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是一种可以跨政府层级、跨工作部门(系统)、跨地区的竞争性选拔。
在报考公务员的公告当中,很多人会看到遴选这个概念,究竟遴选是一种怎样的选拔方式?遴选具有哪些特点呢?下面让我们一起去了解吧。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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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区、市)、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的工作人员都可以报考中央机关,对他们报考的岗位也没做严格限制,可以跨越自己的工作部门(系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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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面向五湖四海选拔人才,符合“结构优先、兼顾素质”的要求,但也给选人带来了一定难度。公务员遴选则作为公务员队伍内部竞争性的转任和选拔方式,是在公务员队伍中进行"二次择优"的一项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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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是公务员转任的一种重要方式。很大的一个特点是上级机关直接向下级基层机关选人,可越级遴选,遴选通过人员工作单位的级别将有很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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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包含了职务平调和提拔两种可能。遴选更多的时候是职务的平调,科员职位遴选科员,这就有点等同于选调。也有一些遴选职位是选拔的,遴选成功职务将得到晋升,科员的可以遴选为副主任科员,副科的可以遴选为主任科员,这就有点等同于公开选调,但遴选的都为内设机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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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7号)规定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我们简称为“双2经历”。目前部分岗位要求在现任岗位的任期不得少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