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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古代文化知识

 一 

晋侯、秦伯:指晋文公和秦穆公。春秋时诸侯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

寡人:诸侯谦称,寡德之人。中国古代的君主分为皇帝和国王.从秦始皇开始,把原来每个人都能自称的“朕”用于皇帝的专称,除了皇帝之外其他人不能用。国王则不一样,古代中国的国王(要是秦朝以前的国王和后来分封的诸侯国王)不称“朕”,而是称“寡人”“孤”“不毂”等等。

太子:古代储君称谓。商周时期天子及诸侯的嫡长子,称太子或世子。自秦朝开始,只有皇位的继承者,才能称太子或皇太子,而诸侯王或藩王的正式继承人只能称“世子”。封建社会的太子,其地位仅次于皇帝,并拥有类似于朝廷的东宫。至于金元小说中的“四太子兀术(仪为皇子)”,是误用,历史上没有此称谓。

子:古代对男子的尊称。

卿:古代对男子的敬称。

足下:敬辞。古代下称上或同辈相称都可用足下。

竖子:对人的蔑称。

陛下:对帝王的尊称。

臣:最初指男性奴隶,跟女性的“妾”相对。后来成为君主时代官吏和百姓的统称。另外,“臣”又是表示谦卑的自称。

执事:办事的官吏。也指对对方的敬称。

中庶子:管理国君的车马之类的官。

参乘:亦作骖承,古时乘车,站在车右担任警卫的人。乘,四匹马拉的车。

将军:春秋时代以卿统军,故称卿为将军;一军之帅称将军。到战国时代始为正式官名,而卿仍称将军。自唐以后,上将军、大将军、将军,或为环卫官,或为武散

官。宋、元、明三朝,多以将军为武散官;殿廷武士也称将军。明清两代,有战事出征,置大将军和将军,战争结束则免。清朝,将军为宗室爵号之一;驻防各地的军事长官也称将军。

诸侯:古代中央政权所分封的各国国君的统称。周代分公、侯、伯、子、男五等,汉朝分王、侯二等。周制,诸侯名义上需服从王室的政令,向王室朝贡、述职、服役,以及出兵勤王等。汉时诸侯国由皇帝派相或长吏治理,王、侯仅食赋税。

自刎:自割其颈。即自杀。自刎是中国古代武将绝望时最常使用的自杀报国的手段。

宾客:春秋、战国时多用称他国使者及贵族的门客、策士;东汉以后用以称依附世家豪族的人;官名,太子宾客的省称。

祖:古代践行时的仪式,即出行之前祭祀路神,引申为在半路上为别人设宴送别。

诏:帝王的命令或文告。分为即位诏,遗诏,表诏,伏诏,密诏,手诏,口诏等。始于秦始皇,终于清朝,是一种命令文体。

朝服:又称为“具服”,是古代在大祀、庆成、正旦、冬至、圣节及颁诏开读、进表、传制等重大典礼时使用的礼服。

九宾:宾,同“傧”。九宾是我国古代外交上最为隆重的礼节,有九个迎宾赞礼的官员司仪施礼,并延引上殿。

变徵:是徵音的变调,声调悲凉。古时音乐分宫、商、角、徵、羽、变宫、变徵七音。

郡县: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盛行于秦汉。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形成于春秋战

国时期。

箕踞:坐在地上,两脚张开,形状像箕。这是一种轻慢傲视对方的姿态。

幸:宠爱,指封建君主对妻妾等的宠爱。封建时代称皇帝亲临也叫幸。·

寿:以酒或物向别人祝福。

跽:跪起,准备起身,膝尚在地上。跽,是受惊而耸身欲起的样子。这种动作因与跪的动作相似,因而也叫“长跪”。

再拜:拜两次,古代隆重的礼节。拜,是古人常用的表示礼节的方式,就是行礼叩头。不同的场合,用不同的拜礼。《周礼·春官·大祝》:“辨九拜,一日稽首,二日顿首,三日空首,四日振动,五曰吉拜,六日凶拜,七日奇拜,八日褒拜,九日肃拜。”褒拜,即报拜,再拜是也。

【延伸】

宗法

宗法:旧时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远近区别亲疏的法则。它包括封建社会规定的嫡庶、系统的法则和家族中祭祀、婚嫁、家塾、庆吊、送终等事情的家法。这种制度是为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巩固贵族世袭统治服务的,因此得以在封建社会中长期保存。

嫡子:封建宗法社会中指正妻所生的儿子。有时也指正妻所生的长子,即“嫡长子”。从周代起,王位一般都由嫡长子世袭,直至清末。

宗子:指嫡长子。依宗法,嫡长子要继承大宗,为兄弟族人所共尊。他有祭祀始祖的特权,要继承特别多的遗产,应受小宗的尊敬。宗子也是一宗之祖,地位特别高贵,故又叫“宗主”。

庶子:封建宗法社会中指妾(小妻)生的儿子。周代以后王位由嫡子世袭,诸侯的君位也如此。宗法社会以“杀嫡立庶”为非法。

众子:指嫡长子以外的诸子。包括长子以外正妻所生的嫡子和小妾(妻)所生的庶子。

六亲:泛指亲属。但具体说法不一:按《左传》说,指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亚;按《周易》说,指父子、兄弟、夫妇;按《老子》说,指父母、兄弟、妻子;等等。

