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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小写数字0、1、2、3、4、5、6、7、8、9、10叫做阿拉伯数字,对应的汉字大写分别是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生活中最常用到这些大写数字的场合是开收据和发票的时候,会计记账、开支票也是要用到的。
大写数字是中国特有的数字书写方式,利用与数字同音的汉字取代数字,以防止数目被涂改。 据考证,大写数字最早是由武则天发明,后经朱元璋改进完善。大写数字多出现于银行的收据中,这样有效防止有人将数字涂改而伪造收据。
大写数字的使用始于明朝。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复杂的汉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仟”,并一直使用至今。
汉字中的数字原本没有大小写之分。“大写数字”实际上是“小写数字”的10个同音别字,“大写数字”原本另有其意,有一些沿用至今,另有一些在历史的长河中被遗失、忘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