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人生处处有惊喜,生活处处有陷阱。在生活中,时刻都要小心翼翼,因为你不知道下一步给你的是惊喜,还是陷阱。运气好,天上掉馅饼,你不仅心情愉悦,而且还可能狂赚一笔;运气不好,天下就掉石头,砸的你晕头转向,还得自己买单。
最近就有媒体报道这么一个事,浙江金华某地,一对年轻的夫妇,在垃圾桶旁边看到一条流浪狗,顿起怜悯之心,把狗狗带回家,结果呢?夫妻俩因为盗窃警犬双双被拘,随后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018年6月28日晚饭后,应女士和丈夫出门路过派出所附近街道,发现有一只瘦骨嶙峋的德国牧羊犬在翻垃圾,看起来可怜兮兮的,应女士夫妇俩当时就爱心爆棚,母爱心泛滥,就和丈夫把狗狗带了回去。
据应女士说,捡狗的过程全程没有强制拽狗的举动,狗狗显得特别听话,看起来应该是狗狗主人训练的很好。回家后,洗澡喂食喂水查找项圈,都没有找到原主人的信息。因为之前有过捡到狗报案未被受理的经历,所以这次捡到这条狗并没有报案。加上当时家里有点忙,也就没为狗寻找主人。
只是没想到在几天后,狗狗的主人,也就是派出所的警察就找上了门。原来,在6月29日,金东公安分局多湖派出所民警发现散放在派出所门口附近的一头警犬被盗。在狗丢失的垃圾桶上方有一个监控,警方根据监控锁定了电瓶车号继而找到了应女士家。
之后以涉嫌盗窃警犬被刑事立案,应女士丈夫和应女士先被拘后取保。截止到目前,警方没有给出案件的详细的公告。应女士则感觉很委屈,觉得自己是助人为乐,收养流浪狗,怎么还摊上刑事案件,对生活也造成一定影响,所以很想要一个说法。
此事,虽说对应女士家庭有一定影响,但也并非没有缘由的。我国的法律有相关规定,对拾取他人财物不还,这属于违法行为。明知是他人财物,那要拿取也可算盗窃行为。目前警方对应女士的认定大概就是认定应女士是明知有主人还要带走吧。
应女士有过收养流浪猫狗的历史,应该认识该犬,知道该犬的价值。同时,狗狗脖子上有项圈,而且训练有素,明显能知道该狗不是流浪狗,而是有主人的。在此情况下,仅因为该狗翻吃垃圾,就认为是流浪狗并带走,虽说可能是爱心泛滥,但也有所牵强。
把狗狗带回后,没有报警,也没有去帮狗寻找主人,也难保没有私心的存在。如果说忙的话,以现在网络媒体的发达,只要应女士在自媒体上随便发一条信息,估计也不会有后面警察上门并以刑事案件调查的情况,让自己处于尴尬境地。
也许应女士是出于热心,但方法和行为上还欠妥当,更授人以柄,自己受到委屈也是在所难免的。现实中,一个人要让另外一个人信任本就是很困难的事,更何况这其中涉及的经济利益并不少。面对有利益存在的情况下,有时热心都会变质。
应女士带走狗狗的真实目的,也许只有等最终调查结果出来才知道。在另一方面,对警犬管理的方面,派出所方面也是有一定责任。警犬,作为大型犬只,就算训练有素,对普通民众没有危害,也不应该是放养的,而且到翻吃垃圾的地步,这经费去哪了?
该犬只并非第一次丢失,作为执法部门,作为实战工具,管理员怎么会让这样的行为一而再的出现呢?仅仅疏忽恐怕不能解释吧。当然有网友说钓鱼执法的可能,想来这种可能性也小,不会案件刚发生又放出来,时间不停地做这种蠢事。
应该说此事的双方都有责任,警方在于犬只的管理不善,应女士在于拾狗的方式方法和后续没有跟进的问题。如果不是犬只的价值较大,也许就没有这样的事情。如果应女士在捡到狗发布寻找主人的信息,也不会有后续的发生。
只能说捡东西要谨慎,不是什么都那么好捡的。路不拾遗,现时代也许有;顺手牵羊,这个时代也不少。捡到东西不归还被处罚的,现实生活中也出现过。真心只是热心的,自然会得到感恩,他人也能明白;抱着侥幸心理占取的,必然要承受恶果。
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去强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也许能给每个人都带来一定的安宁,但也可能让人更加冷漠。面对路边别人遗失的东西,面对路边需要帮助的他人,如果每个人都漠不关心,最终人人都会感到自危,社会也逐渐变冷,这并不是好现象。路边的野狗能不能捡,更多还是要法律的界定,和对当事人的保护。保护心善之人,保护热心之人,社会才能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