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领启事是拾到东西或收留了走失者的机关单位,为寻找失主时使用的启事。 招领启事由标题、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具体写法如下。
标题
01:
标题可以写为失物招领启事,或写明招领物品名称。如:招领自行车启事。
但为走失的儿童和精神病患者寻找家人,一般不宜用招领启事,只写成启事。
正文
01:
正文要求写明启事的具体内容
1、拾到的东西及有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名称等;
2、如果招领对象是走失的人,要具体介绍其外貌、特征、性别、口音、穿着及大概年龄等;
3、联系的时间、地点、方式。
署名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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