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长大的人,无论以后是否离开农村,多少都会有点眷恋。记得有一次和朋友聊天,他说由于在城里买了房,准备落户城市,想让父母接过来住。但是父母却不愿意,说了2点原因:1、不适应城市生活;2、要留下来守住农村的家和土地。听到这不由得感慨和触动了,农村土地和房屋对农民来说意义深远。可以说农民最宝贵的财富,也就是土地和房屋。
对于农民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土地和房子了。农民脚下的房子是他们的安身立命之所,农民脚下的土地是他们安身立命之本。然而,在农村今后的规划中,农民这两种房子和一类土地将会被收回。
无人居住的房子
农村里长期无人居住活无人认领的房子,它们大多在风雨中已显得摇摇欲坠,从而极大的给村民的出行带来了安全隐患。为了美丽乡村的建设,为了消除农民的安全隐患,这样的老房子在今后将会被收回,而且,有些地方已经开始行动了。
备注:以下情况的宅基地都要收回
1、宅基地已没有人继承和使用,处于闲置状态,这种情况多见于五保户去世之后,没有继承人;
2、宅基地长期闲置超过2年未使用、房屋已成危房;
3、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建房,是不允许的;
4、宅基地面积超过,对于部分面临缴费使用或者有偿退出;
5、退出宅基地或者土地被征收,农民拿到补偿之后,政府或者集体按照规定收回。
例如,我家乡的村干部会给进城落户常年不回农村的人做思想引导,拿出一些钱补偿他们的危房,然后将这些房子推掉,建设一些利民的公共设施,如公共厕所。
违建房
对于现在农民没有经过村里审批而建造的房子,都属于违建房。这样的房子,不以房子的大小和用途来分,如违建的猪圈,违建的车库,违建的住宅等等。只要是农民违建的建筑,村集体都有权将其收回,即“退建还田”。
闲置土地
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印发,对农村的土地有了新的要求。只要农民的土地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那么农民不得将它用作“非农化”的生产,同时严禁农民荒废农田。
今后,农民由于自身的各种原因荒废永久基本农田,那么这些农民的土地将会被收回。说是被收回,其实也不尽然。这种土地收回的方式,主要引导农民依法自愿的将土地的经营权转让给种植大户,但土地的使用权依然属于农民。合同期一到,土地的使用权自动归还于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