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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高跟鞋开车,鞋跟不得超过4厘米;骑电动车上路,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昨日,《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此次会议上还听取了《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草案)》、《江苏省广告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有关人事任免案说明等,并分组审议了《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江苏省广告条例(草案修改稿)》、《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
关于机动车
开车时穿高跟鞋不得超4厘米
穿拖鞋高跟鞋开车要被罚
从开车人安全的角度出发,该条例规定,不得有穿拖鞋、穿跟高4厘米以上高跟鞋或者赤脚、吸烟和手持电话进行通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一旦出现穿拖鞋、穿4厘米以上高跟鞋、赤脚、吸烟和手持电话进行通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开车人将被警告并处以50元罚款。
对此,有的市民表示,开车时,穿拖鞋,穿高跟鞋,赤脚,吸烟,打电话等行为,确实存在安全隐患。这样规定,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市民有点不太明白,比如,4厘米跟小指的两节指关节差不多,女高跟鞋随便一双就超4厘米,有什么依据确定开车时高跟鞋不得超4厘米,它是一个安全高度吗?更重要的是,在具体执行中,怎么知道开车人穿的是不是4厘米以上的高跟鞋。
不过,也有市民在接受采访时提出,诸如开车穿高跟鞋不得超4厘米等规定太“雷人”:交警是不是要随身带把尺子?
开车上路要带信息安全卡
条例规定,南京将实行机动车驾驶人安全信息记录制度。安全信息卡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免费发放。据悉,安全信息卡应当记载机动车驾驶人基本信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累计记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信息。驾驶人应当领取安全信息卡,并随身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