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目前中国的户籍制度,很多结婚已成年的子女都与父母的户口分开,单立户头。如果不发生什么事,或者不办某些事,也许,一辈子都相安无事,平平安安。
但是,假如,你因某事需要,经办单位要你提供你和父母的关系证明,这时候,你就会发现,本来血肉至亲的父母和儿女,除了做DNA,竟然没有单位愿意为你出具证明。
近日,我就遇到这样一件荒唐事件。因为办某件事需要,经办单位要我出具证明,证明我是父亲XXX的女儿。心想,这还不容易。
首先想到了派出所,为避免跑冤枉路,先打电话询问。
第一个电话打给114询问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电话;
第二个电话打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告知要找派出所户籍室;
第三个电话打给户籍室,告知要先找社区出具证明;
第四个电话打给居住地社区,社区答复:你的户口不在我们这里,你应该找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再说,我们社区也不能出具你们是父女关系的证明,这证明只能派出所出。
第五个电话打给户口所在地社区,答复是,现在都是属地管理,你在哪里居住归哪里管。
第六个电话询问在派出所工作的熟人A,答复是如果和父母户口分离,也可查阅当初户口迁移出来前的档案,那时候还没有电脑,都是纸质档案,查阅起来有难度,但可以试试。
就这样,打了N多电话之后还是不知如何办理,于是决定亲自去户口所在地户籍室询问,答复是:你和父母目前都不在户口所在地居住,属于空挂户,我们不能出具证明,你需要把户口迁移到现在居住地,由新户籍所在地出证明。
当提出可以查阅当年户口分离前的档案时,人家一句话就把我噎回去了:查不成。
这期间,把情况说给老爹听,一贯爱憎分明的老爹当即冒火:怎么,难道父女户口不在一起,就不能证明是亲生父女?难道要证明是父女关系还必须去做DNA?难道就不能从原始户口底册找出原来信息……
“人家说的都有道理啊”,为了平复老爹情绪,我只能站到官方立场。
“啥道理?就是刁难,推诿,不作为……”。
接下来又打了一通如何迁移户口的电话,答复是,提供物业出具在所在地居住的证明、购房合同或购房收据、身份证等等。
在准备办理迁移户口事宜时,想到,假如,户口迁移成了,居住地派出所也让先找社区,社区也还是不能出具证明,那岂不是又回到原点了?
这时候,很后悔当初没听老公的话,他从最初就要我直接找熟人Z,我不相信啊,天真啊,以为自己很合理的事情,又不投机,又不钻营,就别麻烦人家了,无非多跑几趟。但现在看来即使我跑断腿,也还是找不着门在哪里。
于是,在碰了一鼻子灰之后,还得套用中国特色。
熟人还是熟人,在我意思表达清楚,还没说出请他帮忙时,他即说,我给某某打个招呼,你直接找他。
某某也很不错,开完会立即回电话,让去找原户口所在地的某某某。
赶在天黑前终于见到了某某某,某某某也很客气,说,某某已经打过招呼了,但是,我们只能出具你户口或者身份证上显示的信息。你和父母的户口已经分开,现在这两个户口上说明不了你们是父女关系,按说我们也不能出具证明,所以你需要去你父母单位,让他们单位先出具你们是父女关系的证明,我们才能出。
客气地谢谢后,我决定明天和老爹一起去他们单位,先拿到初级证明。但是,假如,老爹单位管出证明的是个非常讲原则、办事认真的年轻人,对老爹这样已离休的老同志家庭情况并不熟悉,会不会出这个证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