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向情人赠房,妻子有权收回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实行财产共同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挣的钱都归夫妻共同所有,不分彼此。因此,如果其中一方出轨,给第三者购房或赠送财物,都属于单方处置财产,侵占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份额,另一方有权向“第三者”追回属于自己的那半份份额,而属于出轨方的那半份财产,则属于自愿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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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偷拍丈夫与情人属于侵犯隐私权吗
从隐私的角度来看,隐私的本质是自然权利,故只有在主体不违背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和重要的公共道德情况下,隐私才受法律保护。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如果您的丈夫与情人同居,本身就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同时也是对夫妻互相忠实义务的背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同时也是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但其前提是该隐私内容应当是合法的。因为我国法律只保护合法利益,并不保护非法利益。因此,如果某一个内容或情况虽然为他人个人所有,并不愿被他人知晓,但其实质上违反了法律规定,则并不能构成法律中所保护的隐私,所有人也不能主张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