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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首要战略任务,科学阐明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鲜明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本质属性,科学回答了当代中国发展什么样的民主政治、怎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等重大问题,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根本遵循。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
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是我国政治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集中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建立起了适合我国国情、植根于我国土壤的政治制度。其中,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从性质、目标、路径等方面完整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核心要义,这与西方国家实行的两院制、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多党制等政治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定海神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取得的巨大成就,彰显了我国政治制度具有特殊的优势和强大的生命力,而这种优势和伟力最根本的源泉,就是毫不动摇地坚持三者有机统一。
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关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紧紧围绕基本方针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保证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才能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让人民当家作主落地生根;才能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是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的根本。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成效显著。与此同时,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体制、机制、程序、规范以及具体运行上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仍需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才能确保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不变色”,才能确保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始终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才能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中不断推进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相互联系、内在统一、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基本要素,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内在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的重大政治判断。
党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居于领导地位,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反映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上,就是党在政治生活中居于领导地位。习主席明确指出:“我们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一方面,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从诞生之日起,我们党就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这也是党的先进性的体现和要求。成为执政党以后,党的所有主张皆体现人民意志,并通过法定程序使其成为国家意志,从而有效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离开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就无从谈起。另一方面,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同时党带领人民在实践中不断推进依法治国。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执行宪法法律,党又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实践充分证明,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才有可靠的政治保证。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习主席指出:“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旗帜。”只有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才会更加拥护和支持党的领导,才会更加自觉地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聚合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磅礴伟力。一方面,人民当家作主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实基础。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历史和实践证明,只要人民在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中真正享有当家作主的地位,能够切实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人民就会真心拥护和支持党的领导。另一方面,人民当家作主是坚持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只有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才能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监督法律的实施,确保良法善治落到实处,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才能扎实推进。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坚强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内在地要求依法治国,实现民主政治运行的法治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法治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考虑、来谋划、来推进,为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一方面,依法治国为坚持党的领导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为坚持党的领导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另一方面,依法治国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实践证明,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仅有良好的愿望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制度化、法律化的手段为保障。社会主义法治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从而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
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键在于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尤其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要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着眼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完善基层民主制度,进一步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在法治中国建设上下功夫。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实质上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和权威。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新部署,必须严格落实,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权利和自由;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以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让法治真正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