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一般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
一对准备步入婚姻殿堂的新人,只有领取了结婚证,才可以从法律意义上认定是合法婚姻,可是不少新人不知道结婚证应该在哪里办理,下面让我们一起去了解吧。
详细内容
01: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02: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与离婚登记。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提交本人常住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如果与港澳台居民、华侨或者外国公民办理结婚登记时,还需提供经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在办理离婚登记时,还需对子女抚养与财产处理达成一致后,才能办理。
03: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04: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05: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