三党:指父党、母党、妻党,亦即父族、母族、妻族。

考妣:旧时父亲死后称“考”,母亲死后称“妣”。古代也有用以称在世的父母。

昭穆:古代宗法制度下宗庙排列的次序。始祖庙在中间,以下各代按照辈分,分别列于两侧:二世、四世、六世居左,为昭;三世、五世、七世居右,为穆。后由宗庙的

次序,又推广到坟地葬位和祭祀时的排列顺序,后又泛指一般宗族的辈分。

丧服:旧时居丧时穿戴的服饰。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分为五等,称作“五服”,包括“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sT)麻”。丧服制度反映了男尊女卑的观念,也反映了血统亲疏的等级。习惯上以五服之内为亲,五服以外为疏。

太庙:天子的祖庙。

三纲:封建时代的一种道德规范,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合称。意思是臣要绝对服从君,子要绝对服从父,妻要绝对服从夫。最先由汉代董仲舒提出,后经历代封建统治阶级加以系统化,成为禁锢人们思想的一套封建教义。

五常:①即“五伦”,是封建礼教所规定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的伦理关系,即君臣有义,父子有亲,长幼有序,夫妇有别,朋友有信。这些人伦关系,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五伦中君臣关系居于首位,故又叫“大伦”。②即“五行”,指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③指仁、义、礼、智、信。

五教:是父、母、兄、弟、子五者之间的封建关系准则,即父义、母慈、兄友、弟共(恭)、子孝。

七出:封建社会遗弃妻子的七种借口:无子、淫浃、不事舅姑(即公婆)、口舌、盗窃、妒忌、恶疾。有其中之一就可以遗弃。又叫“七去”“七弃”,是为维护夫权而制定的迫害妇女的礼教。

三从四德:“三从”与“四德”的合称。“三从”指幼从父、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三从四德是封建伦理道德奴役妇女的精神枷锁。

伯仲叔季:古代兄弟或姊妹间依长幼排行时,习惯上以伯、仲、叔、季为序。一般来说,“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最小的。兄弟姊妹中年纪最大的称“伯”,有时也称“孟”,但二者有区别:嫡长子称“伯”,庶出长子称“孟”。另外,因“伯”指老大,“仲”指老二,所以后代常用“伯仲”指兄弟或表示不相上下。

 二 

卜:用火烧龟板,根据龟板上的裂纹推断祸福。

筮:用蓍草的茎占卦。

体:卜筮的卦象。

总角:古代少男少女把头发扎成丫髻,叫总角,后来

‘总角”指代少年时代。

狁:猃狁。我国古代北方少数民族。

绳墨:木匠画直线用的工具,俗称墨斗,比喻准绳、准则。

长跪:指挺直上身而跪,表示恭敬。

流觞:把盛酒的杯浮在水面从上游放出,循曲水而下,流到谁的面前,谁就取来饮酒。

朕:第一人称代词,自秦始皇起专用作皇帝的自称。

妾:旧时妇女谦卑的自称。

某:古人作文起稿,写到自己的名字,往往只作“某”,或在“某”上冠姓,以后誊写时才把姓名写出。根据书稿编的文集,也常保留“某”的字样。

诗书:古代常指《诗经》和《尚书》。

初七:指农历七月初七,旧时妇女在这天晚上乞巧。

下九:古人以农历每月的二十九为上九,初九为中九,十九为下九。在汉代,每月十九日是妇女欢聚的日子。

癸丑:这里指永和九年。古人常用“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字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个字循环相配来表示年月日的次序。

既望:指农历十六日。(农历每月的第一天称“朔”,农历每月的十五称“望”,十六称“既望”,农历每月的最后一天称“晦”。)

斗牛:斗宿和牛宿,都是星宿名。我国古代为了观测天象及日、月、五星的运行,选取二十八个星官作为观测时的标志,称为“二十八宿”。它又平均分为四组,每组七宿,与东、西、南、北四个方位和青龙、白虎、朱雀、玄武(龟蛇合称)等动物形象相配,称为“四象”。

结发:指成婚之夕,男左女右共髻束发。

青庐:用青布搭成的篷帐,行婚礼的地方,东汉至唐有这种风俗。

合葬:指夫妇死后葬在一起。

黄泉:指人死后埋葬的地方,在迷信中指所谓阴间。

庐冢:也作“庐墓”。指古人在服丧期间,为守护父母或师长的坟墓而盖的房舍。“庐”,房屋;“冢”,坟墓。

修禊:禊,一种祭礼。古时以三月上旬的“巳”日为修禊日;三国魏以后用三月三日,不再用“巳”日。禊事,古代的一种风俗,三月三日人们到水边洗濯,嬉游,以祈福消灾。

【延伸】

一、礼俗

礼俗,即礼仪习俗。泛指婚丧、祭祀、交往等的礼节与习俗。

五礼:五种礼的合称。古代以祭祀的事为吉礼,冠婚的事为嘉礼,宾客的事为宾礼,军旅的事为军礼,丧葬的事为凶礼。

六礼:有两种解释:1.指冠礼、婚礼、丧礼、祭礼、乡饮酒礼、相见礼。2.指婚姻成立的手续,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冠礼:古代男子成年时举行加冠的礼仪。古代未成年的男子束发,不戴冠,行过加冠礼后则标志着进入成年了。举行加冠礼的年龄,有20岁和l9岁两种说法。后代冠礼虽废,但仍保留“加冠”“已冠”“弱冠”“未冠”等说法。

笄礼:古代女子到了成年时举行的盘发插笄(即簪子)的礼仪。举行笄礼的年龄一般在15岁时,表示年届成人,可以结婚。后来女孩子到了成年又称“及笄”

