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相合婚自古流行,是生肖文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一些年长的人,由于经历了一些现实的例子,就更讲究属相的配合问题,所以会对子女的婚恋属相十分在意。假如发现不合,当然会“横加干涉”。 那么,父母的干涉有无道理呢?
所说属相不合,主要指的是属相之间有相冲、相害或相刑的情况,比如“六冲”、“六害”、“三刑”,有时有些相克厉害的,也在属相不合范畴之内。
一、六冲
六冲指的是六对属相之间的五行冲克,比如:
子鼠午马相冲
丑牛未羊相冲
寅虎申猴相冲
卯兔酉鸡相冲
辰龙戌狗相冲
巳蛇亥猪相冲
这种相冲,其实就是一种不同五行气场的冲克,多表现在两人性格脾气与态度观点方面,会形成很大的差异,所以相处起来矛盾重重,不过越是相冲的人,却越是容易相互吸引,这是物理学上的异性相吸之故。不过虽有感情的吸引,但双方性格与观念相差极大,有时难以融合,所以很难相处,即使委曲走过一段路程,但最终分道扬镳的可能性极大。
二、六害
六害又叫六穿,指的是六对属相之间的五行克害,程度比六冲稍差。比如:
子鼠未羊相害
丑牛午马相害
寅虎巳蛇相害
卯兔辰龙相害
申猴亥猪相害
酉鸡戌狗相害
这种相害,说实话是对相合的五行起了一个破坏作用,比如子丑合,但未来冲丑,妨害了子丑之合。所以相害的属相结成恋人或夫妻,会无事生非,频繁吵架,影响感情,有的最终走向分手或离婚。
三、相刑
相刑指的是不同属相之间的刑克,传统上以为,刑的力度要比冲害大一些。比喻起来,假如说冲只是吵嘴,害就是伤害,那刑则是动手打架了。刑有几种形式,有三刑,也有自刑。比如:
子(鼠)、卯(兔)相刑,为无礼之刑。
寅(虎)、己(蛇)、申(猴)相刑,为恃势之刑。
丑(牛)、未(羊)、戌(狗)相刑,为无恩之刑。
上述这三种刑克,都是婚配中的忌讳。此外还有辰辰(龙)、午午(马)、酉酉(鸡)、亥亥(猪)四组自刑,自刑就是自己与自己过不去,比如说亥(猪)人再逢亥(猪)年,就会碰到自伤。具体到婚配上来讲,就是这四组相同属相的人,不适合在一起,否则会“窝里斗”“自相残杀”。
从实践经验来看,上述这些刑克,以丑戌刑、寅巳刑比较严重,子卯刑次之,辰午酉亥再次之。 所说“刑”,其实还是一种五行的生克形式,例如子旺时既刑卯,把卯淹死,但子弱时又可生卯,助卯生长,这要区分不同的环境而论;另外寅巳申三刑之中,寅申本来就是六冲,而巳申则是六合,其中除了寅巳互刑之外,只有当这三种属相结合在一起时,才会发生三者互刑,例如属虎、属蛇的父母,再生一个属猴的孩子,就构成了寅巳申三刑,这就可能是一个不幸的家庭组合了。所以犯“刑”的婚配比较复杂,不是一下就能看明白的,要区别不同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