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财政部研讨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模式
财政部近日专门召集福建、上海、江苏、吉林、安徽、广东、深圳、厦门等8省(市)财政厅(局)财政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在福州就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方式开展专题研讨。
研讨会上,各省市代表全面汇报了各地中小所的执业环境、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加强对中小所监管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等事项展开热烈讨论。
这是财政部于今年2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工作的通知》(财监〔2009〕6号),对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加大监管力度之后,就如何建立专门针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机制而进行的探索。
目前,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约有7200家之多,占到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总数的99%.然而,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参差不齐,加强对中小所的监管已是迫在眉睫。
质量差者或将被重点监管这次专题调研发现,由于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门槛较低,导致其数量过多,形成“僧多粥少”的局面,部分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为招揽客户竞相压价,甚至不惜采用重金回扣、高比例分成来占领市场,市场竞争环境十分恶劣。
“降低收费将直接导致事务所偷工减料以及不能履行必要的审验、评估程序,并导致执业质量的降低。同时,行业中商业贿赂的潜规则‘自然而然’变成了正常,不执行者倒成了另类。长此以往,中介机构将活源枯竭、注册会计师将难于维持生计。”吉林省监督检查局一位会计监督人士指出,恶性竞争最终将使得注册会计师诚信体系受到严重破坏,职业道德受到挑战,信贷风险和市场系统性风险危机四伏。
对此,与会者提出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应实行分类监管。在日常监管中引入相关评价体系,如对事务所执业质量、内部管理、业务报备、查实的举报投诉、受处罚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在此基础上实行分类监管,对质量差者实行重点监管。
各地事务所或将实行分级监管目前,各省市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数量较多、分布分散,给地方会计监督工作提出了挑战。
由于各省地域广大,而地方财政监督检查局通常设于省会城市,下设市、县等地的中小事务所就很难得到及时监管。
“虽然有业务报备系统,但是当地的监管部门应该更加了解实际情况。而且,有时候发现问题滞后,客观上已经延误了反应时间。”广东省一位地方监督检查局会计监督人士说。
对此,部分与会人员提出实行分级管理,发挥市、县财政部门的作用,希望通过分级管理实现就近检查,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鞭长莫及”这道难题。
如果实行分级管理,一方面,市、县财政部门便于掌握其辖区内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包括股东合伙人情况、内部管理、业务报备等,可以对事务所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市、县财政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将成为省级财政部门进行专项检查的重点。
“这样做就可以有效地促进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的相互配合。前者是做到实时、动态、持续的监督检查,全面掌握情况,做好基础工作,后者是重拳出击,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苗头进行及时提醒、处理,促进事务所加强内部管理。”安徽省监督检查局一位会计监督人士强调。
研讨会上,不少地方监督检查局自告奋勇,希望在本省开展分级监管的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