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怎么填
大学生就业协议书怎么填写?现在许多大学生的就业协议书的填写有许多不规范的,会被学校视为无效而影响毕业流程。下面jy135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就业协议书的填写办法,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甲方部分填写。用人单位,即填写你就业单位的全称;例如:XXX有限公司。组织结构代码,这个一般可以在网页上查询,只要是注册了的公司网页上面都会有代码查询得到。接着就是单位隶属,就是目前你单位所在的地区,一般来说可以填城市,例如:武汉市。联系人、联系电话和E-MALL填你直属领导的就可以了。邮政编码就填写你所在城市的邮编。单位性质、单位所属行业和工作类型,只要根据你单位的实际情况照实填写就OK了哦!
面对填写乙方的信息,也就是学生本人的信息
档案接收这里,一般是填写的回原籍或者是接受你档案的地方。姓名,性别,分别是学生本人的基本信息。政治面貌一般是团员,预备党员和党员,根据实际填写。通讯地址,即你现在所住的地址。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填你家庭的一些信息。
针对一些工作具体的条款
这里一般没有什么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实习时间的填写,一般的时间都是一年内,而且要包含你所毕业的6月份,例如时间可以填写,2015年7月前。
对于工作的一些具体条款
调动和双方的义务权利的条款。仔细阅读,并填写。
盖章环节
需要注意的是要盖公司的`公章,一般的发票专用章和合同章是无效的。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需要签订用人协议的,可持本人学生证到招生就业处领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院招生就业处登记备案每位学生协议书号码后发给毕业生。协议书中各栏须按规定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填写前务必认真阅读协议书中的说明。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定,省教育厅统一发放,一式四份。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派遣后须改派的除外),协议书复印无效,务必妥善保管,如有填写错误或遗失,及时与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
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程序:
(1)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盖同意录用章。
(2)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区级以上的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一般指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等)盖鉴证章。
(3)毕业生在所在系、部办公室盖章。
(4)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盖章。完成上述4个步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完毕,属已落实工作。已签订的协议,不得擅自毁约。
(5)根据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实际需要,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上述程序可作相应调整。
填写中需注意的几点:
2、“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由毕业生填写,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统招;联系电话:填非家庭联系电话。
3、“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由用人单位填写,档案转寄详细地址一般是到人才交流中心见证盖章时由人才交流中心填写;
4、用人单位意见由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具体要询问用人单位),在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
6、人事主管部门这一重要部门的意见在表中虽无单独意见框,但必须由各地人事局主管毕业生就业的部门(一般为人事局下属的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开发中心、人才交流咨询中心、就业管理服务处、人才交流咨询中心、就业指导中心等职能部门)在表内有空处鉴证、盖章;
7、“学校意见”栏则由所在系、部和学校填写,一般是在毕业生完成上述两大项内容后到系、部和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其中的两份交学院招生就业处(一份交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依据和报送就业方案依据,一份学院留存);另外两份,一份及时交用人单位,一份个人留底(务必妥善保管!)以备毕业后报到、落户时使用。
8、学生就业签订《高校学生就业协议书》后请及时上交,学院首次就业方案上报省教育厅时间为6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