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渠道是传统上的流通规划任务,就是在适当的时间,把适量产品送到适当的销售点,并以适当的陈列方式,将产品呈现在目标市场的消费者眼前,以方便消费者选购。
营销渠道管理制度包含:酒店、网络市场、旅游、广告媒介、企业、零售营销渠道管理制度。
营销渠道是靠外部力量的结合,要投入大量的时间才能建立起来,它代表公司与中间商之间的长期承诺,也代表着公司的一项营销组合策略的选择,因此,我们在选择营销渠道时,必须要注意营销环境的趋势变化,以长期的.眼光来规划企业的营销渠道。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营销管理,提高公司营销水平,拓展公司营销渠道,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的主要对象为销售渠道的中间环节。代理商
第三条企业代理商是受本公司委托,根据协议在一定区域内负责代销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的中间商。产品销售后,本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付给其佣金作为报酬。
第四条企业代理商与本公司是委托销售关系,负责推销产品,履行销售业务手续,本身不设仓库,由顾客直接向本公司提货。
第五条本公司可同时委托若干个企业代理商,分别在不同地区推销商品,本公司亦可同时参与某些地区的直销活动。
第六条销售代理商是一种独立的中间商,受托负责代销本公司的全部产品,不受地区限制,并拥有一定的售价决定权。
第七条销售代理商是本公司的全权独家代理商。本公司在同一时期只能委托一家销售代理商,且本身也不能再进行直销活动。
第八条销售代理商也实行佣金制,但其佣金低于一般企业代理商。
第九条寄售商委托进行现货的代销业务。根据协议,本公司向寄售商交付产品,销售后所得货款扣除佣金及有关费用后再交付本公司。
第十条寄售商一般要自设仓库或铺面,便于顾客及时购到现货,且易于成交。
第十一条经纪商既无商品所有权,又无现货,只为买卖双方提供有关价格、产品及一般市场信息,为买卖双方洽谈销售业务起媒介作用。
第十二条经纪商与本公司不签订合同,不承担义务,与本公司无固定的联系,但在买卖过程中又可代表本方,商品成交后,从中提取一部分佣金,但其比例一般较低。
直销商店
第十三条直销商店需划出A、B、C、D四个等级,要求每户一卡。
第十四条直销商店业务拜访次数规定为:A、B级店面每月不得少于5次;C、D级店面每月不得少于两次。
第十五条所有直销商店必须执行统一的市场零售价,若经查不落实,必须追究该区业务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直销商店根据营业额可采用给扣制。
第十七条商店货物摆放位置必须处于最醒目的位置,商店货架上货物规格必须齐全,摆放整齐。
第十八条要求商店的货物必须先进先出,业务员随时清点对方库存及出厂日期,以便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以书面形式将公司的要求传达至客户;如对方库存过大时,需协商,请示主管调回公司仓库。
第十九条商品在销售、运输及库存等环节出现破损,必须当月调换,不允许拖至下月调换。
第二十条客户提出的任何意见或建议,业务人员必须当面记录,自己职权范围能予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公司主管,在三日内答复客户。
第二十一条业务员必须非常熟悉辖区内每家商店的经理、会计、出纳、仓管、业务采购、柜台组长及营业员的情况,其中包括姓名、家庭住址、电话、爱好、生日及个别家属情况。
第二十二条每逢元旦或圣诞节前夕,业务员应该自己花钱寄贺卡给客户。
经销商
第二十三条经销业务必须由公司经理经营,或由经理指派的业务代表经营,公司内人员具体负责办理业务。
第二十四条经销业务一律实行合同制,合同文本各分公司要求统一。
第二十五条经销商可划分为a、b两种:a为大型经销商(年营业额在20万美元以上);b为小型经销商(年营业额在20万美元以下,10万美元以上);10万美元以下视为批发商,不签合同。
第二十六条a级经销商的经营分为淡、旺季。旺季时,由于对方需求量大,资金占用量大,必须按合同求货到付款,否则不予供货;淡季时,考虑长期经营,可适量按月铺货,当月铺货当月底必须全数收回货款(例如,1日发货,在31日收回;8日发货,在31日收回;25日发货,在31日收回)。
第二十七条b级经销商的经营不论淡、旺季,一律货到交款,否则出现的任何货物损失由经理负责全部赔偿。
第二十八条经销商在经销过程中产生的破损、变质、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本公司一律不予承担;但如有产品质量问题,本公司将予以解决。
