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三案一伞指的是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坚持“四个不准”“一案三查”,确保打“伞”务尽。
最新中纪委提出了“四不三案一伞”的战略,这里的“四不三案一伞”很多人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那么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详细内容
01:
铲除基层腐败和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以正风反腐惩恶的实际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一案三查”,确保打“伞”务尽。
02:
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对纪检监察干部明确提出了“四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分别是1.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2.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3.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4.不准跑风漏气、泄漏工作中的秘密;四个不准划设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用权的基本规则,严明了纪律“红线”,为严厉整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供了有力依据。
03:
坚持“一案三查”,既深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涉及的腐败问题,彻查背后的“保护伞”,又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对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的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确保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腐必反、有伞必打、失责必问,除恶务尽,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和治安环境。
04:
化执纪问责,确保打“伞”务尽。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涉黑涉恶倾向性的党员干部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置,对隐形的、轻微的“保护伞”及时挖出来、早解决,坚决做到小错、小案零容忍,防止把“小问题”拖成“大案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建立健全通报曝光制度,对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以及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被问责的单位和个人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放大案件的震慑和警示作用,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要坚持刀刃向内,防止“灯下黑”,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纪检监察干部,从严从快查处,绝不护短遮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