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交规变化之总结
公安部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从2016年4月1日开始实施,带来了一系列的变化,小编这里总结几条影响力比较大的变化,有些朋友,可能这一年都过完了,还没有完全弄明白交规的变化~
变化1:70周岁以下驾驶人不用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139号令规定,驾驶员“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的年龄从60周岁推迟至70周岁。
这意味着, 70周岁以下的驾驶人今年起不用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又省了一件麻烦事儿~
变化2:6年以内在用私家车免上线检验
从2016年9月1日开始,6年以内在用私家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将免去上线检验。
按照《意见》规定,对于2010年9月1日(含)之后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可以享受免检政策;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仍执行原检验规定。
车主无交通违法记录的情况下,在此期间,每2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同时,所有新出厂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客车,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免于检验,不过,出厂后2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仍需安全技术检验。
变化3:异地驾驶证补换和转入凭居民身份证即可办理
139号令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超过规定年龄换领、损坏换领、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化换领、身体条件变化换领、遗失补发等业务,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也就是说,异地驾驶证办理上述业务不用再奔波到原核发地了,现在在各车管分所、各交警大队都可以办理,还可提前在网上预约,然后前往办理。方便快捷了很多!
与此同时,139号令规定,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办理初次申领、境外换证、军警换证、取得校车资格业务中提交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
也就是说,在异地办理驾驶证的补换和转入,持证人不需要提供当市的居住证,持有户籍所在地的居民身份证就可以办理了。
变化4:境外“速成”驾驶证换领有限制
持境外驾驶证转入大陆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护照或者《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车管部门将核查申请人的出入境记录。
按照139号令规定,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3个月,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变化5:对逾期未体检而被注销的驾驶人增加补救手段
逾期没有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机动车驾驶证会被注销, 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变化6:七类驾照被注销情况可直接申请考试
以下七类驾驶证被注销的情况,可以不经过交通安全教育学习,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考试:
1、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
2、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
3、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
4、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
5、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6、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7、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变化7:车辆异地年检新规定
车主带上车主的身份证、行驶证、车辆保险资料、车辆登记证书等资料,到原注册车管所开具委托检验通知书,同意委托异地市级车管所进行该车辆的年检。
随后,车主到车管所查询到相关的车辆委托年检信息以后,就可以办理正常的异地车检了。车辆年检完毕后,车辆年检信息通过网络传回原注册地车管所。
2017年交规变化
2017年新的交规首次将校车列入了扣分的行列中。
开车在路上,遇见校车我们固然应该避让,但是校车司机自己也要有良好的驾车意识,这样才能有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2017年交规具体会有什么样的变化还没有明确出来,但是,小编是相信交通秩序会越来越规范的!
不管怎样,开车在路上都要注意安全!尽量不要被扣分!
什么?什么情况怎么扣分你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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