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或带毒性的产品、镇静剂及放射性物资必须先获有关当局的进出口批准。获合资格医生处方证明的自服药品分量不可超逾三个月。若药品于芬兰可不需医生处方证明便能购买,其分量则不可超过一个月。
携带任何自用武器军火入境前,必须先获入境人士目的地之警察部门签发许可证;严禁携带利刃武器入境。
肉类、危险药品、利刃、军火、爆炸品、淫秽及不雅物品一律严禁携带入境。
17岁或以上的入境人士可免税携带200支香烟、50支雪茄或250克烟丝,及1公升烈酒、2.25公升葡萄酒或3公升啤酒入境。
严禁携带黄金出境。入境可带免税礼品不超过100美元,凡携带美元10000或同等价值的外币,须于入境时申报。
镇静剂、武器、爆炸品、受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英国、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非洲及亚洲国家出产的牛肉及其制品,一律严禁携带入境。
今日提醒:游客所带物品须符合海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