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的计税方法
年终奖如何计缴税?按照规定,个人取得年终奖金应单独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所得计算缴纳个税,按照不同情况,具体有三种计税方法,欢迎阅读了解。
年终奖不同数额会有三种计税方法
一,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高于(或等于)个税起征点(3500元)将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假设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000元。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000-3500)×10%-105=45(元),当月共计应纳个税=2295+45=2340(元)。为应对年底出现这种因为年终奖基数大、薪资结构不合理导致年终税负过高的情况,可使用“个税管家”APP研发的节税功能,能在年底时省上一笔。
二,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低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将工资与年终奖金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假设年终奖金为10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0000+3000)-3500=9500,以9500除以12,其商数791.66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9500×3%=285(元)。当月工资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税,当月共计应纳个税285元。
三,年终奖金与双薪同一个月内发放,将所发的双薪与年终奖金合并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税率,然后用总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年终奖和双薪同步下发,数额较大,计算容易出错,“个税管家”APP可帮你算个税,更加快捷。
手动计算算法如下:
例年终奖金和双薪同月发放,年终奖金为10000元,年终发放双薪为3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0000+3000+3000)-3500=12500,除以12,商数1041.66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2500×3%=375(元)。当月工资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税。当月共计应纳个税375元。
按规定,同一纳税年度内,每位纳税人只允许用一次年终奖金的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年度内的不同月份分次取得年终奖金性质的收入,也只允许选择其中一次采用年终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