“笄年”。

合卺(m):指结婚。古时把一个匏分为两个瓢叫“卺”,举行结婚仪式时,一对新人各执一瓢而醑(用酒漱口),就叫“合卺”。后世遂以“合卺”为结婚的代称。

文定:相传周文王卜得吉兆纳征订婚后,亲迎太姒至渭滨。后世因此以“文定”代称订婚。

朝:周代各国的诸侯,按规定的时间觐见周天子,叫“朝”。每次朝见天子,都要带着玉帛、兽皮、珍玩和土产等贡品,叫做“朝贡”。

觐:朝拜皇帝。古代诸侯朝见天子称觐。诸侯春见日朝,秋见日觐。诸侯朝见天子的仪式称觐礼。觐礼规定,天子不得下堂见诸侯,下堂而见诸侯天子失礼。

聘:天子派卿大夫见诸侯叫“聘”。诸侯派大夫见别国诸侯也叫聘。诸侯之间相互来往朝聘,也有一定名称。由本国到别国去叫如,由别国到本国来叫朝聘。

誓:用语言相互约束去示决不违背信约叫“誓”。诸侯之间举行这种仪式,叫“誓礼”。举行这种仪式,不用杀牲、歃(she.)血(以牲血涂抹口上)。

盟:两国以上或两人以上互相宣誓约定来协同办事叫“盟”。盟与誓不同之处就在于举行仪式时要杀牲、歃血。遇有急难,诸侯之间会见,举行盟礼,共同约定,相互援助,就叫“会盟”。

免胄:胄,盔。按古代礼法,诸侯的军队过天子门,战车上的左右卫士必须脱胄卷甲,收好兵器,下车步行而过,以示对天子的尊敬。

封禅:古代帝王祭天地的最隆重的典礼叫做“封禅”。一般都是由帝王亲自到泰山上举行。先要到泰山顶上举行祭天的仪式,以报答天之功,叫封。然后再到泰山脚下的一座小山——梁父山上举行祭地的仪式,以报答地之功,叫做禅。

衅钟、衅鼓:用牲血涂器祭祀。

社稷:古代帝王、诸侯所祭的土神叫“社”,谷神叫“稷”。后来就以“社稷”代表国家:

牺牲:古代祭祀时把宰杀的牛、羊、猪等牲畜叫做“牺牲”。做祭祀用的毛色纯一的牲畜叫“牺”;体全叫“牲”。古代又有“三牲”之说,指祭祀用的牛、羊、猪。后来也以鸡、鱼、猪为“三牲”。

崩:本指山倒塌。古时用来比喻帝王和王后的死。

薨(h6ng):春秋战国时期,诸侯死了叫“薨”;后世有封爵的大官死了也叫“薨”。

棺椁:“棺”是装殓死人的器具,即棺材。“椁”是外棺,即棺材的套棺,用以保护棺材。上古贵族的墓里大多有椁。

殉葬:指古代用活人或器物从葬的一种风俗。

殓:指给尸体穿衣下棺。也叫“入殓”。

殡:古代指殓而未葬。后世把送灵柩到埋葬的地方叫“出殡”“送殡”。

丧礼:古代“凶礼”之一。旧时处理死者殓殡奠馔和跪拜哭泣的礼节。

稿葬:庶人死了至多用“稿葬”。“稿葬”就是用草苫子裹住尸体埋葬。

坐:以两膝着地,两股贴在脚跟上,是“坐”。

跪:与坐不同,往往有急事或表示谢罪之时,直身,两股也离开了脚跟。所"以前人指出跪与坐二者的区别是“跪危而坐安”。跪又表示对长者的尊敬。

揖:古代作揖与后世不同,古人作揖是推手。古人作揖,根据对象的不同,推手时有高平下之别。

执手:表示亲呢的行礼方式,和现在的握手相似。

趋:臣见君时的礼节。小步快走,表示恭敬。

郊迎:到郊外等候迎接,以表敬重。

万福:旧时妇女对人行礼,口里说着“万福”,后来用“万福”作为行礼的代称。

二、纪年纪时

1.纪年。

古人纪年,主要有干支纪年和帝王纪年两种。

(1)干支纪年。干支纪年,是用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和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依次两两相配而成的一种纪年方法。如“壬戌之秋”“以辛亥三月二十九日围攻两广督署之役为最”。千支纪年,六十年周而复始。

(2)帝王纪年。帝王纪年,是按照帝王即位的年次或年号来纪年的。如“庆历四年春”。

(3)帝王纪年和干支纪年并用。如“永和九年,岁在癸丑”。

2.纪月。

古人纪月,除了用序数,还有一些特殊的称谓。古人把四季中每个季节的月份冠以“孟”“仲”“季”以示区分。如春天分为孟春、仲春、季春。

3.纪日。

古人用“朔”(初一)、“望”(十五)、“晦”(月末)等名称来标识日期。如“戊申晦,五鼓,与子颍坐日观亭”。

4.纪时。

(1)特定称谓纪时法

古人主要根据天色把一昼夜分成若干段。一般地说,日出时叫旦、早、朝、晨,日人时叫夕、暮、昏、晚,太阳正中叫日中,将近日中时叫隅中,太阳西斜叫做昃(太阳偏西)。

古人一日两餐,朝食在日出之后、隅中之前,这段时间叫食时或蚤食;夕食在日昃之后,日入之前,这段时间叫晡时。日入以后是黄昏,黄昏以后是人定,人定以后是夜半,夜半以后分别是鸡呜和昧旦,这是天将亮的时间。此后是平旦、平明,这是天亮的时间。

