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和工资一起发个人所得税
请问去年的年终奖金与当月工资一起发放的话,如何计算个税,如当月工资是3800,去年年终奖是3000,那合计个税是多少?
关于你的问题,大白菜答复如下:
第一,首先先来学习一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9号 》规定: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经研究,现就调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读:
1、此处以雇员当月工资薪金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目前是3500元)的比较结果作为确定依据。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否则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无论年终奖在当年还是在次年发放,上述比较都是以年终奖发放时的当月收入与年终奖进行比较。
3、年终奖的计税方法一年只能用一次。如果你在发放此笔奖金前,本年还没有用过这种计税方法,则可以将年终奖与工资薪金分别计征个税。如果已经用过了,则必须将奖金和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税。
第二,你企业应如何计算个税?
1、如果本年之前没有采取过年终奖的计税方法,可以选择本次将奖金和工资分开计税。
工资的个税=(当月工资3800-扣除数3500)*3%=9元
因本月工资3800元高于扣除数3500元,以全年一次性奖金3800元,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肯定在第一档)确定:
年终奖3000元的个税=年终奖3000*3%=90元
当月个税合计=9+90=99元
2、如果之前采取过年终奖的计税方法,那么本次必须将奖金和工资合并计税,即:
当月个税=(3800+3000-3500)*10%-105=225元
第三,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在填报个人所得税模板的第二张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时,需先申报“工资薪金所得”,再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在《收入及纳税明细表》张xx申报的“工资薪金所得3800元”这一行数据的上方或下方,点击表头“插入一行”按钮插入一行,所得项目选择“0103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