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一年,接下来有哪些打算?
7月2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绿化市容局局长邓建平介绍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年来,上海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进展成效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条例》施行一年来,上海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实效,成为“引领低碳生活的新时尚”。
下一步,上海将继续对照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提高分类的准确性、投放的便利性和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投放主体责任,让垃圾分类持续引领低碳生活新时尚。重点开展五方面工作:
一是巩固提升分类实效。坚持高标准推进垃圾分类,居住区(村)和单位分类达标率力争达到95%,示范街镇力争达到85%以上。
二是完善两网融合体系。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清运体系和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有效推进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回收。完成6000个可回收物服务点、170座中转站和10座集散场标准化审核;培育一批功能型资源化利用项目,确保低价值可回收物出路稳定,实现全覆盖回收、全品种利用、全口径统计。
三是加快处置能力建设。新增干垃圾焚烧能力2000吨/日,干垃圾焚烧总能力达到21300吨/日;新增湿垃圾集中处置能力1450吨/日、就地处理能力500吨/日,湿垃圾处理总能力达到7000吨/日;预计今年年底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四是强化政策支持引导。结合土壤污染治理和化肥减量工作,研究制定湿垃圾利用产品推广政策;全面实施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五是加强执法检查保障。持续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围绕源头减量制度、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公共场所分类投放规定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