第二十九条每年需对各经销商制订销售指标,按指标完成情况予以奖励。批发商销售额在20万美元以下由分公司奖励,20万美元以上由行销部奖励。金额视同分公司费用。经销商未附合同正本,一律不享受本条款。在结算后第60天,奖励由行销部统一核对无误后发放。
第三十条几个经销商联合进货,则全部不奖励。
第三十一条每年销售指标须按照上年完成情况,在原有基础上递增一定的百分点。
第三十二条公司需协助、辅助经销商开拓市场、规划市场,提供良好的经营策略。原则上,要求经销商按照公司规定价格进行销售,允许上浮5%,但不作具体规定。经销商有责任引导零售商执行区域内统一零售价。
第三十三条经销商不得跨区销售,致使货物流窜,干扰其他市场,导致价格混乱。若违犯,一经发现,第一次停止供货,第二次取消经销商资格,第三次没收销售奖。
第三十四条严禁经销商销售假货,一经发现,立即终止业务往来,并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五条在开拓经销市场时,由分公司派出先遣队与经销商共同打理销售点后,交经销商经营。同时也可由行销部派先遣队,费用由行销部和分公司分别承担,完成市场开拓后再交由经销商经营。
引导语:为规范房地产销售部的销售工作,提高管理工作水平,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小编为你整理了房地产营销部管理制度范文,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篇一:房地产营销部管理制度范文
案场行政管理制度
行政制度
一、员工守则:
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保障销售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守则。
1、 销售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谋求公司制度规定之外的个人利益。
2、 销售人员必须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勤奋进取,按质按量完成销售任务。
3、 销售人员之间应团结合作,密切配合,发扬团队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
关系。
4、 待人接物热情有礼,着装礼仪整洁大方,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保持统一规范的办公秩序。
5、保守公司机密,以公司利益,客户利益为重,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客户利益的活动。
二、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
上午: 8:00-12:00 下午: 2:00-6:00
2、休息制度
销售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一天。销售经理在展会、广告发布日、推广促销活动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
3、考勤制度
(1)、迟到:迟到者每次罚款20元,三次以上者罚款50元;10分钟以上1时以内,每次罚款50元;1小时以上作旷工1天处理;每月累计迟到三次记旷工一次。
(2)、早退: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三次以上者罚款50元,1小时以上作旷工1天处理;每月累计早退三次记旷工一次。
(3)、旷工:未经提前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50元,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将予以除名。
(4)、病假:员工病假须提前通知销售主管,再由主管上报销售经理。
(5)、事假:事假必须提前1天向销售主管请示,经批准后方可执行,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以旷工处理。事假不得超过1天,超期请假须经销售经理批准,方可离岗。超期离岗者,以旷工处理。超期四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事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
