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理准生证进行生育是违反生育证管理条例的,在补办准生证时会有罚款。而准生证的办理也需要准备材料和跑流程的时间。本篇指南仅适用于北京地区,其他地区可作参考。
办理条件
01:
夫妻至少有一方为北京市户籍;
02:
拟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
办理材料
01:
基础材料
(1)双方户口本
(2)双方身份证
(3)双方结婚证
02:
委托他人代办的:授权委托书
03:
离婚后拟生育子女的,需提交:
历次《离婚证》原件及《离婚协议书》复印件(一份)或法院判决(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离婚协议书》复印件应加盖婚姻登记部门查档章,在档案馆存档的复印件应加盖档案馆印章)
04:
由于孩子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而申请的,需提交:
《北京市区(县)病残儿医学鉴定表》原件及相关病史资料。
05:
子女已出生补办生育登记的:《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流程
01:
【网上登记】
2、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生育登记
需要领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办理生育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也可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乡镇(街道)服务窗口打印。
02:
【现场登记】
1、携所需材料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
3、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完成办理
注:你也可登录“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
办理地点和时间
01:
办理地点: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
02:
办理时间:以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工作时间为准
办理费用和时限
01:
办理费用:免费
02: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特别提示
参考来源:
北京市生育服务系统 http://syz.bjchfp.gov.cn/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