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行车避免交通事故注意事项
因雨后路滑,车辆制动时易产生侧滑,容易引发事故,那么我们在雨天行车应当注意哪些问题,才可以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呢?
一、 应当减速慢行,保持车距。因为车辆高速行驶时轮胎因高速转动和地面产生水膜,减少了与地面的摩擦力和阻力。不仅稍动方向就会造成车轮打滑产生侧滑,而且还会引起车辆制动距离延长。所以,一定要减速慢行,与前车保持一定的车距,以便于发生意外、紧急情况时能有足够的时间和距离来处置情况。
二、转弯时应缓打方向盘,缓踩刹车,避免由于离心力增加和轮胎抱死而造成车辆侧滑。
三、注意过往的行人和自行车。由于雨天行人、自行车人配戴雨具造成视线不良,加之雨后行人、自行车人急于赶路而产生慌乱,所以极易造成由于观察不周引起的交通事故。
四、保持雨刷性能良好。及时清理风挡玻璃上的雨水,并根据雨量的`大小适当调节雨刷档位高低,保持良好视线。
五、遇有暴雨视线极低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并把车辆驶离路面或停在安全的地方。
六、在高速公路上会车、超车时要减速慢行,因为会车时溅起的雨水会暂时形成一道雨雾把你的视线全部挡住,在几秒中你会失去方向感和难以看清车外任何物体。
七、在通过漫水桥和过水路面的时候,应当仔细观察和了望,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最好根据前车的行驶情况决定是否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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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规定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