(2)十二地支纪时法

古人用十二地支表示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恰好等于现在的两个小时。这两个小时,古人把第一个小时叫做初,第二个小时叫做正。例如子时两个小时就叫子初、子正。

十二时辰表

夜半——子——23—1鸡鸣——丑——1—3

平旦——寅——3—5日出——卯——5—7

食时——辰——7—9隅中——巳——9—11

日中——午——11—13日昃——未——11—13

晡时——申——17—19日入——酉——17—19

黄昏——戌——19—21入定——亥——21—23

 三 

粟:谷子,脱壳后称为小米,也泛指谷类。

谷:粮食的通称。

庠序:庠、序,都是学校。商(殷)代叫序,周代叫庠。

进士: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考试殿试者,称为进士。是古代科举殿试及第者之称。意为可以进授爵位之人。

太学:古代设在京城的全国最高学府。明清时最高学府称国子监,入监读书的人称监生。国子监掌管人员为祭酒、司业;教学人员为教授、博士、直进、助教等。

孝廉:汉朝由地方官(太守)向中央举荐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职,被举荐的人称为“孝廉”。

黎民:即“平民”“众民”之意。也称“蒸黎”“黎元”等。

黔首:战国时秦国及后来秦王朝对平民的贱称。黔,黑色。黔首,犹如黑头。据说秦尚黑色,当时平民皆用黑布包头,故名。

布衣:即平民。古代平民穿麻布葛衣,故“布衣”成了平民的代称。

氓隶:下层人民。

君子:特指有学问的人。

巫医:古代巫和医不分。巫的职业以祝祷、占卜等为主,也用药物等为人治病。

乐师:以演奏音乐为职业的人。

跬步:古代称跨出一脚为“跬”,跨两脚为“步”。

神明:①天地间神的总称;②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③人的精神。

句读:古人指文辞休止和停顿处。文辞语意已尽处为句,未尽而须停顿处为读。

六艺:①指六经:《诗》《书》《礼》《乐》《易》《春秋》。《乐》已失传,这是沿用古代的说法。②指礼、乐、射、御、书、数六种学问和技能。

河内:今河南境内黄河以北的地方。

河东:黄河以东的地方,在今山西西南部。黄河流经山西省境,自北而南,故称山西境内黄河以东的地区为河东。

西河:又称河西,黄河以西的地区。

山东:指崤山以东,也就是函谷关以东地区。作为一个地理区域的名称,最早始于战国时期,当时秦人称崤山、函谷关以东的地区为“山东”,为一个地域性的泛称。有时“山东”也指太行山以东的地区。

八荒:原指八方最边远的地方,后泛指周围、各地。

中原:中原最基本的意义是指黄河中下游一带地区,意为“天下至中的原野”,这一地区为中华文明的发源地,在古代被华夏民族视为天下中心。

四海:泛指天下,古以中国四境有海环绕,各按方位为“东海”“南海”“西海”“北海”,但亦因时而异,说法不一。

六舍:①上下和东西南北四方,即天地四方,泛指天下或宇宙。②指结婚选好El子,要年月的干支都相}适合。

连衡:秦国采用的一种离间六国,使它们各自同秦国联合,从而各个击破的策略。也作“连横”。

舍从:是六国联合起来共同对付秦国的策略。从,通“纵”。

入朝:指属国、外国使臣或地方官员谒见天子。

胡人:狭义也就是指匈奴人,后泛指北方少数民族。“胡”是古代北方游牧渔猎民族的自称。J

蛮夷:泛指华夏中原民族以外的少数民族。古代往往用蛮、夷、戎、狄、胡、越等来泛指四方异族。

陶朱:春秋时期越国的范蠡,他帮助越王勾践灭吴后,离开越国到陶(今山东定陶西北),自称陶朱公,他因善于经营生意而致富,所以后人常以“陶朱”为富人的代称。

宗庙:古代帝王、诸侯祭祀祖宗的庙宇。帝王的宗庙制是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庶人不准设庙。宗庙也是朝廷和国家政权的代称。

七庙:历代帝王为维护宗法制度,设七庙供奉七代祖先,太祖庙居中.,左三昭,右三穆。后以“七庙”为王朝的代称。

鞭笞:古刑罚。

【延伸】

一、古代刑罚

髡(kQn):又称髡首,剃去犯人头发的刑罚。

黥(qfng):古代的一种刑罚,即墨刑,是古代五刑之一。即用刀刺刻犯人额颊等处,再涂上墨,作为惩罚的标记,用来惩治犯有轻罪的人。古书记载“臣不正君,服墨刑,凿其额,涅以墨”,指的就是墨刑,即黥刑。

劓(yi):古代五刑之一,是一种割鼻子的刑罚。这种刑罚大约起刁i商代。《史记·商君列传》记载:“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之。”

笞刑:古代的一种刑罚,是一种用小荆条或小竹板抽打臀、腿、背的刑罚。隋代把它定为五刑之一,一直沿用到清代。

杖刑:一种用大荆条或大竹板打臀、腿、背的刑罚。隋代把它定为五刑之一,沿用到清代。

刖(yu6)刑:古代的一种酷刑,是一种砍掉脚的刑罚。“昔卞和献宝,楚王刖之”二句中记载的就是这种刑罚。

膑刑:是古代的一种剔去膝盖骨的酷刑。《汉书·司马迁传》中“孙子膑脚”即指膑刑。

宫刑:是破坏人的生殖机能的一种酷刑。司马迁曾受宫刑。

大辟:古代五刑之一,是一种砍头的刑罚。周、商、春秋、战国等时期,为死刑的通称。

炮烙(p60lu6):相传为商代纣王所用的一种酷刑。用炭烧铜柱使之热,令有罪者爬行其上。人堕入火炭中被烧死。’

