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拿大移民法,前苏联及东欧前共产国家、中国、埃及、沙特阿拉伯、摩洛哥、黎巴嫩、叙利亚、伊朗、伊拉克及辛巴威等国的居民,必须在本国的加拿大大使馆申请签证之后,才能前往加拿大。
对于来英国及英联邦公民或来自其他南美洲、非洲、欧洲和亚洲国家的游客,一般而言,在他们到达加拿大边境之前,不必申请签证。如果只是短暂过境加拿大,且为期不超过四天,就不需事先申请签证。除此之外,只要是美国的永久居民,到达加拿大边境时,也可以援用游客的权利,不必申请签证。 如果是船员,也可不需签证便上岸享受假期。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会员国的武装部队,只要有证明文件,并获加拿大同意,同样可以自由进入,毋须签证。
虽然在加拿大边境,有关人员通常对观光客和其他临时性访客不设防。然而,移民局官员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即使观光客和游客平时可以自由入境,也有可能被拦阻或被驱逐。
签证小常识:
签证的作用: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为维护本国主权、尊严、安全和利益而采取的一项措施。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实施出入本国国境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一个国家的`公民如果希望到其他国家旅行、定居、商贸、留学等,除必须拥有本人的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外,另一个必备的条件,就是必须获得前往国家的签证。否则,是不可能成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