(6)、外出:员工外出办理与工作相关事宜,须向销售主管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应在办完事情后,立即返回,不得利用外出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宜,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7)、脱岗:无故不在自己当值的岗位上的,视为脱岗,每月累计三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
4、考勤管理
(1)、销售部考勤由现场销售主管如实记录,于次月2日前统计汇总完毕。
(2)、事假、病假、休息、离岗前必须填写请假条,离岗人员必须填写工作交接单与指定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3)、外出前必须填写外出事由登记表。
着装要求:现场人员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
三、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
行为规范
1、 上班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脱岗外出。离开岗位,要向主管或销售经理报告。
2、 上班时间不得在销售接待区喝水、吃东西、吸烟。
3、 不得在工作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纸、杂志。
4、 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娱乐活动,不得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5、 不得在客户视线范围内化妆。
6、 不得在上班时间睡觉。
7、 不允许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8、 不允许在办公区内高声喧哗,谈笑,不得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 不允许着装不齐,衣衫不整上岗。
10、不得在销售资料上乱涂乱画。
11、上班前及上班时间不得饮酒。
12、不得搬弄事非,挑拔同事间的关系。
13、不允许销售人员做私单,替客户炒房,从中谋取利益;
违规处罚
1、 违反上述第1-11条者,处以20元/次罚款处罚;三次以上处以50元/次
罚款处罚;
2、 违反上述第12条者,停岗一天,并处以100元/次罚款处罚;违反、二
次以上者,予以辞退处罚;
3、 违反上述第13条者,予以辞退处罚;
销售现场岗位职责
1、营销经理
对销售现场进行全面管理(包括现场相关部门人员),对开发公司领导负责;
组织销售代表的在职岗位培训及测评、人员调整;
协调与开发公司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到“上传下达,下传上达”;
制定销售策略;
制定、提报广告投放计划、方案;
全面掌控销售进度;
对销售现场进行实时监控;
对销售现场的房屋去化进行实时销控;
处理销售中的重大突发事件;
协调处理重要客户关系;
现场重大事件的决策;
销售状况的评估,分析,解决;
处理重大的客户投诉。
2、销售主管
做为营销经理的助手,协助营销经理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对营销经理负责;
具体负责销售代表的在职岗位培训;
督促销售代表的工作,按公司计划完成公司制定的销售计划,保证高质量的接待服务;
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协调处理客户关系;
参与销售活动;
负责处理日常的客户投诉。
3、销售代表
主要职责是实现销售活动,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接待、咨询服务;
完成公司制定的销售任务;
充分展示公司、楼盘的良好形象。
篇二:房地产营销部管理制度范文
(一)购房价格及折扣制度
1、固定折扣
对象为自来购房之客人,客房折扣率则由公司根据当时之市场情形而定,该折扣率仅为最大限度之比率2%.
2、重点客户折扣
对象为与公司往来关系客户,折扣可低于固定折扣3%,必须先得到总经理批准认可方可享受所定之折扣。
3 团体订购折扣
对象为企事业单位团体购买,客房折扣率可低于固定折扣4%,必须得到总经理的签批方可享受折扣。
4 董事代订折扣
对象为由董事代订之人士。购房折扣率比固定折扣低4%,但营销部须有董事代订之资料(如签名、电传或传真等)。
5 特别折扣
指鉴于某些特别原因而需向客人提供之折扣,必须要经总经理签批。营销部经理不可签批5%以下的特别折扣。
6 公司内部职员折扣
职员折扣的对象是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折扣率为8%,或10%.