汤镬:古代的一种酷刑,是把人投入到滚汤中煮死。

车裂:古代的一种酷刑,即将人头、四肢分别拴在五辆马车上,同时分驰,撕裂肢体。也称“辕裂”,俗称“五马分尸”。“秦惠王车裂商君”,商鞅就是受车裂之刑而死的。

凌迟:古代最残酷的~种死刑。五代时开始在刑法外另设立凌迟二条。宋代凡是犯所谓“大逆”及“逆伦”等罪的人多用此刑,元代将凌迟(俗称“剐刑”)正式列入刑法之内,明清两代沿用。

腰斩:古代的一种酷刑,即将罪人从腰部斩断。《史记·商君列传》:“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

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在街头的一种刑罚。秦、汉、魏、晋各代,这种刑罚极为流行。隋唐两代以后,虽然没有列为刑罚种类,但是执行死刑,一般都用弃市。

枭首:将斩下的首级悬于高处示众。

菹醢(zūhǎi):一种酷刑,把犯人剁成肉泥。

二、科举

科举制,即隋以后各封建王朝设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分科取十而得名。明清形成了完备的科举考试制度。共分四级(见后表)。汉代已有考试取士之法,但系临时措施,并未形成定制。隋文帝废除世族垄断的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587)设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炀帝时始置进士科。唐代于进士外,复置秀才、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又有一史、三史、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诸科之中,唯进士科为常设,最为重要。宋以后

各朝科举制仅有进士科。唐宋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宋神宗熙宁时,王安石改用经义。元、明、清均用其法。明清两朝的经义以“四书”“五经”的文句为题,规定文章的格式为八股文,解释须依朱熹的《四书集注》等书。光绪二十四年(1898),一度改变科举办法,废止八股。变法失败后复旧。光绪三十一年(1905)推行学校教育,科举制度即被废除。

三、姓名字号

古代人的名字和现代有很大的差别。古人有取字、号的习惯。

名:一般指人的姓名或单指名。古人通常在表示对对方的尊敬时称自己的名,表示自己谦卑时也称自己的名。如“不然,籍何以至此”中的“籍”就是项羽自呼己名,表示对对方的尊敬。

字:字是20岁举行加冠仪式之后才起的,是对名的解释和补充。有的“名”和“字”词义相近或“字”是对“名”的进一步阐述。例如,屈原名平,字原,“原”是宽阔平坦的意思。有的“名”和“字”意思相反。例如,曾点,字皙。后人取字,通常是以两个字为“字”。例如,诸葛亮,字孔明。

号:又称别字。号是名和字以外的称号。古时,人们为了尊重别人,一般不直呼其名,也不称其字,而称其号。例如,陆游,号放翁;苏轼,号东坡居士。字数多的别号有时可以压缩为两个字,如苏东坡。此外,有人认为称别人的字、号还不够尊敬,于是就以其官职、籍贯来称呼,如称杜甫为杜工部,称柳宗元为柳河东。

谥号:古代帝王、诸侯、高官大臣等死后,朝廷根据他们的生平行为给予一种称号以褒贬善恶,称为谥或谥号。谥号是对死者生前事迹和品德的概括。

庙号:是指皇帝死后,在太庙立室供奉时特起的名号,如高祖、太宗等。从汉代起,每个朝代一般是第一个皇帝的谥号太长,不便称呼,所以唐宋以来的皇帝都改称庙号,如唐太宗、宋太祖。到了明、清两代才用年号来称呼。

年号:是纪年的名称,也是帝王用的,如“贞观”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年号。

改元:新皇帝即位后,一般都要改变纪年的年号,称为“改元”。同一皇帝在位时也可以改元,如汉武帝改了十一次年号,唐高宗用过十四个年号。到了明代以后,才规定一帝一元,才有可能用年号来称呼皇帝。如清高宗的年号是乾隆,清高宗就被称为乾隆皇帝。

尊号、徽号:“尊”为尊敬,“徽”为美好。“尊号”和“徽号”都是为尊者加上的号,以表示尊崇褒美的意思。尊号起于唐代。皇帝和皇后往往在生前就有尊号。如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受尊号为开元圣文神武皇帝,清代同治帝曾尊生母那拉氏为圣母皇太后,再加上徽号为“慈禧”。封建时代帝后的尊号可以加几次,实际上都是臣子对他们的阿谀奉承。现代也有赠送徽号这种情况,但性质和内容已不一样,如孙炳文曾赠给郭沫若一个徽号——“戎马书生”。

 四 

舍人:随侍身边的亲近属官的通称。战国及汉初王公贵族都有舍人。

有司:官吏的通称。古代设官分职,各有专司,所以称官吏为“有司”。

郎:官名,汉代专指皇帝的侍从官。

单于:匈奴的最高首领。

丈人:对老人和长辈的尊称。

斋戒:旧时祭祀鬼神时,穿整洁衣服,戒除嗜欲(如不喝酒、不吃荤、不妄行动、不狂言戏笑等等),以表示虔诚。

亲戚:在古代,“亲”表示的亲属关系比较广泛,儿女对父母可以称“亲”,父母对儿女也可以称“亲”。“戚”表示亲属关系时比“亲”疏远些,使用频率极低。汉代以后,“亲”主要表内亲,“戚”表外亲。“亲”与“戚”连用时,有时指父母兄弟等本宗同姓亲属,有时指内外亲属,包括本宗与外姻,即同姓本族与异姓外族姻亲。

