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旅游”这一术语,最早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于1983年首先提出,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把其定义为: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生态旅游的内涵更强调的是对自然景观的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
“生态旅游”不仅是指在旅游过程中欣赏美丽的景色,更强调的是一种行为和思维方式,即保护性的旅游。不破坏生态、认识生态、保护生态、达到永久的和谐,是一种层次性的渐进行为。生态旅游以旅游促进生态保护,以生态保护促进旅游,准确点说就是有目的地前往自然地区了解环境的文化和自然历史,它不会破坏自然,还会使当地从保护自然资源中得到经济收益。
生态旅游是绿色旅游,以保护自然环境和生物的多样性、维持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它强调以一颗平常心尊崇自然的异质性,把自然作为有个性的独立生命来看待。参加生态旅游的人们在欣赏自然美色的同时,
要注意不以个人一己意志强加于自然和其他生命,如见到野兽不要去打扰,更不可去捕捉,学会静观默察、敬天惜物,认真听取周围的天籁之声,并通过摄影、写生、观鸟、自然探究等活动,充分感悟和审美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