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行车注意事项
不得在主车道、加速车道、匝道、路肩或其他车道上逆行。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最高时速不得高于110公里。有限速标志的,应按限速标志规定行驶。
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起点后,应尽快将车速提高到50公里以上,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驶入行车道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车辆行驶时速在70公里以下的,行车间距不得少于100米。
雨、雪、雾天或夜间行驶时,行车间距应增加一倍以上。尤其恶劣天气下行车,更要注意减速慢行,保持车距,注意观察。雾天还要开启防雾灯,路面较滑时遇到情况要轻踩制动,切不可紧急制动,适当加大行车间距。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需要超越前车或通过障碍时,需变换到超车道上行驶。
超过前车或通过障碍后应驶回行车道。车辆行驶中需要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确认安全后在变更车道。
但在匝道上不准超车、停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按出口预告标志驶入指定车道,并减速慢行。
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乘车人不准站立和向车外随意抛掷物品;货运机动车不准在驾驶室外的其他部位载人;小型客车、客货两用车、大型客车的"驾驶员和前排乘车人员应系好安全带;长途客车不能随意停车、上下乘客,任何车辆都不准超员、超载。
这些规则是为了保护广大驾乘人员的安全。例如:向车外随意抛掷物品,可能影响后方正常行驶的车辆,引发交通事故;不系安全带则会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失去最后一道保护屏障。
尤其要注意的是:在高速公路上不得超载行车,货车不得超载,驾驶员不可疲劳驾驶。据不完全统计,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主要是小型车超速,大型车辆超载运输和驾驶员疲劳驾驶所致。
以上三种原因造成的事故各占三分之一左右,希望广大司机朋友切记按规定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