持节:节,旄节,以竹为竿,上缀以牦牛尾,是使者所持的信物(凭证)。

后土:相对皇天而言,指地神。

下车:指官吏初到任。

【延伸】·

一、官职

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六部之一,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司的长官为郎中,副长官为员外郎,其属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等。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户部: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户部尚书,曾称地官、大司徒、计相、大司农等。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

交叉。

礼部:南北朝北周始设。隋唐为六部之一。历代相沿。长官为礼部尚书。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兵部:隋始置,六部之一,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源于三国魏五兵制。曹魏始置五兵(中、外、骑、别、都)尚书,另有有关军事的驾部、车部、库部等曹。各曹设郎。隋始合为兵部,以尚书为主官,侍郎为次官。迄至清末,历代沿袭,职权则不尽相同。宋、辽、金、元兵部不辖兵政。明代兵部尚书号为“本兵”,权最重,凡武卫官军选授简练,均为其掌。清光绪三十二(1906),废兵部,改设陆军部。

刑部: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后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明清两代,刑部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工部: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工部尚书,曾称冬官、大司空等。工部起源于周代官制中的冬官,汉成帝置尚书五人,其三日民曹。后汉以民曹兼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之事。西晋以后置田曹掌屯田,又有起部掌工程,水部掌航政及水利。后周依

《周官》,置冬官府,长官为大司空。隋代开皇二年始设立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

太史令:也称太史。西周、春秋时太史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编写史书,兼管国家典籍、天文历法、祭祀等,为朝廷大臣。秦汉设太史令,职位渐低。明、清两代,修史之事则归于翰林院,所以对翰林亦有“太史”之称。

爵:即爵位、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

丞相: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于宰相通称,简称“相”。

太师: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太师是太子太师的简称,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

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设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

学士:魏晋时是掌管典礼、编撰诸事的官职。唐以后指翰林学士,成为皇帝的秘书、顾问,参与机要,因而有“内相”之称。明清时奉旨、侍读、侍讲、编修、庶吉士等虽亦为翰林学士,但与唐宋时翰林学士的地位和职掌都不同。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

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

军机大臣: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被称为“枢臣”。

御史:本为史官,秦以后置御史大夫,职位仅次于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

枢密使: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

左徒: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

上大夫:先秦官名,大夫中最高的官阶,比卿低一等。

大夫: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中央机关的要职。

士大夫:旧时指官吏或较有声望、地位的知识分子。

太史: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秦汉以后设太史令,其职掌范围渐小,其地位渐低。

长史:秦时为丞相属官,两汉以后成为将军属官,是幕僚之长。

侍郎:初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成为尚书的属官。唐代始以侍郎为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各部长官(尚书)的副职。

侍中: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

郎中:郎中属员外级,就是分掌各司事务,其职位仅次于尚书、侍郎、丞相的高级官员。郎中本是官名,即帝王侍从官的通称。其职责原为护卫、陪从,随时建议,备顾问及差遣。

参军:“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隋唐以后逐渐成为地方官员。

令尹:战国时楚国执掌军政大权的长官,相当于丞相。明清时指县长。

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

司马:各个朝代所指官位不尽相同。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

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遍设,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镇”。

经略使:也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明清两代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宫位高于总督。

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

巡抚:明初指京宫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为省级地方长官,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抚台”“抚军”

