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居住权和使用权是有很大区别的,居住权只能实行居住的权利,使用权是对房屋的占有,可以进行支配。那么,房屋产权人可以取消居住权吗?让我们来看看趣丁网带来的详细介绍吧!
房子居住权和使用权有区别吗
1、概念不同:
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2、取得方式不同:
产权可以通过购买取得、建设取得、受赠取得、抵押取得、继承取得。居住权取得方式是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3、权力内容不同:
产权制度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居住权包含对房屋的使用权、收益权、物权请求权之保护的权利,即居住权人对房屋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为实现该权利,居住权人有排除所有权人和第三人妨害的权利。
房屋产权人可以取消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一旦确认,取消只有两种方式: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
居住权与所有权是所有权优先,所有权为自物权、完全物权,而居住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居住权以所有权为基础并由其派生,这是两者最主要的联系。至于两者的区别,除了当然存在的自物权与他物权的不同点之外,两种权利在实现方式上也体现了不同的趋势和取向。居住权以他人的房屋为标的,行使的是占有、使用和有限收益权。既然是对他人的房屋使用收益,利用房屋的居住价值,就必须对房屋进行物质形式的支配,因此,居住权是以实施对他人房屋的现实占有为实现条件的。