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景那些事——张先觉
中国盆景形式多种多样,可盆景的分类问题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这不符合中国盆景作为发源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同时在盆景科研、评比、教学、著书、学术交流、生产和销售等方面带来了一系列的困扰和不便,给中国盆景的发展也带来了一些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在这里利用《盆景那些事》栏目,和广大的盆景爱好者依照中国盆景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以国际国内高级别的盆景展事需要为基础,结合发达国家多年来对盆景规格的要求和我国盆景一般表达形式,共同研究和探讨中国盆景的分类方法。我在这里抛砖引玉,首先提出如何对中国盆景分类的想法,供大家讨论。
盆景分类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分类需要,评比展出一般按规格做出要求;著书教学一般按形式给予描述;学术交流则习惯具体到品种或风格;生产销售则多用品种规格作出界定。不同的分类满足不同的需求场合,这是按需分类。我们要探讨的是盆景展出和盆景教学上的共性分类,也就是满足中国作为盆景发源国,统一制定对内对外进行文字描述的学术交流和盆景系列活动的习惯性规范分类执行标准,简单的说就是方便表述和操作的分类要求。
水旱盆景 赵庆泉制作
这种分类我不打算另写一套与园林学科和国画画理重复的分类概念,也就是不对盆景树木性状重复分类描述,如乔木的、灌木的、常绿的、落叶的、开花的、结果的等;不打算将树的形态重复分类描述,如直干、斜杆、临水、悬崖、垂枝式、枯梢式、风吹式等;也不准备将山水、水旱盆景形式名称如高远式,平远式,峡谷式、群峰式、、溪涧式、河道式等进行重复规范,这些在《芥子园画传》、《中国山水画史》等中国古代有关画论中关于山水形式的描述,早已规范成册供后人沿用至今。我们只需要借鉴和沿用既有的中国文化成果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将先人的文化成果来一个矫枉过正。这些边缘艺术的通用基础词汇,先人在实践中早已帮我们归纳、整理、描述的清清楚楚,有条有理啦!我们照用就是,这也体现华夏文化艺术表达的一致性和相通性。因此,我们对盆景的分类只考虑定义的边缘特征界定和盆景发展出现的新的分类需求。即对盆景体量规格和艺术表现形式进行分类。这样一来,复杂的事情就简单化了。
树石盆景 吴成发制作
盆景分类一定有概念交集,当山水盆景与水旱盆景都有石,都有陆,都有水、都有树时,出现这样的内容交集时,原则以树、石主要素材所占盆景画面的份量来议定。这是在分类中应该值得细化描述的。
如上所述,中国盆景应该按“并列分类法”对大众化常用盆景规格和形式进行分类。我们的盆景活动需要明确规格范围,我们的盆景评比需要形式对比。没有规格的限定,大小体量将没有边际,无从陈设;没有大众化艺术表现形式的相对认定,盆景将无参照可评,这就是分类的基础和必要前提。至于是什么树?多少干?什么花?什么果?水面多大,山石多重?什么石材?什么树式?什么山形?不要去管它,如果这样计较下去,内容交集太多,永远分不清。
树木盆景:以树木为主体,无配石。
大型:树高91厘米—120厘米(文人树:101厘米—150厘米),冠幅不超过150厘米;
中型:树高51厘米—90厘米(文人树:61厘米—100厘米),冠幅不超过120厘米;
小型:树高26厘米—50厘米(文人树:26厘米—60厘米),冠幅不超过90厘米。
树石盆景:以树木为主体,有配石。
大型:树高91厘米—120厘米(文人树:101厘米—150厘米),冠幅不超过150厘米;
中型:树高51厘米—90厘米(文人树:61厘米—100厘米),冠幅不超过120厘米;
小型:树高26厘米—50厘米(文人树:26厘米—60厘米),冠幅不超过90厘米。
山水盆景:以山石为主体,有水面。
水旱盆景:以树木为主,有配石,有水面。
树木盆景 韩学年制作
中国盆景形式很多,而且还在不断出新,当人们提出,盆景的不同地方风格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展场时,就如国画和油画,京剧和豫剧如何相提并论,因此就出现了质疑盆景评比中出现的“一锅煮”现象。任何事物归类都是相对的,当一门大类艺术中的个别艺术形式发展到从技艺理论、作品形式、文化传承、代表人物已相对成熟并优秀区别于同类艺术时,同时当这门艺术已经普及根深于群众基础达到一定规模时,这门艺术将会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