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了解《广告法》吗?营销事件中的雷坑你都知道吗?
本周,因虚假广告宣传,欧莱雅被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名了。
重庆某百货有限公司“欧莱雅”专柜发布印刷品广告,虚构使用商品的效果,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00元。
那么它究竟用了什么广告文案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8天肌肤犹如新生、明星达人挚爱之选、众人见证8天奇迹、肌肤问题一并解决、68800人已经见证奇迹水带来的肌肤新生……”
这些用语造成虚构使用效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这次事件是由于广告文案虚构使用效果。或许会有人想:
我是个诚实的文案汪,我才不会虚假宣传呢~
但是你真的了解《广告法》吗?营销事件中的雷坑你都知道吗?
还记得今年十一期间疯狂刷屏的国旗头像么?相信很多人都跟风换了国旗头像,却不知道这次营销事件也或涉及广告法。我们在下面的解析中会详细说到。
接下来,兔子就来说说那些你还没注意到的营销雷坑。
1、黄赌毒及政治敏感话题
首先就是黄赌毒及政治敏感话题。
众所周知,在自己的营销过程中,黄赌毒是绝对不能涉及的,虽然强调过很多次,但仍然有很多小伙伴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
毕竟人性的弱点就是营销瞄准的痛点。
去年11月,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发布今年第228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因发布含有淫秽、色情、迷信、恐怖、暴力等内容的广告被处罚款60万。
当然这不是百度第一次被罚了,可能也不是最后一次。
除了黄赌毒不能触碰,还有虚假信息,以及政治敏感话题,也不能涉及。有些小伙伴在发送微信文章时会看到这样的提示:
意思就是你的文章中可能有关于政治的敏感词汇,如果经过核实涉嫌含有敏感内容的,将可能被作删除、屏蔽等处理,严重的还有可能会封号、甚至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兔子建议,在平时发布文章或者策划活动时,尽量不要涉及到黄赌毒,虚假,及政治敏感话题。
2、版权及肖像问题
还记得几个月前的papi酱旗下账号音乐侵权案吗?还有敬汉卿商标抢注案。
近年来,版权问题受到大众越来越高的重视,小伙伴们在策划运营活动时所用到的文案、图片、背景音乐等元素,都要仔细审核是否涉及到了版权问题。
除了作品版权,还有肖像问题。这里重点要提及的是名人的肖像。
一般来说,在文章中使用名人头像或表情包,基于言论自由的保护,是不构成侵权的。
但是,如果将名人肖像用于商业广告,则会构成侵权。
经典表情包——葛优躺。你是不是也曾经用过葛大爷的表情包?但是你知道有公司因为不当使用而赔付7.5万元吗?
艺龙网信息技术公司曾经在其微博发布的软文广告中使用了“葛优躺”的照片,就被判构成了侵权,这家公司最终向葛优赔礼道歉并赔偿了7.5万元。
版权及肖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是知识文明进步的表现。当运营者将别人的作品或肖像用于商业活动时,一定要先取得当事人的授权。
3、涉及相关法律
(1)广告法
说到广告法,我们就要说一下开头提到的欧莱雅事件和国旗头像事件了。
首先我们来科普一下广告法: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广告法》第28条提到
而欧莱雅的广告文案明显虚构了产品的使用效果,因此被判定违法。
再来说国旗头像事件: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广告法》第9条提到
“国旗头像”有腾讯发起创意h5,相信有很多人都注意到了页面中间的“腾讯新闻极速版”。
于是有人猜测,这次创意营销是否就是为了推广腾讯新闻极速版。如果腾讯是为了推广这个应用而变相使用国旗,那么,就触犯了广告法。
如同上述科普的广告法里所说的,国旗、国徽、军旗、军徽、国歌、军歌是被禁止用于广告营销等商业活动中的。
那么如何判断自己的活动是否属于广告营销呢?简单来说,利用该活动进行商业盈利肯定就是商业活动,有产品下载链接,或logo图标等明显导向性信息的是属于广告营销范畴。
(2)特殊产品
彩票,香烟这一类的特殊产品一定不要轻易涉及。这种特殊产品的销售必须要取得专卖许可资格或者授权,如果没有权限,那么,将会构成违法行为。
(3)诱导多级分销
这也是运营者经常会踩到的雷区。很多小伙伴经常会推出裂变活动,要小心一不留意就变成了传销哦。
举个最常见的例子,通过连接或者公众号消息的方式,诱导用户将信息转发给自己的朋友,并以此获得奖励。很多商家希望通过多级分销实现用户裂变增长。
但是国家规定,分销不能超过三级,多级分销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传销,而传销可是违法的。这一点,小伙伴们在策划营销活动时也要特别注意,分销超过三级,一旦被判定含有传销性质,轻则封号,重则有牢狱之灾。
4、绝对化词语
在做推广时,要特别注意不能使用绝对化词语。其实这也是在《广告法》中明确规定了的。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词语。
这一点,相信专门做广告、和专门做电商的小伙伴感受最深。前几年开始,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整改,产品详情页、推广文案中禁止出现“第一”、“最佳”、“最好”等绝对化词语。一经举报,严肃处理。比如陕西某葡萄酒公司在电商网站上曾发布广告,其中使用了“最佳基地”、“最优品种”等词汇,被判定使用绝对化词语,罚款30万元。
2017年,扬州文都文体用品有限公司在其天猫网店的网页上,对产品宣传时运用了“再创第一”、“是办公、居家之首选”等绝对化语言。被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立刻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15000元。
目前常见的绝对化词语有:冠军、唯一、第一品牌,全网销量第一,顶级,最x、史无前例等等。运营小伙伴们在推广过程中一定要避免使用这些词汇。
总结
写广告文案时,大家都会想把产品的特点突出表现出来,往往会为了追求宣传而不自觉夸大产品效果。小伙伴们在创意营销的同时,一定要注意规范化操作,避开以上雷区,安全、规范、合理地推广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