校尉: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

教头:宋代军中教练武艺的军官。

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

从事:中央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

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州”。

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又称“知县”。

里正:古代的乡官,即一里之长。

里胥:管理乡里事务的公差。

二、官职变动词语

1.表授予官职的词语。

征:由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充任官职。

辟: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后向上荐举,任以官职。

荐、举:由地方官向中央举荐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职。

拜:授予官职。

选:通过推荐或科举选拔任以官职。

除:任命,授职。

授:授予官职。

赏:指皇帝特意赐给官衔或爵位。

封:指帝王将爵位或土地赐给臣子。

起:起用人任以官职。

2.表罢免官职的词语。

罢:免去,解除官职。

黜:废掉官职。

免:罢免。

夺:削除。

革:革除官职。

3.表提升官职的词语。

升:升官。

擢:在原官上提拔。

拔:提升本来没有官职的人。

迁:一般指提升。

陟:进用。

加:加封,即在原来的官衔上增加荣衔。

4.表降低官职的词语。

谪:因罪被降职或流放。

贬:降职。

左除、左降、左转、左授、左宦、左迁:降职。

出、出宰:离开京城外调。

废:废黜,放逐。

5.表调动官职的词语。

徙:一般的官职调动。

调:变换官职。

转:调动官职。

补:补充空缺官职。

改:改任官职。

6.表兼、代官职的词语。

兼:兼任。

摄:暂代官职。

守:暂时署理职名。多指官阶低的人署理官阶高的职务。

领:兼任。

行:代理官职。

署:代理、暂任。

权:暂代官职。

判:高位兼低职。

7.表辞去官职的词语

悬车:辞官居家。

解官:辞去官职。

致仕:交还官职,即退休。

乞骸骨:自请退职,意为请求使骸骨归葬故乡。

乞身:古代认为做官是委身事君,因此请求退职为“乞身”。

请老:告老,古代官吏请求退休。

移痛:上书称病,为官者要求隐退的委婉语。

8.其他

视事:任职。

解褐:脱去粗布衣服,喻入任为官。

 五 

三径:西汉末,兖州刺史蒋诩隐居后,在院里竹下开辟三径,只与求仲、羊仲来往。后来,三径便成了隐士住处的代称。

三江:泛指长江中下游地区。

弱冠:指20岁,古代以20岁为弱年,行冠礼,为成年人。

期功:古代丧服的名称。期,穿一周年孝服的人。功,穿大功服(九个月)、小功服(五个月)的亲族。

洗马:太子洗马,太子的侍从官。

秀才:汉代以来选拔人才的一种察举科目。与后代

科举的“秀才”含义不同。

东宫:太子住所,也指太子。

伏惟:古时下级对上级表示恭敬的用语,奏疏和书信里常用。

表:是中国古代向帝王上书陈情言事的一种特殊文体。是封建社会臣下对皇帝有所陈述、请求、建议时用的一种文体。在古代,臣子写给君王的呈文有各种不同的名称。战国时期统称为“书”,如乐毅《报燕惠王书》、李斯《谏逐客书》,“书”是书信、意见书的总称。到了汉代,这类文字被分为四个小类,即章、奏、表、议。刘勰在《文心雕龙·章表》里说:“章以谢恩,奏以按劾,表以陈情,议以执异。”可见,表的主要作用就是表达臣子对君主的忠诚和希望。统观众多表文,尽管具体内容不同,但都离不开抒情手法的运用,因此,“动之以情”也可以说是这种文体的一个基本特征。此外,这种文体还有自己的特殊格式,如开头要说“臣某言”,结尾常有“臣某常诚惶诚恐,顿首顿首,死罪死罪”之类的话。

【延伸】

一、地理常识

古代地理知识,包括地区名、政区名、城市村镇名、山川关隘名等。

(一)地区名

1.江表:指长江以南的地区。在中原人看来,该地区在江外,故称“江表”。

2.江东:一名江左。长江在芜湖、南京之间作西南偏南、东北偏北流向,自芜湖以下的长江南岸地区(即今苏南、浙江及部分皖南地区),司惯上称为“江东”。

3.关中:指函谷关以西的地区。

4.河北、河南:分别指黄河以北和黄河以南的地区。

5.中国:指中原地区。

(二)政区名

1.九州:古代天下分九州,即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一般地说,“九州”泛指中国。

2.八州、八荒:泛指中国。

3.郡:行政区域。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

4.国:汉代诸侯王的封域,也是行政区。国的区域略大于郡,所以“郡国”连称。

5.道:唐代的道是监察区,相当于汉代的州。唐代先分天下为十道,后又分为十五道。

6.路:宋代的路最初是征收赋税、转运漕粮的,后来带有行政区和军区的性质。

7.省:本是官署名称。元代以中书省为中央政府,又在路之上分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后来行省成为正式的行政名称,简称省。