(二)交际政策
1.在交际场合,销售人员可随时以咖啡、茶、饮料及点心来款待贵宾而无需先获营销部经理的批准,但事后须向其汇报。
2.凡遇到需以餐宴之形式款待客人时,销售人员必须事先据实情填写《宴请审批单》并先获得营销部之批准,并需获得总经理的签批。
3.销售人员必须将任何重要事情向营销部经理汇报,若有非常特殊之原因,营销部经理或其助手必须出席此种场合以保持企业之形象。
(三)赠送制度
1.销售人员每次赠送贵重礼物之前,必须事先征得营销部经理的批准,并需获得总经理的签批。
2.销售人员如需向客人赠送公司纪念赠品,可向本部秘书申领。
3.所有赠礼仅应出于推广公司产品目的为限,销售人员不得因私人享乐而赠送礼物给他人。
(四)用车制度
任何外出作营销拜访之销售人员都可以向营销部经理申请使用公司专车。因此,必须事先详细填写一份《用车申请单》以获批准及以便记录。若因故公司不能提供专车,销售人员可选择乘坐公共交通车如汽车或出租车,但必须保留填写细节之发票(或收据),事后交给部门主管审批以便报销。在无其他原因之情况下,原则是首先选择使用公司专车,其次选择最便宜的公共交通工具外出公干,部门主管有权拒签未经事先获准或其认为不符合公干目的之报销单。
(五)会议制度
1、营销分析例会
营销分析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为:总经理、营销部经理、行政办、财务人员、各部门经理等。
会议内容如下:
A.检查上月例会所作决定的落实情况、销售任务完成情况;
B.分析上月客户构成、消费结构、平均房价、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C.营销部经理报告市场状况,房屋购买率、平均房价、市场销售情况和市场竞争动态;
D.分析上月以来的市场动向、特点、趋势,讨论房产市场销售策略和价格政策是否与市场竞争相适应,如不适应,存在的问题是什么,如何调整,下月如何实施;
E.讨论房产市场销售报告,了解省内外市场新动向和新发展。讨论己签订的销售合同,每个合同的客源状况如何,如何扩大销售;
F.分析置业顾问已完成的销售情况,己预定的出售数量,讨论重要活动和重要客人的拜访方案;
G.总经理汇总,提出指导性意见。指明上月取得的销售业绩和存在问题,明确下月销售任务,团单、散客的控制比例,平均房价标准等。
H.市场销售分析例会记录由营销部文秘打印分派各与会者。会议中所定决议,各人员贯彻执行。
2、周例会
营销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由营销部经理主持,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包括如下内容:
A.营销部经理传达公司每周大例会精神、总经理工作指示、公司经营信息;
B.检查营销指标完成情况,评估上周促销活动成效,分析新市场拓展程度;
C.每位营销代表汇报上周销售工作及潜在客户情况,提出工作中的问题;
D.分析处理客人投诉,汇集客户对服务的需求,研究新的策略与行动;
E.讨论大型促销活动和重要客人接待方案;
F.营销部经理指示下周营销工作重点和任务指标。
3、日例会
营销部每日下午5时,所有置业顾问外出拜访返回公司,都必须召开会议,会议的目的是让置业顾问及时向营销部经理汇报其每日之推销计划及娱乐招待的活动,及时对市场的趋势及需求作出反应,同时亦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寻求解决;另一方面,营销部经理亦可将公司之最新政策方针传达至下属各营销代表,起到上传下达之作用。所有营销人员须出席每天之营业部例会。在会议上,营销人员均需利用此时间,对楼盘的销售和人员的接待、安排作出讨论,另须向营销部经理汇报每天拜访客户信息反馈情况,以及具体跟进日期。
(六)工作业绩考核制度
1、每月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逐级考核:
A 总经理考核营销部经理。
B 营销部经理考核部门置业顾问;
2、考核内容包括:
A.营销分配指标及完成情况,包括房屋套数、客户人数、平均房价及总金额等;
B.预订购房套数,确认或实际购买房数;
C.拜访客户次数和拜访客户成本;
D.失去老客户数量,增加新客户数量;
E.每个预定客户的平均房价及客户平均消费数;
F.客人投诉是否认真填写统计报表,是否有合理化建议和创造性;
G.每人所创纯利润。
(七)宴请制度
除了对客人进行销售拜访外,还应适当邀请客人到公司楼盘来参观感受区内的配套设施、环境等,这亦是销售行动中的一项重要活动。销售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不断地制定出有关的计划,在他们的计划中,写明需招待的客人名字、事因及地点等,无论何种情况,每一次的招待,他们都必须在规定的金额限度基础上来决定招待的费用预算。当需于特别招待客人时,他们必须先填写《宴请申请表》,并须征得营销部经理的批准。营销部经理亦会对此进行评估、考虑是否值得招待,这样才可以保证不会滥用招待的特定费用,最后征得总经理签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