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纳税人因各种原因误交税款。(如:重复交纳扣缴、错用税率、错用税种、企业误填代码等)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2、所需材料: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3、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复印件一份。
4、退(抵)税款申请表(《企业误交税款退税申请表》)一式四份。
6、发放工资签收单或银行发放单复印件一份;员工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7、因事务所、网站等原因误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