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 原创: 留学生移民成功之路 - 毕业找工篇
FA 温馨提示: 在拿下了 Post-graduation Work Permit (PGWP) 之后, 但尚没找到工作的前提下, 建议同学趁这个机会拿下多次往返小签备用, 现时的政策移民部是倾向宽容性的,即小签有效期与 PGWP 的有效期通常是一样的。
1. NOC "0AB" 的認識
大体上, 并不是所有的工作经验都可以用来移民。 移民部规定, 只有符合加拿大 "国家职业分类" (NOC) 列表里 0,A,B 标准的工作才会获得承认。 所以, 找工作千万不能盲目。 一定要先做好事前准备功夫, 确定您找的工作符合移民申请的标准, 避免浪费宝贵的时间。
那什么是 "国家职业分类" (NOC) 列表里 0,A,B 标准的工作呢? 通俗一点说, 就是要有技术含量的工作职位。 所谓的技术含量, 是指技术性、责任性以及专业程度。 举个例子, 做 waiter 就不符合了, 起码要做部长, 有责任性。 另一个例子, 在办公室做普通文员就不符合了, 要做 bookkeeper, 才有专业性。
怎样从 NOC 分类中辨别 OAB 呢? 大家可以留意到, NOC 的工种是用 4 个数字分类的。 简单的说, 从左到右看, 第一个数字是 0, 当然就是 O 了, 举例, 0631 Restaurant Manager 是属于 Management 的工种;第二个数字,如果是1,就是A了,举例,3152 是注册护士,是属于 professional 的工种;第二个数字,如果是 2 (or 3 in rare cases),就是 B 了,举例, 1231 是book-keeper, 是属于 skilled 的工种。 归不到以上 3 类的话, 全部不适合 FSW 和 CEC 移民要求。
在 FSW 移民项目下, 移民部原则上要求您所找的工作必须和您的专业对口。 但这不是绝对的要求, 其中肯定有一些弹性和空间。 在 CEC 移民项目下, 相对来说, 没有专业对口这要求。
2. 政府提供免费服务,把 Job Duties 配上 “NOC” 代号
当大家拿到了 Job Offer, 大概应该去庆祝了, 但是 , 不要太早被胜利冲昏了头脑, FA 版主建议大家尽快确认你雇主分配你的 Job Duties, 是否配合 "NOC" 之下的 0AB 工种, 符合将来移民申请的需要。
很多时候, 同学都可以很顺利地在 "NOC" 列举的所有工种里找到与自己工作匹配的代号, 这意味着你已经建下了你移民申请成功的基础。 下一步就需要去累积移民需要的工作时间, 就可以递表申请移民了。但是, 如果你在遇到找不到很相配的代号的情况下, FA 提议同学尝试用一个免费的政府服务, 把你自己的 Job Duties 给他们做一个免费评估。 方法如下:
1. 首先去 http://www5.hrsdc.gc.ca/NOC/English/NOC/2006/faq.aspx 然后在 "Where do I find information about immigration" 的底下找 "Contact us" 然后点击进入
2. 你将会被引进 http://www5.hrsdc.gc.ca/NOC/English/NOC/2006/Send.aspx 这个网页, 然后你需要提供你的回邮地址, 将你的 Job Duties 输入进去。 发出去以后 , 通常他们会在一个星期以内给你回复, 当然如果你的资料稍为复杂, 可能他们需要的时间就会更多一点。
FA 温馨提示, 这个免费服务的结果纯粹是给同学一个参考的用途, 是完全没有法律的约束力的。 换句话说, 同学不可以用今天收到的评核结果, 在将来申请移民的时候, 与移民官争辩, 说既然当初 HRSDC 已经给了评估结果, 所以 CIC 应该跟从。
最后, 提醒大家一声, "NOC" 将于 2011 年的人口普查以后更新, 预期将会增加一些与 "科技革命" 与 "环境保护" 所产生的新工种。
3. "我应该找哪些工作?"
最理想的当然就是能够找到一份适合移民, 符合自己专业, 自己又有兴趣, 有很好的晋升机会, 工资又高的工作。 但是现实往往是不如人意的, FA 对身处此阶段的同学有以下的考虑点:
a. 要首先充分了解自己各方面不同的需要, 在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况下, 懂得去取舍, 也就是英文里所说的 "setting priorities" 了。
b. 所谓 "选择", 是首先筛 "选", 然后下抉 "择", 这意味着, 你要有两份或以上的工, 你才可以比较哪一份工作是你喜欢的。 如果你只有一份工作, 那么你的选择只在于做或者不。
c. "一鸟在手,百鸟在林", 意味着大家要珍惜任何的工作机会, 不要意气用事, 随便放弃所拥有的工作。
d. 如果对自己现有的工作不满意, 想换工作, 要懂得 "骑驴找马" 这个道理, 也就是说, 只要是能帮助你移民的工作, 就不要心急, 即使想换工作, 也要好好计划, 不要超之过急。
e. 找工作要主动, 没有工作会自动找上门的, 和渔翁撒网一样道理, 当你撒的纱得越广阔, 你的收获就会越大。
f. 广阔自己的视野, CEC 的申请完全不需要工作与自己的所学的专业对口, 就算是 FSW 也不是绝对的需要! 打个比喻, 读酒店管理专业的, 如果找不到在酒店 supervisor 级或以上的工作, 绝对可以考虑其他的 0AB 工作, 就算雇主的业务性质与你的专业搭不上钩, 也没有问题。
基于以上的考虑点, 当你找不到你最理想的工作的时候, 你就要懂得妥协, 最起码要调整你的思维, 认同未来的一年工作, 是满足移民申请, 比满足自己理想更加重要。 所以, 未来的一年, 只不过是一个踏脚石, 当你拿下了移民之后, 你就可以随意追寻自己的梦想了。 所以, 如果你只有一份工作, 你大概不应该拒绝它, 就算这份工作开始是 D 类, 也就是不太适合移民的, 你大概可以考虑先做着先, 给自己定一个时间表, 举例说, 2 - 3 个月, 如果仍然没有晋升的机会, 你才下决心换工作, 当然, 在你所定的日子内, 你要尽可能的努力, 去赢得雇主的认同, 你才会有晋升的机会。
最后, FA 再提醒大家, 移民部给你的是三年有效的工签, 在这三年之内, 你需要累积的只不过是相对于一年的工作经验, 很明显的, 你拥有很足够的时间去找工作, 换工作, 去满足申请移民的要求。 所以在努力找工作的同时, 不需要焦虑, 自己给自己不必要的压力, 更加没必要去选择不正当的途径, 例如 "挂工"。
4. 业中介的功能
现在市面上有很多的收费职业中介, 是否应该找中介, 他们的收费又是否合理, 都属于个人选择。 如果选择中介, 说穿了, 就是用钱买方便, 但大家一定要掌握一个大前提, 就是中介为你找的工作是要适合移民申请的, 并不是一份马马虎虎的体力劳动工作。 如果中介公司有强制性的附带条件, 例如将来一定要经过他们办理移民这类的要求, 即他们剥夺了你将来选择的权利, 你是否能接受呢?
