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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年轻女法官给法院院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好:

有些话我郁闷了好久,现在不是都在谈论司法改革吗?我这才鼓足了勇气,斗胆写这封信,如果不妥,权当发了通牢骚。小女子涉世未深,口无遮拦,如有不当,海涵,海涵!

几年前,我法学研究生毕业,怀揣法律梦想,考进了法院的大门,老公是我的大学同学,因共同的理想,共同的兴趣爱好,走到了一起,哈哈,当然,最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相亲相爱,别见笑。

当我刚刚迈进法院那梦寐以求的大门,政治部主任就给谈话,询问我爱人是否从事律师工作,我问:这个重要吗?他说:这个应该重要。我愕然了,只好老老实实地回答:是的。领导,您应该知道,从幼儿园开始,我上了二十二年的学,一心想实现法律梦,如果两个人都在法院工作,也就三两千的工资,我都羞于对外人讲,小日子能过滋润?肯定连房子的按揭都无法偿还。如果能,那不定哪天就进了冰冷的铁门。我们都是农村的苦孩子,买房子家里连首付都难凑,更不要说,结婚来个“动与不动,万紫千红一片绿”了,只有让爱人在社会上闯一闯,他本钱不错,肯定能让我们过上向往的生活。主任说:回避制度不允许,是你想办法?还是我们想办法?我当时就懵了,问:怎么讲?主任说:要么你永远不能从事审判执行工作,要么……要不你了解了解有关规定,好好考虑一下?我说:好吧,好吧。我都不知怎么走出的法院大门。

我查阅了最高院的有关规定,又像个克格勃,把法院的情况摸了个底朝天。终于知道,我们单位有好几对和我相似,在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本人才留在了审判执行岗位。但我不甘呀,我学了,我考了,你说不让我干业务,我来法院干什么?我又学他干什么!不是招的审判岗吗,又让我进来干什么?但是领导说了,不是领导不近人情,有规定啊。什么屁规定?容我口无遮拦。这规定讲人性吗?那干脆直接不让考算了,甚至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学法律的同学绝不允许谈恋爱,就是谈也绝不能以结婚为目的,不然,为了生活方便,必然在一个地方工作,肯定会有交集,就是回避了,能确保公平?就是你确实没参与到爱人代理的案件中来,怎么能让社会上相信?司法公信力怎么办?所以,为了避免大家对司法公信力产生怀疑,可以规定,一家三代,直系血亲、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只能允许一个人学法律,即便学了,也只能有一人从事司法工作,回避嘛,就要彻底干净!这些亲属打官司,也要一律回避到其他法院。这样的话,司法公信力肯定会节节攀升。俺不知司法公信力还是用这种高招培育提升的。

几天几夜,我苦闷,我彷徨,最终我们做出了一个伟大而又荒唐的决定,实际上早就不是我所独创了,那就是“离婚”!这样,我们的梦想都不会破灭,两害相遇取其轻嘛。

法院调解离婚的那天,我们还隆重举办了一场“分手”仪式。他也信誓旦旦地对我保证:永远爱我,永不变心。我亦疯亦癫,亦笑亦痴。我狠狠地对“前夫”说:胆敢负我,有你好看!“前夫”坏笑:哪敢呀,咱都学法的,就算负你,那也是合法的。您也知道,保证可有保障?永远究竟多远?保质期有多长?天知道。这些都是不靠谱的,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心里那个纠结,反正这个您必然知道,我也就豁出去了,索性凉凉家丑,我现在就像一个旧时的被抛弃的怨妇,是“离婚”不离门啊,他妈的我还是当代知识女性吗?还亏你是学法律的!对不起领导,我实在窝火,憋不住带脏字。虽说我不是貌美如花,但也是青春怒放吧?虽已是两岁孩子的妈妈,还不至于……,再说,我们两人确实没有感情问题呀?我他妈的怎么就不知不觉成了小三了?我和“前夫”目前的关系,不就是我以前所不齿的“非法同居”?万一哪天被“前夫”胆敢做了前夫,我这被“小三”不就真他妈的实实在在当了人家的第三者?到时,我能说离婚手续是假的吗?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关键上面盖着法院的大印呀。真的到时候“前夫”把引号去掉,法院能拿出那个回避规定给我作个证,我是真的被离婚,被小三吗?领导,你肯定会说:亏你还是学法律的。我也知道呀,这不是病急乱投医嘛。

犹豫复犹豫,咬咬牙,还是把离婚调解书交给了政治部。

领导,这不问题又来了,“前夫”代理案件,不知谁这么缺德,非要给过不去,说我在法院工作,要让他回避,他说俺俩离婚了,人家说,那怎么还在一块生活?弄得俺是有口难辩,有苦难咽啊。人家还放出了狠话,继续非法同居,就让派出所、计生办抓现行!您说,这还不一抓一个准呀?

我该怎么办呢?给支个招吧,幸亏俺还在基层混,要是考到最高院,那俺老公岂不哪里的案子都不能办了?因为哪个法院我都能打招呼呀。俺就不懂了,其实俺就是个小法官,人微言轻,打个招呼人家就听?是不是太可笑了?那院长、局长、市长呢?谁打招呼都听,以为法官就是个木偶?这么弱智?他还有良知吗?他还想干不?

俺不在一线了,就确保司法公信力了?即便俺在一线,也不敢办夫妻案,搞夫唱妇随呀,俺知道法院又不是俺家开的,工资再少,俺也需要养家糊口啊,早就躲远远的了。如果说,我干一线,便于给法官打招呼,我不在一线就不能打招呼了?俺怎么觉得,干不干一线,与司法公信力没有一毛钱的关系?提高司法公信力是不是还能想点别的招数?被小三的感觉很不好!

领导,小女子信口雌黄,见谅!见谅!

一个困惑中的年轻女法官

       2015年2月4日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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