8.县:地方基层行政区域。

(三)山川关隘名

1.江:指长江。

2.河:指黄河。

3.觳:指崤山。

4.函:指函谷关。

5.岱:指泰山。

6.五岳:指东岳泰山、西岳华山、南岳衡山、北岳恒山、中岳嵩山。

7.四岳:指东岳泰山、西岳华山、南岳衡山、北岳恒山。

8.四渎:指长江、黄河、淮河、济水。

9.大泽:指云梦(在今湖北.省长江南北,本为两泽,江北为云,江南为梦。后来淤为陆地,今洪湖等是其述迹)、洞庭、彭蠡(今鄱阳湖)、具区(又名震泽,今太湖)。

10.五湖:一般指具区、洮涌(即太湖附近的洮湖币涌湖)、彭蠡、青草(在洞庭湖东南)、洞庭湖。

11.有古称、别称的地名

(1)南京:又称建康、建业、金陵、江宁、白下、石罗城等。

(2)杭州:又称临安、钱塘、武林等。

(3)福州:又称三山。

(4)镇江:又称京口。

(5)开封:又称东京。

(6)扬州:又称广陵、淮上、江都、维扬。

(7)苏州:又称姑苏、吴郡。

(8)武汉:又称夏口、江夏。

12.三都、两都、三辅

(1)三都:东汉的三都指东都洛阳、西都长安、南者宛。唐代的三都指东都洛阳、北都晋阳和京都长安。

(2)两都:汉代指长安、洛相。又叫“两京”。

(3)三辅:汉太初元年,置京兆尹、左冯翊(Pingyi和右扶风三个相当于郡的政区,因为是管辖京都及其阿近地区,故合称“三辅”。

13.畿:古代王都所在的千里地面。后多指京城管幕的地区。

二、年龄称谓

1.襁褓:本义是包裹婴儿的被子和带子。后来以止来借指未满周岁的婴儿。

2.孩提:指二三岁的儿童。

3.齿龀·龆龀(ti60chin):指儿童换牙时,五六岁。

4.总角·垂髫:指幼年儿童。

5.豆蔻年华:指女子十三四岁。

6.笄年:指女子十五岁。

7.束发·成童:指男子十五岁。

8.冠·加冠·弱冠:指男子二十岁。

9.而立之年:三十岁。

10.不惑之年:四十岁。

11.知命·知天命·半百·知非之年:五十岁。

12.花甲·花甲子:六十岁。天干地支按顺次组合岁六十个纪序名号,自甲子到癸亥,错综参互相配,故称花甲或花甲子。

13.耆艾:古指六十岁为耆,五十岁为艾。

14.古稀:七十岁。

15.耆耋:指高寿,老年。耋指七十岁(一说八十岁)。

16.耄耋:指高寿,老年。耄指八十岁(一说九十岁)。

17.期颐:一百岁。

庙祝:庙堂中管香火的人。

治:旧时称地方政府所在地为“治”。

锱铼:古代重量单位,一锱等于六铢,一铢约等于后来一两的二十四分之一。

独夫:①独身男子。②残暴无道、众叛亲离的统治者。

避讳:避讳实际上是一种反映封建礼法的忌讳,即遇到与君主、尊长的名相同的文字就采用某种方法回避。主要分两大类:一是国讳,指诗文中不直书在位甚至前朝某些君主及其亲属的名;一是家讳,或称为私讳,即说话行文中,避免提到自己的父名、祖名。避讳的方法:

(1)改字法,就是把帝王及所尊者之名改用其他字来代替。

(2)空字法,即将应避讳的字空而不书,或作“某”,或作“口”。。

(3)缺笔法,即对所避之字少写一两笔。

(4)改音法,就是读书时遇到讳字,就改变声调或读别的字音。

折节:改变以往的志向行为。

方山冠:古代的一种帽子。汉时为祭祀宗庙时乐工舞女所戴。唐宋时隐士多戴这种形状的帽子。

伶官:封建时代称演戏的人为伶,在宫廷中授有官职的伶人,叫做伶官。

牢:本来是养牲畜的圈,这里指祭祀用的牲畜。古代祭祀用牛、羊、猪各一头叫“太牢”,用猪、羊各一头叫“少牢”。古人又把牛叫“太牢”,羊叫“少牢”。

告庙:天子或诸侯出巡、遇兵戎等重大事件而祭告祖庙。

俳优:以乐舞谐戏为业的人。

杂戏:古代娱乐形式之一,包括百戏、杂乐、歌舞戏、傀儡戏等。

祭文:祭奠死者的一种文体。

季父:叔父。古代兄弟排行以伯、仲、叔、季为序。

大决:封建时代,对判死刑的人,在每年秋季行刑,叫大决,又叫秋决。

勾者:立即被施刑的人。勾,勾决,皇帝在犯人的名字上画钩,批准立刻行刑。清制,每年秋季,由刑部会同九卿各官,详审全国判死罪者的名册,一一详议,分别归人“情实”“缓决”“可矜”“可疑”四类,情实者奏请勾决。

西市:清京城行刑的地方,今北京宣武区菜市口街上。

上闻:上奏的文书。

舍利:梵语“身骨”的译音。佛教徒死后火葬,身体内一些烧不化的东西,结成颗粒,成为“舍利子”。

小相:诸侯祭祀或会盟、朝见天子时,替国君主持赞礼和司仪的官。相分卿、大夫、士三个等级,小相指最低的士这一级。

笏:古代大臣上朝拿着的手板,用玉、象牙或竹片制成,上面可以记事。古时候文武大臣朝见君王时,双手执笏以记录君命或旨意,亦可以将要对君王上奏的话记在笏板上,以防止遗忘。

【延伸】

古代文体

(一)韵文:即讲究押韵的文体,包括诗、词、曲、赋、铭等。

(二)骈文:源于汉魏,形成于南北朝,全篇基本上用对偶句构成,讲究用典,词藻华丽,因大多用四字句和六字句,又称“四六文”,也是介于诗歌和散文之间的一种文体。《阿房宫赋》便是此种文体。

(三)散文:古代散文种类很多,辩、说、论、奏议、序跋、赠序、铭、祭文、杂记、童话、民间故事、寓言、传说、传奇等都属于散文的一类。.

(四)小说:小说是古文学体裁的一种,我国古代小说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上古到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唐代、宋元、明清五个阶段。

(五)古籍注释体例

1.传:传述之意,主要用于解释经书,阐明经义。例如:《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

2.注:本义是用水灌注。水道阻塞,用水灌注才能渝通。引申为对古籍中难懂的字、句加以解释、疏通。仍如:《水经注》《礼记注》。

3.笺:指对前人的解释加以订正、引申、补充或发挥。例如:《诗经》有汉代毛亨传,汉代郑玄笺。

4.疏、正义:唐代出现的一种注释名称。这种注释不仅解释正义,还对前人的注释作注释。例如:《诗经》有唐孔颖达疏,《左传》有晋杜预注、唐孔颖达五经正义,《史记》有唐张守节正义。

5.诠?解释词义、字。《康熙字典》说:“诠,谓具说事理也。”如杨树达的《词诠》是解释文言虚词的。

6.义疏:古书的注释体制之一,内容为疏通原书和旧注的文意,阐述原书思想,或广罗材料,对旧注进行考核、补充辩证。如南朝梁皇侃的《论语义疏》。

7.义训:指不通过对语音和字形的分析而解释词义的释词方法。是训诂的基本方法。具体形式有:用同义词解释,如《尔雅·释言》:“逆,迎也。”用反义词加否定词来释词,如《说文解字》日部:“旱,不雨也。”用下定义释词,如《说文解字》口部:“口,人所以食言也。”用古今词语对照来释词,如《论语·子路》郑注:“古者日名,今世日定。”用指出事物的类属来释词,如《说文解字》木部:“杏,果也。”用说明事物的性质状貌来释词,如《说文解字》:“芋,大叶实根骇人,故谓之芋也。”

▍ 来源:综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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