最重要的是大家要保障自己的利益, 所以务必要注意, 必须有支付费用的证据, 法律是讲证据的, 如果你没有白纸黑字证明对方已经收取了你支付的费用, 只是自己的片面之词, 不足以证明受骗。 而且, 在拟定合约的时候, 必须要列明, 如果最终中介无法兑现承诺, 如何拿回退款。
5. 关于 "挂工" 的风险
移民部在筹备新政策时, 就已经考虑到刚刚毕业的同学们可能需要合理的时间来找工、 转工以累积工作时间, 甚至在工作期间有需要休假及回国探亲, 所以他们慷慨地给予了最高三年的工签期限。 这意味着同学们无需在旧制度下做一些 "为势所迫" 的事情, 即 "挂工"。
为此, 建议同学们实实在在地去找工作。 因为根据经验, 对于 CEC 的移民项目, 除非您的雇主是有全国或世界性的知名度, 否则被移民部门例行检查的机会不少于 8 成, 据此大家可以预见到 "挂工" 的风险有多大。
6. FA 推荐的找工网站
网站已经成为找工作的最有效途径, 所以市面上应势出现了不同形式, 官方或民间的找工网站, 令人目不暇接, FA 特意收藏了一个友情链接, 提供一个 "一站式" 的找工网站。
因为要尊重约克管理不设第三方的商业连接的要求,不便在这里提供, 但同学们如有需要, 请 PM 索取这个连接。
所谓 "一站式" 的网站, 就是有关的商业机构已经用电脑程序, 将加拿大无数个受欢迎的找工网站链接起来, 使用者只需选定好自己找工的标准, 例如: 职位, 省份, 城市, 有效日期等等, 搜索引擎就会在所有被覆盖的找工网站中, 搜索符合您标准的工作, 然后详细罗列出来, 使用它的好处就是可以一步到位, 节省时间。
希望推荐的这个网站可以帮到大家!
7. 留学生可以自己开公司帮助自己申请移民吗?
简单的答案是: Yes!
但是这个是涉及公司法, 税务及移民 3 个大范畴, 再加上现实的考虑, FA 在这里只可以给同学们一个基本的概念, 真正要做的话呢, 一定, 一定要找专业的人帮助你。
首先同学们是可以投资开一家公司, 如果不介意高额的税率, 甚至可以拥有公司的 100% 股份。 但是, 从移民的角度看, 你需要的是 "雇员" 形式的工作经验, 而并非 "投资者" 形式的营商经验, 所以这间公司要和你建立 "雇主" 和 "雇员" 的关系, 也就是聘用你, 而你的 "雇员" 角色是要十分之清晰的, 这意味着, 这间公司是要以 "有限公司" 的形式作为基础。 换句话说, 你扮演的是双重角色, 也就是 "投资者" 与 "雇员"。 这样的安排十分普遍, 也是绝对合法的。
你可以作为一个有限公司的 100% shareholder, 但是这间公司一定要有一个移民或是公民注册成为这个公司的 director, 这个是 "问责性" 的要求, 因为公司的 director 是有法律和税务的责任的, 所以如果不是本地人就没有资格承担这个责任。
那么可不可以在注册的时候有这个本地人参与, 但是之后他退出呢?
如果本地人辞去了 director 这个位置, 但同时没有另外一个本地人来接替的话, 是违反了公司法的, 政府甚至可以解体这间公司, 这是法律, 如果同学们试图钻空子, 就要准备接受到有可能发生的后果。
以上的讨论纯粹是技术性的, 实质上如果你开一档生意, 帮助到你移民而且又有盈利的话, 当然两全其美了。 但如果这盘生意不是赢利的话, 基于这生意的一切都是真实和正规的, 你也同样会赢到移民, 但却是赔了金钱。 你生意亏损也视乎于你投资在哪一类型的生意上, 随时有可能多于 10 万加元, 这包括开业的第一笔投资, 和营运的亏损。
FA 就曾经成功处理数个投资饭店, 移民通过, 但生意却亏了本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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