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专用,“盗版”必究
九槿
大家都知道,英语中的专有名词前要加个“the”,表示独一无二的。那汉语中的专有名词怎么表达?不知道了吧?哎,其实答案很简单,贴个“名人专用”的标签不就得了?为什么这么说呢?接着往下看你就知道了。
先讲个不算笑话的笑话吧。老师问:“小明,你怎么又把‘蝴蝶’的‘蝴’字写错啦?都说了多少次了,有个虫子旁!”小明赶紧站起来解释说:“老师,我没写错啊,我写的通假字呢。您瞧,鲁迅先生不就这么写的?”说实话,我第一眼看到这个的时候,我觉得小明很笨,可是当我仔细琢磨这个笑话的时候,我觉得我很肤浅。为什么鲁迅可以写“胡蝶”,小明就不能?再说那个字真的就如注释上所写的是个通假字吗?鲁迅先生生活的年代离我们并不遥远,虽说也是白话文与文言文的交替之际,但谁又能确定“胡蝶”一定不是鲁迅先生写的错别字?把错别字当成通假字,这大概也是因为所谓的名人光环吧。退一万步讲,就算真的是通假字,为什么把它编入语文课本后不直接把它改换掉,那不比在下面打一排长长的注释省事得多吗?出版社是这样说的,“鲁迅先生是文化名人,所以要保证他作品的原滋原味。”没办法,在名人的光环下,这种小小的错误也是可以粉饰的,当然,“名人专用”,在我们这种平头老百姓身上就行不通了,反而显得自己文化素养低。
再说说那些有意思的表现手法吧。
“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写得好吧?好!好在哪儿?手法用的好啊,白描嘛。其实我也觉得白描这种手法很好,特别是《湖心亭看雪》一文,那可谓是把白描用得出神入化,寥寥几笔,就让景物层层深入,将它表现得让人如临其境。但是,这手法虽好,却是“名人专用”。你想想,如果你把几个景物名词往那儿一堆,人家肯定说你没文化底蕴,写景不生动细致。没办法,谁叫咋们不是名人呢?
还有种手法叫“通感”,顾名思义就是本来该用眼睛去看的你去耳朵去听然后把它从听觉的角度上描述出来。这种手法曾在《星星变奏曲》中出现过,我当时就觉得,写得真好,这技巧真棒!于是我也就仿照着写了篇作文,沾沾自喜的交了上去。结局却是——被批了几个大大的红字——“用词不当”!哎,果然,名人专用的东西是不能盗版的啊。
后来学了篇《陈情表》,老师说,写得好!人家写得有真情实感啊,是吧?虽然我觉得他全篇大部分都在写自己身世怎么怎么可怜,自己处境怎么怎么艰难,自己祖母怎么怎么需要自己,直到结尾才用几句话“点明主旨,揭示中心”这种行文结构简直是详略不当,轻重不分,到人家就是千古名篇啊。不过这也仅限于名人了,如果我按这种结构写,肯定会被指责偏离主题。是啊,“名人专用”!
我们有点小情绪叫做无病呻吟,名人有点小情绪叫触景生情;我们写个新奇的句子叫标新立异,名人写个新奇的句子叫想象奇特;我们写点散文叫不着边际,名人写点散文叫“形散神不散”。名人光环果然威力无穷,盗版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