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受疫情影响,今年很多行业公司都收到了一定的冲击,很多人都处在失业的状态,为了缓解人们生活问题,国家发放疫情补助金。那么疫情补助金和失业补助金能同时领吗?下面让我们具体来看看吧!
失业保险金和疫情失业补助金不能同时领取。但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届满,仍然失业的,可以重新申请失业保险金。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通知”,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最长期限只能是6个月。
失业补助金是国家在防疫期间发放的临时性福利政策。它主要为失业人员提供失业津贴,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因此,领取失业津贴的条件也非常宽松,如果你自愿辞职,就有机会领取失业津贴。
与失业补助金相比,没有关于失业救济金的规章制度。只要你在2020年3月至12月失业,并在失业前缴纳了失业保险,你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期限没有要求,但缴费期限是否超过一年将影响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比例。
即使你主动辞职,也能拿到长达6个月的工资。但按照国家规定,失业补助金的数额应低于或等于失业保险金的80%,不同城市的失业保险金比例也会有所不同。如果你得不到失业保险金,你可以去领取失业补助金。
领取疫情补助金的程序
1、参保失业人员凭社保卡、身份证申请失业保险、失业补贴、一次性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的,不得提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失业登记证等材料。
2、到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组织核实保险信息数据库中的参保缴费信息,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领取条件对应的失业状况,无需增加其他义务、条件或时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