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通过精准执法监管,进一步巩固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近日,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启动生活垃圾专项执法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一批“红榜”“不合格”小区。垃圾包多、垃圾桶脏污破损、归集点脏乱等问题频频出现,被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检查通报点名批评的“不合格”小区、“四色榜”红榜的问题小区都被列入重点整治对象。日前,该局高桥执法中队有针对性地对进入“红榜”的兴乐佳苑小区进行了检查,其间发现该小区的垃圾桶内仍存在垃圾混投现象,执法队员此前就已就相关情况向该小区的物业开具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当天依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该物业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毛伟吉介绍,各执法中队接收到通报名单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专项整治,同时结合“一店通查”工作法,提高违法行为发现和处置的及时率。
集中处罚一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自去年5月1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海曙区全方位做好省《条例》贯彻落实,加强宣传、开展专项检查,多点宣传和柔性执法同频共振,使居民分类习惯逐步养成,垃圾分类成效不断显现。“但仍存在不少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个别物业企业未充分压实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我们将对目前垃圾分类工作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攻坚,健全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生活垃圾投放有序、收运规范、实效提升,为推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毛伟吉介绍,个人未定点投放,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归集、交付的;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拒不落实分类措施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处罚外,还会依法将违法当事人的信息纳入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
规范创建一批“示范路”“示范单位”“示范小区”,垃圾分类执法刚柔并济。各执法中队在加强执法监管力度的同时,更以宣传教育引导为主的本意,结合精美街区、执法进小区等活动,积极开展示范小区、单位和道路的创建。区垃圾分类办工作人员厉娜介绍,“示范3个1”创建可充分发挥执法中队的力量,依托基层党组织,联合社区、业委、物业、监督员、城管义工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多位一体”协同推进机制,不断增强垃圾分类综合治理工作合力。“白云街道姚丰铭府新建楼盘即将交付,具备较好的硬件设施条件。”厉娜介绍,白云中队秉持“提前介入、前置管理”的理念,针对新交付物业小区的垃圾分类等方面的工作与街道、小区物业进行交流探讨,督促物业加强监管,为下步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打下基础。
“今年垃圾分类工作已纳入各执法中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内,可以说垃圾分类执法从严从紧的力度不断递增。”厉娜表示,此举不仅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效能,更为全面加速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提供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