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算年终奖
大家知道怎么算年终奖的吗?下面是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希望能帮到大家!
怎么算年终奖?
按照以往的惯例,公司的年终奖一般都是双薪,即多给一个月的工资,但在国企和个别大公司应该还不止这个价格。具体以公司的收入和支出相对来计算的。
年终奖的两种计税方法
根据现行个税政策,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计税方法分两种情况:
如果在发放年终奖当月,雇员当月工薪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即3500元时,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月工薪所得低于3500元时,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薪-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多发1元有可能少得千元
由于不同的税率对应不同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很有可能年终奖多发了,到手里不一定就多。
比如,甲和乙月工薪都高于3500元,甲获得的年终奖为18000元,乙年终奖为18001元。甲应纳个税计算方法是:18000÷12=1500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0,甲的应税额=18000×3%-0=540元;税后所得为17460元。
乙应纳个税计算方法是:18001÷12>1500元,所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10%、105,乙的`应税额=18001×10%-105=1695.1元;税后所得16305.9元。这样一来,乙较甲少了1000多元。
尽量避开“缩水区”
如何通过合理的避税,让员工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呢?业内人士建议,企业发年终奖应该尽量避开多发少得的“缩水区”。经计算,这样的“缩水区”共有6个: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区间是针对年终奖发放当月,员工薪酬达到3500元时的情况;如果未达到3500元,计算时则需先拿出一部分年终奖补足当月工薪,然后再算应交个税。
本市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余会计介绍,今年是新个税制度实施的第二年,躲开“缩水区”,让员工得实惠。以一年收入12万元的公司职员为例:按照原来月工资发放5000元,年终奖发放60000元,全年收入应交税11985元;调整方案后,月工资发放6000元,年终奖发放48000元,应交税能降到6435元,员工净收入将增加5560元。
年终奖如何合理避税
一些业内人士在操作中也发现,将季度奖在平时先记账,然后到年终才一次性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这样能大大减轻税负。比如,丙工薪为6000元,一年奖金为24000元。
季度奖形式: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领取季度奖6000元,最后一个月领取年终奖6000元,而全年只有最后一次季度奖可以用年终奖方式计算税款,其他均要合并当月工资纳税。
无季度奖当月个税:(6000-3500)×10%-105=145元,含季度奖当月个税:(6000+6000-3500)×20%-555=1145元,含年终奖当月个税:145+6000×3%=145+180=325元;全年税额:145×8+1145×3+325=4920元。
年终奖形式:每月工薪6000元,年终奖24000元。每月工资个税:(6000-3500)×10%—105=145元,年终奖个税:24000÷12=2000,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24000×10%-105=2295元;全年税额:145×12+2295=4035元。
显然,年终奖形式税负比季度奖形式全年少纳税885元。
年终奖相关问答
年终奖的发放,劳动法律没有硬性规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单位的自主权。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单位就应该按照约定或者规定发放。
2、用人单位有权随意扣发年终奖金吗?
如果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年终奖金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者用人单位将发放年终奖金规定在规章制度里,那么用人单位不能无故扣发员工的年终奖金。
第二种情况是,年终奖金是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特殊奖励,不适用于所有员工,不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自主决定是否发放此类年终奖金。
根据《劳动法》规定,年终奖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如果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规定发放年终奖,那么推迟年终奖的发放,无异于欠薪。
按照《劳动法》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对迟发年终奖的企业主应给予批评教育,严重的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责令支付赔偿金,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论处。至于企业将年终奖分期发放,并不违法。
企业对于如何发放年终奖有自主权,因此只要不延期,分期并不违法。
4、可否每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一部分用作年终奖?
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每月从工资中扣除一部分押在单位,年底再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这种年终奖其实就是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不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还可以向劳动监察或仲裁部门主张加付赔偿金。
5、单位是否可以实物方式抵发年终奖?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由于年终奖属于工资性质,因此年终奖的发放不能以实物抵发。
6、13薪可以当作年终奖吗?
很多企业,特别是外企喜欢采用13薪或14薪的方式来奖励职工,即按员工平时月收入的数额在年底加发一个月至数个月的工资。
而13薪与年终奖有所区别。它不是奖金,和月薪性质相同,属于固定发放,发放数额、方式、时间都是确定的。而且13薪作为月工资计算个税,年终奖个税则需要平摊12个月后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