱,他打趣道:“这就相当于大家每天出去上班是不拿工资的,下班之后你开着车回家顺道拉两个人,赚点生活费。”

  嗯,在中国,由于版权等问题的不健全,更多创作者的生活并不光鲜,无法将作品直接兑换成收益,也让很多年轻人放弃音乐。“2013年的时候我的演出已经是2009年和2010年几十倍的价钱,很多人问我你肯定很开心吧,我说我就是很开心,因为我很自豪写出了很多人喜爱的歌曲,但我同时也觉得特别羞愧,因为我不希望在这个领域只有我一个人拿到这个报酬,我知道有很多人很有才华。”

  我觉得作为音乐市场金字塔顶端的歌手,汪峰说这话的时候是真诚的——坦率地讲,也许比他当导师的时候更要真诚。

  于是,他将情怀落地的方式,押在了刚刚上线的“碎乐”上。那么在“内容创业”的大环境中,这一音乐领域的“内容平台”能否成为改变行业窘境的一味良药?

  无解的贫穷?

  其实在中国,音乐与贫穷是一个循环播放的话题。我印象很深,几年前高晓松就曾感叹道,理论上音乐是一个远超电影的产业,但最前端的内容贡献者却称得上是弱势群体。几年过去,情况似乎并未好转太多,最近许巍在鲁豫的节目中讲了一个细节:许巍一直坚持带自己的乐手参加商演,“录一首歌没多少钱,如果歌手唱完专辑拿着伴奏带到处走穴演出,挣很多钱,乐手就没事了。都这样这个行业的音乐家就别干了,很多年轻孩子再拿起琴的时候会觉得做乐手很辛苦,连生存都困难——确实,现在北京就是这样。”

  在演讲中,汪峰也谈及了当年辞去公职组建“鲍家街43号”,必须面对房租和饮食等窘境的过往。而到了现在,我了解到的情况是,大多数凭手艺吃饭的音乐人还到不了“没有信用卡和24小时热水的家”那么不堪,但也绝谈不上多么“体面”。

  这并不完全是物竞天择的“市场原因”,更非理所当然。如你所知,有点老生常谈,它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国版权制度的不完善,汪峰就用加拿大歌手艾拉妮丝·莫莉塞特和自己的版权收入做了对比:三到四年时间,艾拉妮丝·莫莉塞特的专辑《愤怒的小药丸》在全世界通过实体和流媒体大概卖了3500万张,得到版税大概一亿美金;而《怒放的生命》专辑下载超过五千万次——再加上《北京北京》《春天里》《飞的更高》《存在》这样的爆款歌曲,下载量可能有两亿次左右,但汪峰从业至今全部版税收入一共只有60多万人民币,“那一刻给我的震撼无法形容。”更可悲的是,如果汪峰拿了60万,那么更多人,你可以想象,也许连600也拿不到。

  当然,除了版税,对于大多数长尾音乐创作者,写出的优秀作品没有办法抵达到用户,也是困扰中国音乐产业的原因之一,高晓松就曾表示:“我入行二十多年最烦的一件事就是,明明粉丝是最强的驱动力,但却被屏蔽在行业之外。”而即便有幸将作品变现,从传统音乐产业链中分得的利益也非常非常有限。

  如何让更多音乐人将作品直接变现——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就像滴滴司机可以将驾驶技能直接变现,不再被产业链条瓜分收益,音乐内容能否也直接“交易”?汪峰颇为悲观地表示:在道德和法律上,在中国,这个问题几乎是无解的。

  但在汪峰看来,这或许是互联网产品的机会,这就要谈及他的创业项目:“碎乐”。

  诞生更多“六神磊磊”

  首先值得一提的是,“碎乐”平台上承载的更多是那些未成品和非版权的碎片化音乐内容,譬如创作时的小样,以及各种随时听到看到的音乐场景,而非其他平台上的成品歌曲——个人觉得,你可以把它理解成音乐作品的“短视频”。如“碎乐”联合创始人兼CEO陈超仁所言:“碎乐抱着为音乐创作者直接连接用户的理想应运而生。”

  具体来看,它是一个通过展示碎片化音乐,将音乐音乐人和音乐爱好者相互连接的平台,用户无论上传音频,视频,乐评,问答,都有机会获得应得收入,如其他领域内容平台相似,全部收入归创作者和发布者所有,平台早期分文不取——总之,核心逻辑是,它提供了一个增量渠道,让更多音乐人能真正通过音乐本身去赚钱。

  嗯,这也许已经令你想到文字领域正在发生的事——某种意义上,如今“内容创业”的号角正吹向门槛相对高企的音乐领域。而“碎乐”的产品逻辑也在降低好作品抵达用户的门槛,如果你的作品足够沁人心脾,哪怕只有一小段,也能让收益颇丰。

  或者直白点说,让音乐界也能诞生更多的“六神磊磊”——这些将才华通过粉丝变现的创作者,是汪峰“卧薪尝胆”再创业的最大缘由。就像他自己所言:“作为音乐界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我有义务去做点儿什么。我希望这个小小梦想可以实现,如果实现了,它真的会改变中国整个音乐行业,如果它实现了,我可以看到那么多写歌的人,唱歌的人,脸上露出的是让我们觉得特别有尊严的笑容。”

  文艺青年的“道德自信”

  先将情怀与宏愿放在一边,其实在我个人看来,在一个价值取向上普遍敌视商业的地方,能够直言金钱对于创作者的重要性,建立某种道德自信,试图让远离聚光灯的音乐人们告别贫穷,是无论作为商人还是音乐前辈的汪峰最值得点赞的地方。

  其实这蛮难的——尤其在标榜“理想”,“内心安宁”,“纯净”的文艺青年群体。有句特别岁月静好的话是这么说的,“贫穷而听着风声也是好的”,坦白讲,我25岁之前也这么想,但我现在更相信:“合法挣钱是这个世界上最体面的生活方式。”由这个国家商业上最成功的摇滚歌手提供这种道德自信,我觉得非常正能量。

  另一方面,我也一直相信,拜互联网所赐,只要你不懒,且智识正常,这就真的不是一个怀才不遇的时代。因为这个世界的资源配置和聚合方式已经逐渐从行业权威(音乐就是个好例子),国家意志,乃至资本等确定性方式上转向具体的个人——就像手机地图上那个随你而动的小蓝点,你不必再以某个特定地标为中心,只要你真有本事,完全可以站在原地高喊一声“我要”,然后等待资源的围拢。

  不妨举个例子,我个人很喜欢的文艺青年:罗永浩。有时从一个人身上就能感到时光荏苒,当不少他的粉丝还将其印象停留在当年在《独唱团》上写《秋菊男的故事》的罗永浩时(刚查了一下,小说最后一句是:“我感到巨大的委屈像童年时常常感受到的那样,铺天盖地地压了下来。”……),今天的锤子科技CEO罗永浩已经凭借Smartisan M1在杀红了眼的智能手机战场占有一席之地。

  其实汪峰也一样,作为曾经的文艺青年——也许现在也是,当他不再单纯为了财富而坚持在自己领域做着“不让音乐被饿死”的事,这显然是一件更酷的事,也是他正在实现的更大的梦想。

  嗯,那么你的梦想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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