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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982年,移居冰岛挪威人发现了格陵兰,于是在1261年成为挪威的殖民地。1380年丹麦与挪威联盟,格陵兰转由丹麦、挪威共同管辖。1841年丹麦、挪威分治后,成为丹麦的殖民地。后挪威与丹麦为该岛归属问题发生争执,1933年由海牙国际法庭判归丹麦。
在北冰洋和大西洋之间,隔海峡与加拿大、冰岛两国相望的地方,有着全球最大的岛屿——格陵兰岛。
格陵兰这个名称的意思为“绿色土地”,其实这个岛的实际情况并不像它的名字那样绿意盎然,这里约80%以上都由冰雪覆盖,只有西南沿海等少数地区有少量树木与绿地。
格陵兰大部分地区都位于北极圈以北,因为太冷终年无雨,只有雪,所见之处多是千里冰封的景象。气温常年在0℃以下,夏季温度也很少超过10℃,冬季最冷历史记录达到零下70℃,是名副其实的北极苦寒之地。
格陵兰全岛面积为216.6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我国的新疆加上四川这么大,就是这样一个岛界的老大,却属于面积只有4.2万的一个小国,这个国家就是丹麦。
1.982年——格陵兰初现
982年,挪威探险家“红发埃里克”,自冰岛起航,登临了格陵兰冰冷的大地。
四年后,聚集了数百志同道合之辈的埃里克,怀揣着建立斯堪的纳维亚殖民地、开拓全新土地的愿景,再次起航格陵兰。
由此,格陵兰岛开始了从属挪威的历史。
2.1380年——丹麦、挪威联盟
1380年,挪威国王哈康六世崩逝,其子奥拉夫登位。因年幼,由母亲大人玛格丽特摄政,国家实权握于已手。
由于1375年时,玛格丽特携其子已雄踞丹麦王位(玛格丽特是丹麦国王瓦尔德马四世之女)。故1380年时,玛格丽特已经成为了丹麦、挪威两国事实上的统治者,年仅27岁。
链接两地的丹挪政合国,一直维持到1814年挪威并入瑞典版图,历时近4个半世纪。丧失挪威后,丹麦仍保有格陵兰岛,继续对其行使权利。
3.1933年——国际联盟裁决
1931年7月10日,挪威政府发表公告,以东格陵兰地区属无主地为由,宣称拥有该地主权。丹麦愤然应对,并闹到了常设国际法院(国际联盟下属机构)。
1933年,裁决结果出炉,丹麦胜诉,拥有的格陵兰岛全部主权获得承认。
现格陵兰已获得了充分的自治地位,接管了原属丹麦王国的资源管理权、司法警察权等。丹麦仅保有格陵兰防务和外交事务的最终裁定权。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格陵兰一度由美国代管,战后归还丹麦。1953年丹麦修改宪法,格陵兰成为丹麦的一个州,与法罗群岛一样,它在丹麦议会中也拥有2个席位。1979年5目1日起格陵兰正式实行内部自治,但外交、防务和司法仍由丹麦掌管。1973年,格陵兰随丹麦一起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然而作为一个其经济和生存都完全依赖海洋资源的北美岛屿,受欧洲的管理是完全不必要的。1985年2目1日,格陵兰通过全民投票表决,终于成功地将自己从欧共体中解脱出来。
自1979年5目1日起,格陵兰建立起内部自治政府,与法罗群岛在1948年获得的地位一样,它成为在丹麦王国名义下一个有着特殊地位的国家。内部自治政府的一个基本条件是由格陵兰政府自行管理格陵兰事务,而只有与丹麦王国有关的案件才由丹麦司法机构裁定。作为丹麦王国的一部分,丹麦派驻格陵兰的代表其权限随着丹麦向格陵兰自治政府移交权力而大大减少。尽管如此他仍是丹麦在格陵兰的首席代表,依法管理格陵兰的内部事务,负责丹麦在格陵兰举行的选举。在外交事务上,格陵兰不能与其他国家签订有关外交关系的协议。而另一方面,作为一种补偿,丹麦宪法又承诺,所有与格陵兰有关的声明都将照会格陵兰自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